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高二转学后,再遇到般般,已经是十二年之后的事了......
我大学毕业后进入了一家设计公司,到这的第四个年头,我终于从一个设计小白,熬成了设计总监,有了自己的团队,没有体会到管理与支配的快感,反而感觉像在奶娃娃。除此之外,提升了的除了职级和薪水外,还附赠了无数需要自己抛头露面的无聊“应酬”。
曾经秉持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佛性精神貌似是不行了,毕竟组里有好几张嗷嗷待哺的“嘴”等着吃饭呢,所以只能日复一日的接受“甲方爸爸”的“摧残”。
如今,我的脾气也变得不太好(好吧,是很糟糕。),他们在背后给我取了个外号,叫“即魔”,听上去像个咖啡。
彼时我刚出差回来,HR主管Monica告诉我,有一个新人,如果我愿意的话,可以优先分到我们这组,还是个姑娘。(我平时对内的公关工作做得不错。)
我简直欣喜若狂,我们这个“少林”组已经“逼”走了七八个女的了,失去的时候才知道什么是珍贵,尤其是当你接到一个女性生理用品包装升级需求时,就更加珍贵了。
她递给我的简历我连看都没看,就让她把人带来。因为像我们这样的4A广告公司,进来本身就不容易了,而她是个女的,活的,其他什么的都不重要了,毕竟同样缺人的还有隔壁组的Mark,我可不能让他捷足先登了。
当然,没过多久我就后悔了,Monica带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我的“噩梦”――般般。
我看到她站在我面前,虽然已经过了十二年,但是她一点都没有长高(还是那么矮),脸圆嘟嘟的,一点也不像个二十八岁的人,肉眼判断顶多二十。
她见到我也非常惊讶,本来就很大的眼睛,瞪得像两颗巨峰葡萄,她用那肉乎乎的手捂住了嘴巴,脸涨的通红,腿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几步,好像想找什么地方躲起来。
拜托,我才是那个受害人,该躲的是我好嘛!
“你俩认识啊?”Monica看我俩的样子,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我回过神来,赶忙放下自己的手,尴尬的摸了摸头,说道:“额,认识,我俩以前是同学。”
般般也跟着点了点头。
Monica大喜,“那好啊,你对熟人下手应该没那么狠了吧,不至于三天就把人给我逼走了。”
她走之前还不忘“威胁”我:“我不管你啊,要是再留不住,我也不会再给你招了,你好自为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