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二连三的打击,让原主几近崩溃。
可生活还得继续,她还有这两个孩子。
娘家人劝了无数次,让她把孩子留在婆家,回娘家改嫁。
她还年轻,还可以嫁个好人家。
可都被原主拒绝了,她舍不得这两个孩子。
从那以后,她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拉扯两个孩子长大。
她也找不着什么好工作,就给人做保洁,靠出力气换钱。
这一干就是十几年。
这期间她送走了家中老人,也带大了两个孩子。
宋清志还考上了大学,大学期间原主也没让他为钱发愁,宁可自己晚上继续打零工挣钱,也要他一心一意的学习。
原主想的很简单。
她含辛茹苦把儿子培养出来了,儿子出息了,她就能歇歇了。
可她没想到事与愿违。
儿子确实是顺利的毕业了,也找到了一份还不错的工作。
但也匆匆忙忙的跟家里划清了界限。
他说原主没本事,说原主偏心于妹妹,说原主要趴在他身上吸血。
宋清志轻飘飘的,像掸落身上灰尘一样,把原主和妹妹掸的一干二净。
然后跑到女朋友家里去做孝子贤孙。
最后他如愿和喜欢的女朋友结了婚,如同入赘一般。
而原主又气又悲,身子也一日不如一日。
可她放心不下女儿。
她迫于现实一次一次的去求宋清志,可得到的只有冷漠和绝情。
一次一次的狼狈和儿子冷酷的嘴脸,彻底打碎了一个要强母亲的脊梁。
最后她带着对儿子的恨意和对女儿的不放心,绝望的闭上了眼睛。死在了寒冷的冬夜。
她死后,宋清淑也自杀了。
宋清志像模像样的发了个哀悼的朋友圈,生活一切继续。
白扇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情。
不然她真容易一板砖拍死那个白眼狼。
现在的时间线已经到了宋清志大学毕业去实习的时候了,估计离他要宣布断绝关系也不远了。
她推开卫生间的门走了出去。
这是位于城郊的一套老旧的平房,南面有两间不太大的卧室,中间是个客厅,北边是厨房和卫生间,推开门还有个小院子。
屋内的摆设不多,而且大多都已陈旧的不行。
但桌子上却放着二斤排骨。
这是刚才宋清志打电话回来说要吃的。
平时原主是肯定舍不得买的,可她记得今天是儿子上班后第一个月发工资。
原主真是开心又激动,她觉得他们家的日子,终于要苦尽甘来了,也不辜负她这些年的辛苦付出。
可知道后续的白扇只能说她想多了。
她儿子的工资是开了,可从来都没想过回报她一点点。
“吱~”
门口传来响动,白扇顺着声音看去,是宋清淑推门而进。
清淑虽然听不见声音,但跟原主一样是个勤劳的姑娘。
家里的家务她一手全包,平时还做些手工挣钱补贴家用。
她很聪明,就是可惜没有上学,只在家里学过认字。
以原主微薄的收入,根本供不起两个孩子,而聋哑学校的学费对于原主来说是负担不起的。
原主只能全力供宋清志上大学,并且跟他约定,之后他有出息了要照顾好妹妹。
当初宋清志小胸脯拍的直响,信誓旦旦的保证以后一定会对妈妈和妹妹好。
只可惜人心易变。
清淑进到屋里,比划着问原主要不要现在做晚饭。
白扇知道今晚宋清志会晚回来,可谁管他?
“做!”
清淑听不见声音,但能看见白扇的点头。
她宝贝的拿着那两斤排骨去了厨房。
清淑厨艺很好,没多长时间厨房就传出了香气。
白扇也在这段时间想着后续该怎么办。
第一点就是搞钱啊,别的不说,原主和清淑的悲剧根本原因就还是没有钱。
如果有足够的钱,谁还在乎那个王八蛋儿子。
如果有足够的钱,很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还有啊,她的言言呢?
这次不会又在山里吧?
话说这天道对他跟自己谈恋爱的怨气是有多深?
她正胡乱的想着,肩膀被碰了碰,白扇抬起头,是她的新闺女。
讲真的清淑长得很漂亮。
可能常年在家的原因,她肤色很白,身材纤细,好像美丽又脆弱的水晶,给人一种易碎感。
她刚刚16岁,却没有少女的活跃热情,反而特别沉静安宁。
此刻她正蹲下身子,让自己出现在白扇的视野中,用手比划着。
[饭已经好了,我做手工了。]
白扇没让她走,伸手拉住她带到餐桌前,要跟她一起吃饭。
清淑有点吃惊。
[哥哥还没回来。]
白扇也跟着比划。
[不等他了。]
天都黑了,早就已经过了他下班的时间,而且白扇知道他今天根本就没有加班,为什么要等他?
这排骨她们母女吃不香吗?非得给他留着。
清淑有些慌。
往常这些都是要等着哥哥回来的,她知道妈妈不是偏向,妈妈说这个家将来都要指望哥哥,就要多让着哥哥。
可今天这是怎么了?
白扇没给她继续胡思乱想的机会。M.bIqùlu.ΝěT
筷子火速行动,把排骨不停的夹到清淑的碗里。
清淑更懵了。
以往偶尔有吃排骨的时候,大半都是哥哥吃的,她跟妈妈就只能一人吃几块。
这还是头一次给她吃这么多。
但让她更懵的还在后面。
在她吃饱后,妈妈把剩下的也都吃了,包括另一个炒青菜。
连一个菜叶子都没给哥哥留。
白扇扶着吃的鼓起的小肚子,瘫坐在那。
撑死了撑死了。
还好家贫,菜量都不太大,要不真吃不了。
但就算撑的难受也绝不给宋清志那个白眼狼留着!
他以后别想在她这讨到一粒米!
吃过饭后母女俩围在客厅看电视。
这是他们这个家庭唯一的电器,也是唯一的娱乐活动。
一直到晚上9点多,母女两人已经昏昏欲睡,宋清志推门进来了。
宋清志长得不差,甚至有点帅,特别是穿着这一身新衣服,看着更帅了。
他拎着几个大包小包进了屋,把那些东西全部拎到自己房间妥善安置好,才重新走了出来。
“妈,排骨呢?我都饿死了。”
白扇冷冷的撇了他一眼。
“哦,饿死吧。”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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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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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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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恶婆婆我当定了!2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