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冒起头。 然而,丽的时期的他,不红不黑;还拍了几部无聊的电影,其中一部咸湿戏,险些毁了他的名声和前程。
“我算得是历尽沧桑喽。”他嘴角挂着一丝成功的微笑。
红的滋味使leslie感到人生充满快乐和满足。走在街上,不少迷哥迷姐走上来找他签名。最糟的是——
“我喜歡在铜锣湾‘出沒’,这地方最旺,也使我最烦透。”
他说,倒霉时走在闹市无人识,如今却尝到被人包围,被指手划脚的滋味。
他对铜锣湾确是熟悉得很,那里有露天咖啡座,那里的菜著名,他都如数家珍。有次,他还帶记者到一寂静的停车上天台拍照。
“我是‘铜锣湾地胆!’”他笑说。
他解释,铜锣湾与旺角,是香港繁荣的缩影。他喜歡热闹,喜歡都市。旺角旺则旺矣,只是蒙上了黃色的污秽色彩。相对之下,铜锣湾干净得多了。
“我爱铜锣湾。”他说。
他对成功十分珍惜。
“我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他老套的说。
曾经有人说过,一九八五年是leslie的。
这话并不夸张,今天的leslie已经不是丽的时代的那个leslie了。
据说公司里编辑室所收到的影迷信,就有大半是写给他,而信多半来自美加。
他的歌迷很特別,有百分之八十都是写英文的,而且男孩居多。
人红了,便不容易找,想把歌迷影迷的来信转给他,却永远找不到人。开始还很生气,后来听说连大导演王晶想找他拍戏,打了数次电话,也不回复电,想想,有人比我更被“冷落”,也就看开了。
leslie家里那个老佣人六姐耳有点聋,每次打去,都要问几次:“你是谁?”
说出了名字,她也不知道你是谁,然后就会告诉你:“他在睡觉。”
中午十二点了,叫她叫醒他,她又说:“我不敢,他会发脾气。”
叫她转告leslie,请他复电,她又说:“我不懂记电话号码,你再打来啦。”
好了,到了下午再打去,她肯定会告诉你:“刚刚出门了。”
找了几天,都找不到他,于是打电话去跟住在他隔壁大厦的依达诉苦。依达是他老友。最了解他了。
“他到底在忙什么?”我问依达。
“怎么知道?!这个衰仔,我昨晚看到他,那時候已经两点多了。”
“在di?”
“不,住停车场。他人仔小小,开架大平治在我后面对我招手,后来上了停车场,我泊好了车,沒等他就走了。”
“为什么?”
“人家现在红了。我不愿巴结他。”说得酸溜溜的。
“怎么了?”
“不红的时候,大家葡在一起,红了,便无谓在一起。”
“最近沒有在di见过他吗?”
“圣诞的时候见过他。”
以前leslie沒有那么忙的时候,常常和那些朋友们玩在一起,但现在红了,工作多了,应酬也多,自然渐渐疏远了一些老朋友。
像我几次找不到他,心里虽然有点不舒服,但也颇能谅解他,一个人鸿运当头,时间方面的分配往往身不由己。
41
41、41缘份与惊情
leslie和daffy一起去逛街的时候,经常会拉上我一起,因为之前试过,leslie细心地为daffy挑衣服时,引来很多异样的眼光。
daffy怕会对leslie的前途造成影响而不安,leslie却对他说他不在乎能不能出名,只要daffy在他身边就足够了。
令daffy感激在心,下定决心会尽一切努力帮助leslie实现他的理想,因为他是值得他这么做的人。
他们的感情,深深地感动了我。
有一次,leslie在电台时为daffy唱《为你钟情》,daffy当时什么也没想,就是很开心,一直笑着听完,他那样子幸福甜蜜极了。
leslie回来后,他就抱着leslie大哭一场。
leslie说:“锦上添花的人数不胜数,而能够真正雪中送炭的又能有几个?那时我一没名气二没财富,而却只有他,能够这样对我,这样的人,怎能不令我感动和珍惜呢……!”
华星这次改造leslie,的确是十分成功。明眼人一眼就看出,华星以今日的alan tam来做样版,要把leslie塑造成“新阿伦”。 alan tam不是华星旗下的歌星,华星也无法抢得动这个身价千万的巨星,唯有自己去泡制一个。
环视歌坛年轻一辈中,唯一青春又有实力的实在只有leslie一个,其余有一点点可能的几位如danny chan、keh等早已捱不过八三、八四年的alan tam狂风吹到后面去了,华星觉得leslie会抵受得这阵狂风,就决定在他身上重本投资。
记得leslie两次红起来时,是凭着一曲《风继续吹》打响头炮的,跟着《恋爱交叉》又大受欢迎,到了第三季季选时,《缘份》的主题曲《monica》已到了三岁小孩都会唱的程度。
到《缘份》上映而创下香港票房纪录之后,华星制造leslie这个“新阿伦”,可以说已成功了一半。
leslie的第一部音乐电影《惊情》在推出时引起一片热烈的反响,在电视台也创下了最高收视纪录。
好东西,我当然不愿意错过,可以说,关于leslie的作品,我从来都不愿错过。leslie出品,必属精品。
片中讲述leslie无意中穿上了一套具有魔力的蓝色西装,被送到了几十年前的上海,大约是电视剧《上海滩》时代。纷乱的街头枪战中,他救下了一名少女,名叫小蝶,两人一见钟情,深深相爱。
这位小蝶的扮演者是loretta lee,比leslie小整整十岁,当年芳龄十九,一张圆圆的小面孔纯净无比,要多美有多美。
leslie和小蝶愉快地携手同游,在公园里漫步,看街头的艺人卖小玩意,配出的歌曲是《一片痴》。分手之际,小蝶羞涩地吻了leslie的面颊跑掉了,leslie在惊喜交集之中昏倒,回到了现代。
看到现代的leslie,我不禁要说还是旧时代甚至古代更衬leslie的气质,款式普通的西装、唐装总能更好地凸现他的优雅高贵、卓尔不群,现代这位穿着漂亮时装、吹着时髦发型的他固然也很英俊,但是与一般的青春偶像并无不同。
现代的他坐在酒吧里对朋友david lui讲述他穿梭时空的经历,朋友们根本不相信,都在打趣他。他失魂落魄地穿行在城市中,处处都想起小蝶——这时配唱的是《痴心的我》——忽然想到也许穿上那件蓝色西装就能够重新见到她,于是匆忙跑回家去……
果然,如同进入梦境,他又与小蝶重逢了,又一次情深款款地相聚,欢笑,相对凝视,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