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沈洛怡看见傅洵一嘴里的那个房子时,整个人都惊呆了!
“这就是你上次说要租给我的房子?”
先将沈洛怡放在沙发上安顿好,随即自身走进厨房的傅洵一,再次出来时手里拿着两瓶纯净水。
“我很少回来这里,这里只有这个,我去煮面,吃完就睡吧。”
傅洵一将水打开放在茶几上,人说完就又进去了厨房。
已是午夜时分,在医院处置伤口时,她就饿了,市中心的医院距离她的出租屋很远,大约需要一个小时的车程。
她的脚伤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明天还有消炎针,这个时间即便傅洵一送她回家,也睡不了几个小时,更何况她的伤口在脚上,十分不便。
沈洛怡看出傅洵一的面露难色,以为傅洵一是不想送她回家,想想也是,来回就要两个小时,自己回来都后半夜了,人之常情嘛。
在医院的门口,沈洛怡弯起笑脸:“我自己回去可以的,欣禾还在家,到楼下我让她来接我。”
只有一只脚完好的她,还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了!没事的,你也快回去睡觉吧!”
说着起身就要一只脚跳到对面的出租车上。
傅洵一一把抓住:“去我家!”
沈洛怡?
傅洵一脸上已经涨红,即便还有蔓延到脖子上的趋势,可他还是让自己尽量保持镇定。
“我的那个房子就在附近,你脚伤不方便,明天还要来打针,现在都凌晨了,你一个人回去我也不放心,我可以睡在外面。”
一向条理分明,说话娓娓道来的傅洵一,这几句话说的极快,目光也不坚定飘忽不定的。
“噗呲!”沈洛怡笑出声,傅洵一这样一心扑在学术上,还常年在象牙塔的人,就是单纯。
她早就困了,还是又饿又困的那种,已经和他接触这么久,对他的人品还是很放心的。
“暂住一夜,就要麻烦你睡客厅了!”沈洛怡笑着打趣。
不是她没格局,这里是哪里?B市最中心的地方,寸土寸金,傅洵一能在这里有房子,就已经能代表他的经济能力。
至于房间大小,按照他的年纪看来,一室一厅的房间是最适合的。
可到了这里,沈洛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