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子眠六岁以前,一直流浪在街头,终日以捡垃圾堆里的馊饭剩菜为生。
有一次,他跟比自己还大的野狗抢食,结果被追了三条街。
在再也支撑不住,差点被咬时,十一岁的原主出现了。
他用棍子打走了野狗,还将自己手中的馒头扔给了男主。
从此,男主便像跟屁虫一样跟着原主。
人,总是对向自己的“第一次”特别的在乎。
也正是如此,男主打心底深处对原主特别的依赖。
即便他打心底里知道,原主对他毫无感情,只是把他当赚钱工具,他也甘之如饴。
因为在他看来,被抛弃和被利用,如果非要二者选一的话。
他宁愿选择,被利用。
于是,他就这样心甘情愿,让原主以自己的经纪人+贴身助理的身份,任他像吸血鬼一样,孜孜不倦地吸了自己十二年的血。
即便是知道他把自己卖给了天华娱乐,被选中成为海皇盛筵的“祭品”,男主也并没有太难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