公孙无忌,天生富贵,说是咬着金汤匙出生都不为过。
姑奶奶是皇太后,舅舅是皇上,表哥也是皇上。
父母就自己一个嫡子,家产丰厚。
他长得出奇的俊,打小又聪明,在皇太后面前,比皇上和太子都有面儿!
他有着温暖的笑容,出手大方,对着长得美的人,总是多几分耐心。
才几个月大,就会咧着没牙的嘴,流着口水,朝着长得好看,穿得好看的女子笑,身边的丫头,个顶个漂亮,春兰秋菊,各有所长。
身边的各种亲朋好友家的姐姐妹妹,就不够他忙的。七八岁已经知道送贵重礼物献殷勤了。只是,往往他得到的殷勤更多。那些女子,不管大小,只要看着他,眼睛就放光。
小时候,亲戚家女人怀孕,都要借他去看几天,让肚子里的,不管男女,都照着他的样子长。二十年网红,热度分毫不减。
上至公主,下至使女,都为他争风吃醋个没完。
连“那个”地方的女子,都打破头的抢。
世间烦恼为何物?
大概就是脸上起了个痘痘吧!
哦,也有类似本来想泛舟湖上,天却下雨,白白准备了一个上午这样的事。
直到他,遇到郑初晴。
他开始时会经常怀疑,郑初晴是不是脸盲,分不出好坏?
看他,跟看旁边的女子,兄弟,丫环,树,椅子,小猫,是一样的。
肯定比不上她手上的茶具。
还有书!
这让他百爪挠心,头晕心跳,时而得意激动,时而灰心丧气。
就这样,她先入了他眼,后入了他心。
没想到的是。。。。。。他吃了人生第一个亏,也是最大的亏。
虽然皇太后铁腕给他做了主,他却颠覆了以往的认知。
皇太后给他和郑初晴赐了婚,但他感觉自己不配她,他向郑初晴申请了三年时间,只带着几个护卫,跑到了甘肃,他家的发家地。
他刚到这里,兴奋之极,到处跑,四处窜,戈壁草原,石窟寺院,城镇乡间,玩个不亦乐乎。
无例外的,在当地引起骚动,都有准新娘悔婚的。。要不是他护卫和家族,都有可能被抢了。
他到的第二天,就开始写信回家,然后每五天,都会厚厚写一封信寄给郑初晴。
从开始的看到的各种稀奇,长毛的野牛,大风,汉子穿的长袍,包头,女子大花头巾。各种奇景和风俗,到吃羊肉吃到吐,没菜,没菜,没菜!报怨着。
还有他养的狗跟知府家的狗打仗,输三赢一,很是生气。
刮了三天大风,他一张嘴一口沙子。
这样过了二个月,他开始蔫了,各种不舒服,病了一场,写的信里,也有些不知道说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