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旧城,某户大宅,一起离奇的命案发生了。
我叫公孙策,正在调查这起案件,这京城大户的宅邸在案发前后都没有第三者离开过,说明犯人是住在这里的其中一人。现在所有涉案人员围着作为名侦探的我,等待着我的推理。
“我懂了……”这样说话叫“卖关子”,当名侦探一定要超会讲故事,现在全场人员都屏息静气,认真听我接下来的分析。
“在大家听到惨叫,而赶过来之前,凶手就从窗户爬到另一头窗户,从而逃走了。这样一来,各位就可以明白,为什么窗户外的草坪完好无损,找不到犯人的足迹了吧!”
如此说明过后,周围的人纷纷提出异议:
“这怎么可能?!”
“两边窗户的距离至少有两丈啊!”
他们的反驳,全在我的意料之中。
“普通跳过去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沿着墙壁,爬上屋顶的话,就能不留痕迹地通过了。不过,若不是对这栋大宅的构造很熟悉,是不可能想得到的……”
其实说白了就是凶手是爬墙走的,但是像我这把因果分开来描述,听起来会更有紧张感。
“而且,在那段时间内,能不让人起疑,又能在屋子里自由活动的人,只有一个……”
此时,身患腿疾坐一直坐在轮椅上,大宅的主人,同时也是死者的丈夫,激动地指着我说:“快……快说!到底是谁杀了我太太!”
我的嘴角微微扬起。
“那就是……”
……
“大家麻烦靠过来一下,对,站近一点。对很好。”就像一位摄影师,我安排着大家排好队,纷纷站在正房门外的楼梯前,楼梯上坐着一名身穿黑色斗篷的少女。
“站好了,就不要动了。”我最后一次提醒。
看见所有人就位完毕,少女缓缓抬起头,斗篷兜帽之下露出一颗黑宝石材质的月牙形物。
包拯包大人,气场十足地下令:“狗头铡伺候。”
与此同时,她额上的月牙发出若有若无黑影一样的东西,照射到站好的人们身上。被照到的人眼睛顿时失去光彩,成了梦游般的状态。
包拯严肃地向所有人审问:
“到底谁是凶手?”
坐在位置上,一直为爱妻被杀伤心不已的大宅男主人,在人群里缓缓举起自己的手。
包拯朝着男主人振臂一挥:“哈哈,凶手就是你了!”
男主人接着还承认,自己的腿伤其实早在三个月前就康复了。他苦煞心思装瘸三个月,为的就是计划在杀害妻子后爬窗而逃,以为没有人会怀疑一个瘸子。他甚至没有想过其实走草地留下脚印,一般人都不会怀疑坐轮椅的自己这个逻辑。
不过请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大家只需要知道,在包大人的断狱下,无论如何隐藏犯罪,最终都会无所遁形!
……
看着自己刚刚写好的故事,我公孙策,自言自语道:“这场案件又顺利做好记录了……然而……这种故事根本没法火起来啊!”愤而把毛笔摔在地上。
故事的继续,从我家变成开封府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