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fù。
轩车何来迟,遂令此意负。
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
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牗。
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
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
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
此中有真趣,可以寿吾母。
胡适
1917年,夏,安徽绩溪。
这一天,江村的某户人家摆下丰盛筵席,接待他们家从美国回来的女婿。他叫胡适,绩溪上庄人,七年前赴美留学,现在学成归来,前来议定婚期。
席散后,胡适希望能见一眼自己的未婚妻。之前,他们jiāo换过照片,也通过几次信,但并没有见过面。
江冬秀的哥哥江耘圃陪同他去了冬秀的闺房。近门处,胡适留在门外等候,江耘圃进去通知自己的妹妹出来。
冬秀不肯出来。虽然已是民国年间,外间女子已可入校念书,与男子一同工作,可绩溪乡下依然闭塞封建,与清末并无二致。未婚女子总是再三扭捏,不肯和男子多说一句话,仿佛这样才符合贞洁的标准,更别提见自己的未婚夫了。
七姑婆也进去劝冬秀,这时,楼上楼下已经挤满了人,大家都很好奇冬秀见洋博士姑爷时的情景。过了一会儿,姑婆出来,召胡适入房。
胡适走了进去,冬秀却躲在床上,垂下密密的帐子,死活不肯下来。冬秀的姑婆过意不去,伸出手去强拉帐子,可胡适摇手制止了她,缓缓退了出来。
胡适与她订婚十余载,又特意前来,却吃了“闭门羹”,换了任何人都会心里不痛快。可他并没有生气,临行前还留了一封信给她,他不仅体谅“家乡风俗如此,非姊之过,决不怪姊也”,还在信中写明“然冬季决意归来,婚期不在十一月底,即在十二月初也”。他的信温文尔雅,尽显良好教养。
胡适和江冬秀的姻缘始于十三年前。1904年的春天,胡适随母亲冯顺弟回娘家,江冬秀的母亲吕氏也正好在冯家做客,一眼便看上了眉清目秀又聪明伶俐的胡适,便托了媒人向胡母提亲。
那年胡适才刚刚十三岁,可是,绩溪乡间流行早定亲的旧俗,十来岁的男女孩子便已有人来说亲,来胡家说亲的除了江冬秀,还有好几家。起初,胡母并不属意江冬秀,一来因为江冬秀比胡适大一岁,二来因为江冬秀属虎,胡适属兔,胡母担心冬秀“八字”硬,会克夫。
但江冬秀却是所有待选人中条件最好的一位。江家是旌德县巨族,冬秀的母亲吕氏也出身书香门第,吕氏的祖父吕朝瑞曾中过探花,父亲吕佩芳也是进士,而胡家只是普通的读书官宦人家。胡适的父亲胡传虽任过台湾省台东直隶州知府,却英年早逝,胡家从此家道中落。相较之下,江家的门第自是比胡家高出许多,若与江家结亲,那是一种“高攀”,是天大的好事。
胡母犹豫再三,决定请算命瞎子来测算“合婚”。算命瞎子却说江冬秀的八字与胡适并不犯冲,胡母仍不放心,又把江冬秀的八字和其他几个女孩子的八字写在红纸上,用竹升装好,恭恭敬敬地放在观音娘娘的神像座前。过了些日子,家中无事,胡母便洗手焚香,在观音娘娘面前行礼祷告,然后谨慎地取下竹升,用一双竹筷取出一个八字来。打开一看,正好是江冬秀的。就在这神的指示下,胡母定下了这门亲。
订婚后不久,胡适便告别母亲,随三哥去上海求学。胡适的父亲死时留有遗嘱,道“糜儿天资颇聪明,应该令其读书”,于是,胡适的母亲便笃定要履行丈夫的遗愿,虽然家道中落,却每年给教书师傅十二块银圆的教资,多出当地学生六倍。胡母是大字不识的农村fù女,只知“夫大过天”,对胡适的教育,她竭尽全力。
胡适也不负母亲的厚望,在乡间私塾时,成绩就十分突出,到了上海这座大都市,也丝毫不逊色于同龄人。在上海六年,他先后就读于四间学校——梅溪学堂、澄衷学堂、中国公学和中国新公学,在每一所学校他皆是佼佼者,在中国公学,他还获得了“少年诗人”的美称。
上海打开了他世界里的另一扇窗,“彻底相信中国之外,还有很高等的民族,很高等的文化”,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接受新文化熏陶的他对自己的包办婚姻不满起来。
他的未婚妻江冬秀接受的是最传统的封建教育——裹小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又秉承“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训,除了读过几本《女诫》《女训》《列女传》之类的书,不识几个字,连书信也写不了。
于是胡适多次在家书中,请两家大人“令儿fù读书”。胡母和江家对他的意思心知肚明,“fù姑,岳婿,母子之间多了一层意见”,江家担心胡适变心,胡母也担心儿子失信江家,双方都催促胡适早日完婚。
1908年秋,江家办好嫁妆,胡母也布置好新房,还专门请算命瞎子择了黄道吉日,只等胡适回乡便举行婚礼。
胡适接到母亲的信,极为无奈。那时,他十七岁,正是憧憬爱情的年纪,谁不盼着自己的妻子是美貌多才的女子?
但他不能违抗母命。对守寡的母亲,他一直抱有十分的敬意,母亲含辛茹苦养育他chéngrén,他也不愿伤母亲的心。于是,他只能采取一个“拖
”字,在给母亲的信中写:“此事今年万万不可行。”
在信中,他借大骂那算命的“瞎畜生拣此日子”,列举了六条不可行的理由,并劝自己的母亲:“何必因此极可杀、极可烹,鸡狗不如之愚人蠢虫瞎子之一言,而以极不愿意,极办不到之事,强迫大人所生所爱之儿子?”
同时,他也向母亲承诺:“男此次辞婚,并非故意忤逆,实在男断不敢不娶妻,以慰大人之期望。即儿将来得有机会可以出洋,亦断不敢背吾母私出外洋,不来归娶……若大人因儿此举而伤心致疾,或积郁成病,则儿万死不足以蔽其辜矣。大人须知儿万不敢忘吾母也。”
他既这样强烈反对马上成婚,又立下日后归娶的承诺,胡母和江家也只得默许,将这段婚事延后不提。
不久,胡适便卷入中国公学风潮之中。作为“反对公学最力之人”,他从中国公学退学,转入了中国新公学,一面读书,一面兼任英语教员。然而,新公学经费不足,苦苦支撑一年之后便解散了。
他“少年的理想主义深受打击”,揣着两三百元欠薪,漂泊在上海。他害怕面对母亲失望的目光,“前途茫茫,毫无把握,哪敢回家去”,更何况,此时胡家的家境也急转直下,兄弟分家,产业悉数抵债,“败坏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他必须寻一份工作养家糊口。
有人推荐他去华童公学做了老师,但那里内部教员互相倾轧,学生素质又良莠不齐,他做得并不开心。
种种烦闷之下,他跟着一帮朋友堕落了,“从打牌到喝酒,从喝酒到叫局,从叫局到吃花酒,不到两个月,我都学会了”“我那几个月之中真是在昏天黑地胡混,有时候,整天地打牌;有时候,连日大醉。”
好在他没有一直堕落下去。有一天,他因醉酒斗殴被巡捕房拘禁,被放回来时,看着镜中满身泥污的自己,他突然醒悟过来,“觉得对不住我的慈母——我那在家乡时时刻刻挂念着我、期望着我的慈母!我虽没有掉一滴眼泪,但是我已经经过了一次精神上的大转机。”
于是,胡适断然辞去了华童公学的职务,告别了那帮酒ròu朋友,开始闭门潜心读书。1910年的七月间,他成功考取了第二批“留美赔偿官费”,被选送赴美留学。
这是胡适生命中的一个重大转折点,他从绩溪来到上海,又走向了另一片广阔天地。
他就读于康奈尔大学,一待七年。美国式的生活方式对他冲击巨大,自由、民主以及美国人所持有的一种“出自天真的乐观和朝气”,深深感染了他。他自述“不能避免这种对于人生持有喜气的眼光的传染”,成了一个“不可救yào的乐观主义者”。
但是,他与当时大部分留学生不一样,他并非****,觉得“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比如他就很反感西方的自由恋爱,认为西方女子“以求耦为事”,需以各种手段与男子周旋,“其能取悦于男子,或能以术驱男子入其彀中者,乃先得耦,其木强朴讷,或不甘自辱以媚人者,乃终其身不字为老女。”
他虽不满自己的包办婚姻,但毕竟生长于皖南,十三岁前接受的都是最传统的教育,儒家的理念在他心中早已深深扎根。
以东方传统的观点来***男女jiāo际,自然会觉得“堕女子之人格,驱之使其自献其身以钓取男子之欢心者,西方婚制自由之罪也”。他甚至觉得中国的婚姻制度更好,可以使“女子无须以婚姻之故,自献身于社会jiāo际之中,仆仆焉自求其耦,所以重女子之人格也”。
这时的胡适既抱这样的婚姻观,对他与江冬秀的婚姻的态度也平和了许多。家中母亲来信,他走后,江冬秀常来胡家走动,有时还会住上几个月。他知道江家家境极好,冬秀在家中有用人照顾,不需自己动手做事,但冬秀来胡家时,却替胡母分担家务。这使得事母至孝的胡适在“名分”之外更生出一种“特殊的柔情”来。
1***年5月,他给冬秀写了一封信,除了感谢她“时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之外,也鼓励她多读书,“如来吾家时,可取聪侄所读之书温习一二。如有不能明白之处,即令侄辈为一讲解,虽不能有大益,然终胜于不读书,坐令荒疏也。”
寄出这封信之后,胡适迟迟未收到冬秀的回应。在闭塞封建的皖南,未婚的少年男女见一面尚且为难,更别提书信了。冬秀生长其中,被规矩束缚在所难免。
他只得又写信去,同母亲说:“冬秀能作,则数行亦可,数字亦可,虽不能佳,亦复何妨。以今日新礼俗论之,冬秀作书寄我,亦不为越礼,何必避嫌。”
如此,等待了一年半之后,他才收到了冬秀的第一封回信。以后联系渐渐多了,他的信抬头写“冬(端)秀贤姊如见”,一字一句,写得温文尔雅。他还寄了一幅他自己的小照给她,江冬秀收到他的照片欣喜异常,也专程去照相馆摄了一帧自己的小相,托胡母寄他。
他得到她的照片,又特意回了一封信给她,“如晤对一室,欢喜感谢之至”,并重申了婚约,允诺一年半后归国完婚。
得到胡适的允诺,江冬秀回信的语气顿时便不一样了,改称他为“适之郎君爱照”,落款
自称“待字fù江冬秀”,并说“今君负笈远游,秀私喜不暇,宁以儿女柔情绊云霄壮志耶?”,尽显体贴温柔。
她自己不能写信,都是请人代写草稿,然后自己誊抄寄出的。对她缺乏文化一事,他一直很遗憾,在信中总是一再要求她“读书”,说“今世fù女能多读书识字,有许多利益,不可不图也”“识字不在多,在能知字义;读书不在多,在能知书中之意而已”。
除不通文墨之外,胡适还介意她的小脚,在信中循循善诱她“放足”,说“缠足乃是吾国最惨酷不仁之风俗”“当速放(足),勿畏人言。胡适之fù,不当畏旁人之言也”“骨节包惯,本不易复天足原形,可时时行走,以舒血脉,骨节亦可渐次复原了”。她依照他的意思做了,虽然她的脚已经难以恢复原貌,但他“闻之甚喜”。
在放足这件事上,江冬秀第一次没有为封建规矩所缚,恭谨地遵照了他的意思,尽显中国传统女子对丈夫的柔婉顺从。
因为她的温顺,他为自己找到了宽解的理由,觉得“择fù之道,除智识外,尚有多数问题,如身体之健康,容貌之不陋和,xìng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独重智识一方面也”。更何况,即使在自由恋爱的美国,他亲眼所见的家庭中,“真能夫fù智识相匹者,虽大学名教师中亦不多得”,江冬秀既然xìng情和顺,又颇得胡母的喜欢,那么,他觉得自己也不必再以“智识平等”作为求偶之准则。
他开始释怀,在她与胡母的合影后题诗——
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fù。
轩车何来迟,遂令此意负。
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
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牗。
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
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
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
此中有真趣,可以寿吾母。
在诗中,他对冬秀不再排斥,幻想了一幅婚后生活的美好图景。他想象江冬秀将与他同归田园,他读诗作文,她红袖添香,两个人白头偕老。
在胡适和江冬秀的关系上,胡母一直起着决定xìng的作用。
曾经,在康奈尔大学,胡适对一个叫韦莲司的西方女子有过好感,她是康奈尔大学地质学系教授的女儿,也是一位才华横溢的画家。两年间,他给她写过一百多封信,她的回信也不下此数,两人曾结伴出游,也曾共处一室。然而,他们的关系终究是“发乎情,止乎礼”,没有再进一步。
究其原因,固然有韦女士的母亲反对女儿嫁给华人,但更主要的原因来自胡适这方。韦莲司是独立自主的西方女xìng,特立独行,个xìng极强,也因为这种“强势”,她与母亲的关系不佳。然而,胡适的态度却是,“吾于家庭之事,则从东方人,于社会国家政治之见解,则从西方人。”他还对韦莲司说:“在我的家庭关系上,我一向站在东方这一面,这大半是由于我有一个非常好非常好的母亲,她对于我的恩无所不至,我长期离开她,已使我心上十分沉重,我绝不能硬心肠对她。”
胡适心里明白,如果真娶了韦莲司,东西的文化差异那么大,韦莲司和胡母必会有矛盾。以韦莲司的强势,让她容忍迁就胡母几乎是不可能的。
同时,胡母对韦莲司也已表示出明确反对。她托人写信给白特生夫人,婉转地请白夫人告诉韦莲司,胡适已有未婚妻,按“中国风俗,一经订婚即不能解除婚约”等语。
双方家长的反对,再加上胡适自己的犹豫,这段恋情最后不了了之。
另一位与他关系亲密的名叫陈衡哲的女友,英文名“莎菲”,是出名的才女,也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早用白话写作的女作家之一。胡适担任《留美学生季报》的编辑时,与陈衡哲常有书信往来。有一段时间,他们的通信几乎每三天一封,“论诗论文”,他对她有一种“很深的和纯洁的敬爱”。但是,当他得知最好的朋友任叔永在追求她时,传统的道德lún理观念最终还是桎梏了他的脚步,让他这个“早已有了婚约的人”将爱慕深深锁在了心底。
1917年,胡适回国,接受了蔡元培先生的聘请,入北京大学担任教授。
与他同年入北大的,还有陈独秀、李大钊、鲁迅、刘文典、沈尹默、钱玄同,他们共同形成了以陈独秀和胡适为先锋的新文化团体,以《新青年》为阵地,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
他们撰写大量文章,批判封建主义,提倡自由婚姻,呼吁男女平等和fù女解放。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先行者,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都极力反抗强加于己的包办婚姻,鲁迅与原配朱安分居,陈独秀不满他的高氏夫人,竟以流连欢场抗争……可是,“首举义旗的急先锋”胡适,这次却站在了相反的一边。
他宣扬女子“自立”,却也批评道:“近来的留学生,吸了一点文明空气,回国后第一件事便是离婚,却不想想自己的文明空气是机会送来的,是多少金钱买来的,他的妻子要是有了这种好机会,也会吸点文明空气,不至于受他的奚落了。”
在新旧文化jiāo替的时代,他从始至终都是一个中正平和的人,他的态度不是革命的,而是改良的,这与他的母亲有关。胡母是一个和气的女子,深具中国
传统女xìng宽厚忍让的美德,她待人接物的方式深深影响了胡适,使得他对任何事情也始终抱着温和的态度。
这年,胡适已经二十七岁,而江冬秀长他一岁,已经二十八了,从订婚到如今已经过了整整十四年。在皖南乡间,冬秀已经是不折不扣的老姑娘,在绩溪,男方退婚,对女子而言是奇耻大辱,如果胡适退婚,老姑娘江冬秀也休想再嫁别人了。
而且,胡母也不容他悔婚,她是认可这个媳fù的。冬秀并无过错,无缘无故不守信诺,善良的胡母觉得“这对不住人”。
更何况,他自己也狠不下心。前一年,江冬秀的母亲病故了,据说临死时“犹以婚嫁未了为遗憾”,他一想到这个就愧疚。冬秀已经苦苦等了他十余年,又有丧母之痛,他不能再退婚,将她推到“万劫不复的深渊”里去。
1917年12月,胡适如约从北平回来,与江冬秀成婚。
那天,胡家挤满了宾客,人人都来参观他们的新式婚礼,他虽不能改变包办婚姻的现状,却可以改革婚礼的形式,变成一场文明婚礼。
胡适穿着黑呢西服,戴黑呢礼帽,穿黑皮鞋,冬秀穿着花缎棉袄和裙子,以鞠躬代替了叩头,并在结婚证书上盖章。
鞭pào点燃了,那还是胡母七年前购置的,不过那年,他没有回来结婚,从上海去了美国。隔了七年光yīn,这bào竹声却依旧响亮,燃出一片喜气洋洋。
他在《新婚杂诗》里写——
记得那年,你家办了嫁妆,我家备好新房,只不曾捉到我这个新郎!
这十年,换了几朝帝王,看了多少兴亡。
锈了你嫁奁中的刀剪,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样,
更老了你和我人儿一双!
只有那十年陈的bào竹,越陈偏越响!
婚后不久,胡适回了北大,又过了四个月,冬秀亦从绩溪来到北京,与他同住。往后数十年,“胡适大名垂宇宙,小脚太太亦随之”,两人始终不曾分开。
就在这一年的十一月,胡母去世了,年仅四十六岁。
这个二十三岁起便守寡的乡间女子,守着丈夫的一点骨血,独自度过了二十多年艰难的时光。她竭尽所能给了儿子最好的教育,在靠抵当首饰过年的日子里,她还借贷八十银圆,为儿子买下一部《图书集成》。她也竭力在她所处的世界里,为儿子择了一位她认为最好的媳fù,等到他们结婚,她也熬到油尽灯枯。
没有人能狠下心来伤害这样一位母亲,胡适也做不到。尽管那媳fù不是他想要的,可是为了母亲,他愿意迁就,“极力表示闺房之爱,正yù令吾母欢喜耳。”
不过,胡母想给儿子选择的,究竟是一个柔和宽顺的传统皖南女子,还是她熟知儿子温和的个xìng,想为他择一个精明强干的妻子?不得而知。
婚后,江冬秀婚前听从胡适意见“放足”的柔顺全然不见,真实的她是另外一个样子——脾气大,处世精明,事事不退让。胡适很快便发现了,他的妻子,与自己那宽忍的母亲大不一样。
婚后江冬秀总揽了全部家政,规定家中所有钱财都由她掌握,胡适的薪水、出书的版税都必须一分不落地jiāo给她,一应开支也需她点头同意。家务她从来不沾手,家中请了三位用人,一个男佣做饭兼外勤,一个女佣带孩子,另一个洗衣兼内务,她闲来无事,以打麻将来消磨时光。
新婚之初,江冬秀还跟着胡适读读书、写写字,学习白话文。但很快,她便失去了读书作文的兴趣,“嗜牌如命”的她哪还顾得上读书,大好光yīn皆消磨在了牌桌上。
她自己不爱书,便也无法理解他爱书,她指着家中的藏书对朋友抱怨:“适之造的房子,给活人住的地方少,给死人住的地方多。这些书,都是死人遗留下来的东西。”胡适曾作过一首诗《我们的双生日——赠冬秀》来描述他和冬秀的争执:
她干涉我病里看书,
常说:“你又不要命了!”
我也恼她干涉我,
常说:“你闹,我更要病了!”
我们常常这样吵嘴,
每回吵过也就好了。
今天是我们的双生日,
我们订约,今天不许吵了。
我可忍不住要作一首生日诗,
她喊道:“哼,又作什么诗了!”
要不是我抢得快,
这首诗早被她撕了。
诗中,他俨然以自嘲的口气,描述了他和江冬秀的婚后生活。婚前他那种“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的美丽幻想已全然破灭,她不是“添香”的“红袖”,只是乡间的世俗女子,她的所思所想和他全然不同,他们虽然生活在一处,却如同两个世界的人。
他们吵架的时候很多,不止为书,还为钱。他们绝对不属于“贫贱夫妻百事哀”的类型,胡适版税加上工资,收入完全可算上等,他们不仅住着有花园亭榭的大房子,有私家车,还雇了许多用人。但据在胡适家中帮办文书工作的章希吕回忆,有一次,为了亚东图书馆拖欠胡适版税一事,江冬秀夜里和胡适大吵。章希吕道:“适兄脾气诚好,适嫂似不能体谅他。”章希吕在胡适家中住了将近两年,得出的结论是:“觉得他们夫fùxìng情绝对不同,适兄从来不肯得罪人,总是让人家满意,适嫂是一个说得出做得出的女人,不怕人家难为情的。”
除此之外,她还介入他和
友人的“jiāo往”。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的时候,她拦着胡适不许去,“当了慰慈、孟禄的面给我不好过?你当着他们的面说,我要做这个媒,到了结婚的台上,你拖都要把我拖下来。”蒋梦麟离婚娶陶曾谷的时候,她把他锁在房里,死活不让他出门,他只得翻窗“潜逃”。梁宗岱与沉樱结婚时,她更是出面支持梁宗岱的原配何氏,把梁宗岱告上了法庭,直接导致梁宗岱与胡适闹翻。
她之所以态度这么强硬,全因她自己也是原配,所以“鄙视”那些与原配离婚后再娶他人的男人。凡是他的朋友中有这类“抛弃糟糠”的“不道德之事”发生,她总恨不得他与这些朋友断了来往才好,她潜意识里,大约害怕他也会学样。
他很“怕”她,处处让着她,也得了个惧内的名声,他自嘲道:“女人既有‘三从四德’,男人也应该讲‘三从四得’。三从——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说错了要盲从。四得——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太太花钱要舍得。”
胡适和江冬秀的婚后生活竟是这样的,这大约也是当初执意订下这门婚事的胡母始料不及的。然而,他并没有离婚。
不是没有机会,那时的他是文坛大师,有了许多倾慕者,而且胡母也已经去世了,家长的反对已不再存在。但是,他和江冬秀却终是白头偕老,究其原因,恐怕“为名声计”是一个重要因素。
他虽委屈了自己的心意,却得到了意外的好处。在新旧文化尖锐冲突的“五四”时期,他虽是新文化的干将,却因履行旧式婚约,得到了旧派人物的赞扬。特别是许多抱传统观念的“道学先生”,都觉得他做了一件“最可佩服的事”,他的事业也因此少了许多阻力,得以扶摇直上。
反观陈独秀,虽与他同为新文化运动的领头人,却因对婚姻不满,以北大文科学长之尊,放纵自己的私生活,引起一干正派文人的不满,被迫离开北大。
他既因这桩婚姻而得了“君子”的好名声,自然舍不得因为离婚而让自己的名誉沾上污点。更何况,中国历来就是一个道德评判凌驾一切之上的国家,他不能授人口柄,步陈独秀的后尘,影响自己如日中天的事业。
而且,江冬秀也有她的好。
她虽精明,却并不吝啬。他们家中经常高朋满座,她每每亲自下厨,准备丰盛宴席飨客,做得一手好菜,叫朋友们赞不绝口。
她乐于助人。胡适热心资助朋友,她从来不介意花钱,林语堂出国时便曾受过他两千大洋的资助。在她家帮工的用人,为胡适整理文书的章希吕,都得到优厚的报酬。
她也热心于公益事业,捐资修整了家乡杨桃岭的路面,资助家乡修建图书馆、医院、县志馆和公墓等,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她的所作所为,一定程度上为他赢得了良好的人缘和名声,对他的事业大有裨益。
她还有一点极好的品质——不虚荣。她丝毫没有旧式女子盼着丈夫做大官封妻荫子的想法,反而一再地劝说他不要沾政治,专心走学术的道路。
在这一点上,她非常决绝,这又一次展示出她强硬的个xìng。听说胡适要回国当中研院院长,她“很不好过”,写信给他道:“你千万那(拿)定主意……再不要走错路,把你前半身(生)的苦功,放到冰泡里去了,把你的人格思想毁在这个年头上。”
她是一个没有读过太多书、写信都屡屡出现别字的乡间女子,居然能一眼看穿政治的黑暗,看清官场的腐朽,反复劝说他“不要走错路”,这是极难得的见识。
以胡适的温和xìng格,曾有数次架不住别人的劝说,要踏入仕途,有一次甚至还差点答应蒋介石竞选总统。可她坚持不肯让他做官,他曾在《胡适致江冬秀》中回忆过此事:“总劝我不要走到政治的道路上去,这是你帮助我。若不是识大体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你跟我二十年,从来不作此想。”也正是因为她的这种强势,他才没有卷入***的政治旋涡中,得以独善其身。
1962年,那天胡适正主持中央研究院的招待酒会,心脏病突发,等她赶到,他已经停止了呼吸。他去世于台湾。
她没见上胡适的最后一面,悲恸万分,她哭了数小时,直至昏厥。
江冬秀去世于胡适去世十三年后。这十三年,她在朋友的帮助下,整理和出版了他的遗著,有人说:“没有她,胡适纪念馆很难维持,胡适墓园很难维修,胡适手稿也印不出来。”
胡适娶了江冬秀,究竟是幸还是不幸,大部分人都倾向后者。一个小脚的、没文化,又不够温柔上进的乡下妻子,如何配得上大名鼎鼎的胡博士。可是,这样一个妻子,却在动乱的年代,陪胡适平平安安走完了他的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