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得非常走调,歌词咬的却很清楚:「我光著膀子我迎著风行,跑在那逃出医院的道路上;别拦著我我也不要衣裳,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
宋源听著,冷汗就流下来了,不愧是活生生的变态怪医唱的歌啊,不过,这歌,适合苏致信这样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唱麽?
他刚刚看著苏致信,安静的站在厨房的流理台前,一丝不苟的切菜,腌肉,打果汁,几乎让他有种家的温暖感,可偏偏他开始失神,继而神往的时候,这人马上就像换了个灵魂一样,当真让人大跌眼镜。
天知道苏致信这次是被冤枉的,他站在莲蓬头下,心中也是说不出来的怪异,刚刚明明是非常认真的想问宋源是不是要一起洗。他不知道自己怎麽会问出这样一句话,只是心里就是想问,於是就问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麽张口就叫那小子源源,也只是心里想叫,就这麽自然而然的脱口而出了。
可宋源的反应那麽强烈,让他开始有点恼火,於是水开得更大,歌唱得更响,调跑得更远。
苏致信一向是个行动力非常强的人,平日里为人处事,很有几分庄子的「自在」神韵,行动基本上反应内心,想做什麽也就做了。他鲜少迷茫不知所措,他脑子里的东西,一向是分门别类,归纳总结,收拾得井井有条,他很乐意闲暇时候就整理整理它们,一条条的总结完善,琢磨透彻,最後存入大脑。
就像刚才那样,他想问什麽也就问了,现在站在莲蓬头下面,总结起来,只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问:我为什麽问他要不要一起洗?
答:因为我觉得洗完澡吃饭更加有胃口,而且今天天气很热。
问:我为什麽要关心他有没有胃口?
答:因为我想对他好。
问:我为什麽想对他好?
答:因为那小子是宋六那个老头的儿子。
脑中的逻辑思辩到此为止,苏致信心安理得的擦干身体,套上一身宽松的衣服,打开浴室门,看看表,刚好二十分锺。一如既往的精确。
宋源正状如动物园笼子里的狼一样,在房间里来回兜圈子,看见苏致信施施然的出来了,一步窜到近前,龇龇牙,露出一口白森森的锐利牙齿,说:「苏大哥,你还知道出来啊,我都快要饿死了。」
苏致信听见宋源一声「苏大哥」,叫的他心里的恼火渐渐小了下去,挥手拍拍那个毛茸茸的巧克力色脑袋,「就知道吃!」
宋源夸张的「嗷嗷」怪叫,屁颠屁颠的跟著苏致信进了厨房。
那晚的酒很甘醇,喝到口中芳香浓郁,果香中略带可哥香,口感非常丰满;小羊排也很嫩滑,煎的火候刚刚好,金棕油亮的色泽,配著法国黄芥末膏与香草醋混合的调味酱汁,居然一点都感觉不到羊肉的膻味。
以宋源的酒量,这区区半瓶红酒,是绝不至於醉倒的。可当他透过那杯深红宝石色的红酒,看著苏致信在灯光下,因为没有戴眼镜而显出几分温柔的脸时,居然觉得脑子里微微的眩晕了一下。
两个人话不多,虽说是在家里吃饭,可毕竟西餐和中餐不同,到底要讲究一个文雅,不像中餐,到了酒桌上,一定要吆五喝六,唯恐不够热闹。
两个人切著羊排,喝著红酒,灯光暗淡,偶尔低声交谈几句,苏致信也没有说起关於羊排和人排的话。所以两个人脸上都是微微的笑意。
宋源怀疑自己喝下去的不是红酒,而是高度的烈xi_ng白酒,不然怎麽刚刚喝了这麽一点,就觉得醉了呢?他嚼著嫩滑的羊肉,忽然想起来几天前在苏致信家吃的那顿早饭,心中很是怀念,很想再吃一次,於是索xi_ng就借酒装醉。
苏致信是何等人,岂能看不出他的小把戏?可他偏偏什麽都没说,两个人吃完东西,喝完酒,苏致信动作俐落的收拾好餐桌和厨房,看著依旧趴在沙发扶手上的宋源,稍微皱了皱眉头,随即带著一丝半是纵容、半是无奈的笑意,问:「怎麽了
?醉得厉害麽?」
宋源两只眼睛湿漉漉的,软趴趴的说:「嗯。」
「想不想洗个澡?」
「想。」
「那一会儿穿我的睡衣可好?」
「好好!」宋源觉得有些迷惑了,这人,怎麽这麽好说话?
其实他不知道,苏致信一向是这麽好说话的,他这个人,个xi_ng虽强,却从不蛮不讲理,差不多的求一求他,就没有不答应的事了,比如苏老师的学生,就很了解,并经常能善加使用他的这一点。
而宋源之所以对苏致信还存在著一些误会,是因为两个人之前一直交恶,苏致信自然对他不客气,没少折腾他,所以宋源总觉得苏致信是个刻薄、得理不饶人的人──当然,他很奇怪自己为什麽明明觉得苏致信刻薄,却又偏偏总是追在人家屁股後面。
苏致信最近对他很是和气,给他裹伤,带他回家,帮他洗澡,做饭给他吃,还带著他一起睡觉,让宋源每每感觉受宠若惊。
其实他大可不必,别忘了,苏致信是连一个年轻力壮的乞丐,都会给他饭吃,让他避雨的大好人!
不过宋源显然忘光了,他觉得苏致信就只对他一个人这麽好,顿时觉得自己不同寻常了起来。他一把抢过苏致信手上的干净睡衣,夺路跑进浴室。苏致信在後面看傻了眼:「呃……你能不能不要这麽──动如脱兔……」
当宋源被苏致信赶进书房里,看见工作台旁摆著一张新床的时候,心里突然生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说是失望吧,也不太像,说是别的,又找不到一个比失望更合适的词来形容。他躺在崭新的被子里,忽然想起醉酒留宿的那晚,记忆虽然模糊了,但依旧记得鼻端萦绕的那缕暖暖的体香。
宋源小声咕嘟著骂了自己一句,我真他妈的有病,怎麽就那麽想上一个大男人的床?
刚才说过,宋小朋友是装醉,所以他脑子很清醒,计算了一下苏致信上课的时间,又计算了一下苏家到医学院的距离,最後拿出电话来定好闹锺,打算早晨一起床就尝尝新出炉的苏氏什锦炒饭,这才睡著了。
这天早上,宋源深刻领会到一句俗语所代表的真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他不但吃到了苏氏什锦炒饭,还用了苏致信的毛巾洗脸,用了苏致信的刮胡刀和刮胡水,用了苏致信那些简单的护肤品。
尽管苏老师一直顶著一张因为睡眠不足,起床气而造成的一片乌云密布的脸。
──至於他为什麽会为了这些小事欢欣鼓舞,属鸵鸟的小宋连想都不愿多想,高兴就是高兴了,想那麽多做什麽?
其实宋源和苏致信是完全搭不到边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学教师;一个是流氓头头,黑街少年。按照常理来说,这两个人,就算曾经有过一两次的交集,可是交集一过,是理所当然的应该两不相干,老死不相往来。
可偏偏这两个人不,一次又一次的见面,交往日深。
宋源压根就忘了自己从十四岁起,埋进骨子里对於知识分子的厌恶,每天做完了自己的事情,脑子里就只转著一个念头,苏致信苏致信苏致信……
他终於如愿以偿请苏致信吃了饭,惊喜地发现苏致信和自己一样xi_ng喜食辣,红红火火的麻辣火锅,两个人都是吃了一头的汗。
他觉得苏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