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第三十二章 人在囧途(八)

这个举动的影响是,使得秦穆公彻底丧失了和晋怀公继续进行合作的信心,并萌生了寻求另一位合适的投资对象的想法。

合适的投资对象并不难找,他就是秦穆公曾经触手可及的晋国流亡公子重耳,现在正身处楚国,引颈西望久矣。

公元前637年冬,一位秦国特使朝着楚国的方向呼啸而去,重耳苦苦等待的最佳机会终于来临了。

就当时的国际形势来看,秦国无疑是最有可能帮助重耳归晋的国家。

首先,秦国有实力和晋国抗衡,并且稍早前还有过俘虏晋惠公的记录;其次,秦国在地理上毗邻晋国,可以很方便地干涉晋国事务;再次,秦穆公对现任晋君心怀怨恨,有主动支持重耳复国的意愿。

这三个条件分开来找很容易,但要集中在一个地方出现却很困难,想不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重耳仿佛感觉到青春在身上奔腾,热血在鼻尖澎湃,连呵出来的口气都要清新多了。

然而,他现在不能在楚成王面前表露出一心想要投入秦国怀抱的迫切愿望,毕竟人家楚国在他潦倒的时候待他为上宾,做人不能光认奶不认娘。他只能装作很矜持、很淡定、很若无其事地对楚成王表示,自己抱定楚国的大腿就够了,不一定要劳烦秦国出马。

楚成王是见过世面的人,对于这种口是心非、欲纳还拒的表达早已习以为常,干脆主动说破楚国与晋国天悬地隔的现实困境,恭恭敬敬地将重耳送上了去往秦国的路途。

平心而论,楚成王对待重耳时是很有雄主风范的。从一开始礼遇重耳于草莽之中的睿智,到接下来求取回报的坦率,再到最后礼送重耳的果断,整个过程中侃侃切切,从心所欲,非常的豪迈豁达。

重耳跋山涉水到达秦国,主宾俱是欢喜无限,双方都信誓旦旦地表达了真诚合作的意愿。

当然,小插曲还是有的,秦穆公提出要把女儿文嬴嫁给重耳,另以四名宗室女子陪嫁,而陪嫁的女子当中,晋怀公的老婆怀嬴竟赫然在列。

怀嬴虽说是重耳的侄媳妇,然以当时的伦理考究之,改嫁给晋文公当老婆却没有问题。

在人口极度稀少、生育存活率极度低下的春秋时代,让年轻妇女守寡是一种伤天害理、惨无人道的行为,因为这样做等于闲置了妇女宝贵的生育能力,扼止了人口的繁衍增长,于法于情都是行不通的。

所以,那时候人们的婚育观念自由放任,叔父娶侄媳妇并非是禽兽不如的无耻行为。

但问题是怀嬴既没有和晋怀公离婚,晋怀公也没有死,那重耳收纳怀嬴算是什么,是二夫共事一女,还是小三转正?这真是一个让人崩溃的难题。

重耳心知秦穆公在借机报复晋怀公,他也清楚自己现在正有求于人,不能和秦穆公唱反调,可是他依然接受不了这种疯狂的婚姻关系,第一反应便准备打包推辞掉。

追随重耳的晋国旧臣读懂了这桩政治婚姻里的利害攸关,于是绞尽脑汁劝说重耳忍一忍,女人嘛,讲究那么多干嘛,关了灯还不都一个样?

重耳克服不了心里障碍,坚贞不屈,誓死不从。

第三十二章 人在囧途(九)

重耳心知秦穆公在借机报复晋怀公,他也清楚自己现在正有求于人,不能和秦穆公唱反调,可是他依然接受不了这种疯狂的婚姻关系,第一反应便准备打包推辞掉。

追随重耳的晋国旧臣读懂了这桩政治婚姻里的利害攸关,于是绞尽脑汁劝说重耳忍一忍,女人嘛,讲究那么多干嘛,关了灯还不都一个样?

重耳克服不了心里障碍,坚贞不屈,誓死不从。

狐偃决定帮重耳捋清楚这把麻纱,他对重耳说:“公子如今重返晋国,是准备北面称臣还是准备南面称孤?”

重耳怒目而视,要称臣的话他犯得着两万五千里长征吗?

狐偃很满意,接着说:“公子如果准备北面称臣,那怀嬴就是您的国母,您自然不能坏了君臣大义;如果准备南面称孤,那怀嬴就是您仇人的老婆。怎样对待仇人的老婆,您应该懂的。”

重耳豁然开朗,觉得自己于公于私都必须答应秦穆公的这个要求。

讲到这里顺便普及一个历史小常识。

上面提到文嬴出嫁时,有四名宗室女子陪嫁。在春秋时代,这种女子陪嫁的现象归属于媵制婚姻的范畴。

媵制婚姻的基本涵义如下。

诸侯国君迎娶夫人时,女方往往会把新娘(譬如叫小凤)的一个侄女和一个妹妹打包嫁过去,要注意的是,侄女和妹妹到了男方家庭后,不是做仆人,而是给国君做小老婆。与此同时,女方的两个同姓诸侯国,各会出一名宗室女子陪嫁,并且每位宗室女子也都有一个侄女和一个妹妹相从。

这样算下来,诸侯国君迎娶一位夫人,同时会收纳九名女子,这也是媵制婚姻的标准做法。当然,周天子迎娶夫人时,规格会更高一点,一次性要收纳十二名女子。

在这九名女子当中,小凤明确是要当夫人的,地位最为尊贵,而其他八名陪嫁的媵女只能做妾。可是,媵妾的身份要比普通的妾高贵,因为按照周礼的规定,诸侯国君终身只能迎娶一次夫人,一旦小凤死在国君前头,又或者中途被国君休弃,那么国君不得续娶夫人,只能依次从媵妾中提拔一人做夫人,而普通的妾并不具备候补为夫人的资格。

媵制婚姻是春秋时代诸侯国对外以联姻来改善国际关系,对内区分嫡庶身份以稳固传承制度的重要举措。

只不过,随着周王室权威的衰败,以周礼为基础的媵制婚姻有时候也没有得到严格地贯彻执行。例如有的国君数次迎娶夫人,或迎娶夫人时超过九女的限制,各种违规不一而足。总之,规则是普遍的,现象是特殊的。

就秦穆公嫁女而言,还有两个值得提及的细节。

第一、文嬴是不是就此成为了重耳的夫人。

这个还真不好说,老师倾向于认为不是,但能够给出的论据并不十分缜密。

论据一,文嬴携四女以嫁的做法明显不符合媵制婚姻的标准流程(女子的人数不符,没有同姓诸侯国参与,重耳当时也不是国君)。

疑点在于,媵制婚姻本身就处在不断解体的过程中,而且秦国和晋国之地戎狄杂居,其民俗中糅合了大量的戎狄成分,与中原正统文化有一定的差异性,所以我不能完全确定文嬴的嫁法是否为媵制婚姻的一种变异版本。

论据二,重耳以前在晋国时,似乎已经娶了夫人。

这个女人名叫偪姞,史籍中没有明确记载她的身份,老师所知的是,她在重耳妻室中的排名非常靠前,而且她的儿子欢后来成为了重耳的世子。以常理逆推之,偪姞应该就是重耳的首任夫人。

疑点在于,公子欢同时也是晋文公的长子,如果偪姞不是首任夫人,而真正的夫人又没有生育的话,那公子欢也可以参照无嫡立长的规则而享受世子待遇。

当然,如果偪姞已经死于之前晋国的政治动乱,那重耳有可能续娶文嬴为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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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春秋我做主——春秋三百年精彩大历史 第131章 - 墨韵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