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社死女友1/39 章 · 1002 字

第1章 少男阿即与少女般般

你好,我叫阿即,一个即将奔三的天蝎座直男。当然了,我说的直男不是对我做人处事方面的评价,它仅仅代表我的性取向。

作为一个从小深受唯物主义熏陶的社会主义好青年,我一直相信科学,直到我遇到了般般,一个古灵机怪的巨蟹座女孩,从此我居然开始相信命运。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以为我爱上她了,觉得她是我的命定之人,我们有着天赐的缘分,让我们在茫茫人海中,认出彼此,然后相识相知,坠入爱海?

错,错,错,如果我和她有缘的话,那也注定是孽缘。

这世上一定有那么一个人,她会跨越千山万水,排除千难万阻,只为来到你的身边――折磨你。

这个人的出现就是为了让你本来平静的生活,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这个人的每一个行为都可能成为你的劫数,不经历九九八十一回,你是无法解脱的。

对我来说,般般就是这样的存在。

16岁以前的我,拿的是校园偶像剧男主的剧本,一切都是顺风顺水,走到哪里都是人群中的焦点。

我出生在一个还算富裕的家庭,不仅是家庭经济方面,思想上亦然。

我爸爸经商,生意做得不错,妈妈在法院工作。她们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感情也非常和睦,可以说是举案齐眉,当之无愧是邻里间的典范了。

我头脑聪明,(自诩)IQ很高。很不谦虚的说,本人一直“霸占”着学校第一名的宝座,不靠家里关系,全凭实力一路被保送到重点高中的强化班。我更是学校“捧”在手上的宝贝疙瘩,毕竟冲击区市状元的任务还指望着我呢。

但我倒不是一个书呆子,我从小运动神经发达,各项运动都很擅长,一到运动会,我可比体育生还要风光。

除此之外,我艺术方面的天赋也不错,乐感很强,歌唱的不错,拿得出手的乐器也有不少,画也画的不错,老师一直说,如果我学习一般的话,完全可以往艺术生方向发展。

当然了,要成为男主,最关键的一点,当然是颜值了。和大多数进入青春期后开始饱受痤疮折磨的男生不同,我遗传了我妈,皮肤白皙,干干净净,衬得精致的五官更加好看了。1米91的个子得感谢我爸,总体来说轻轻瘦瘦的,说我这样子的迷死了无数懵懂少女有点不要脸了,但拜倒在我潘安之貌下的女生的确不少,而般般绝对是其中最出名的一个。

般般呢,是我高一的同学,一个典型的巨蟹座女孩,感情细腻,喜欢浪漫,爱幻想,这些是我知道她喜欢我后,我的死党哈啤和我说的。

她和同龄的很多女生一样,喜欢追星,成天抱着个杂志剪上面的帅哥,喜欢看电视剧,喜欢吃零食,喜欢看漫画,我常在书店遇到她,她总是抱着一包零食缩在角落里看连载的漫画,当然了她也非常喜欢偷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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