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十一章 异界版手机

第二天,太阳只露出半个脸,出来了但又还没完全出来。

罗格早早起来,去了法师塔。

当他进入法师塔内,便看到了格里芬,他正低着头,认真的工作着。

“格里芬,你这是一晚上没睡觉?”罗格走到他后面询问。

“我精神力强大,一天睡一两个小时就能完全养足精神。”格里芬没有回头看。

对于这强大的能力,罗格无比的羡慕,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做到这种状态。

“罗格,有什么事你就直接说吧。要是没什么事情,你不会起得这么早。”格里芬边工作边说。

经过一两个星期的相处,格里芬已经完全了解罗格的为人。

罗格非常懒惰,在没大事的时候,都是在上午十点半后才来的。

现在这么早来,肯定是有大事。

“我平时也向你打招呼啊,你怎么知道我这次就是有事了?”罗格很好奇。

格里芬放下了手中的活,调头转身后,反问:“没事你能起得这么早么?”

“咳咳!是这样的,你之前教我的信仰之力,你还记得吧?”罗格不好意思的说。

“还记得啊,当时你跟我说你没什么毅力,也不想受苦,又想快速提升实力,我就把信仰之力的修行方法全给你了。

难道这信仰之力的修行方法有问题,这可是当年我灭了一位神格有缺的‘神明’后夺得的,应该没什么问题才对啊。”

格里芬本就没指望罗格能修炼到多高的层次,当时给他纯粹是逗罗格开心。

当年地精帝国的没落,还历历在目,现在大陆上任何的势力都不允许建造神庙,这相当于给所有的信仰之力修行者宣判了死刑。

“那修炼办法倒是没什么问题,但我离粉丝的距离太遥远,获取不到粉丝的信仰之力。现在我想在这学院内获取粉丝,就想问一下你的意见。”

罗格没有任何办法,没有格里芬的点头,他真不敢在学院内乱来。

万一被举报,学院直接把他驱逐出去,那他真没地方哭。

“你所说的‘粉丝’具体是什么东西?”格里芬满头雾水。

“在蓝星位面的一种网络用语,俗称追星族,即崇拜某艺人或事物的一种群体,他们多数是年轻人,有着时尚流行的心态。”罗格解释到。

“这不是相当于信徒么?你想让学院内的学生变成你的信徒,这可不行。”格里芬脸色变冷。

“没有的事情,学院内的学生种族繁杂,且各自理念不同,我怎么可能把他们变成我的信徒呢?”罗格急忙解释到。

“那你想干什么?”格里芬神色缓和了一些。

“我想用作品征服学生,让他们欣赏我,就如讲故事的游吟诗人,拉小提琴的艺人等。我的身份不是高高在上的‘神明’,不会宣传任何教义。”罗格微笑解释到。

“这个倒是可以。”格里芬松了一口气,用自己的才华,获得别人的称赞,合情合理。

“我就怕自己的才华太过出众,会被别人崇拜,就想先来这里跟你说一声。”

听到格里芬同意后,罗格非常臭屁的装了起来,不过他也真有装的资本。

格里芬心咯噔一下,顿时感觉不对劲了,于是问:“你具体想怎么做?”

“我想按章节连载小说,以自己的才华获得别人的称赞。”

罗格为了展示自己的自信,还特意的抹一把额头,想弄起头发,不过被他的恶魔角阻挡了一下,动作十分不自然。

“小说不是一次性写好后,拿去印刷好,整本出售,怎么还能按章节连载?”格里芬无比疑惑。

“我写的是网络小说,通过互联网连载传播,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说。

所以,我要新引进一个叫‘手机’的东西。

顾名思义,‘手机’就是握在手里的机器,能单手使用,属于长距离即时通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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