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诗韵最终决定,将姜玉莎和王天歌的商务合作代理签给风暴公司。
邓龙和范琛的关系起了一定作用,但更多还是考虑到荣光娱乐百废待兴,实在无人可用。
“诗韵妹妹,你可知足吧。咱们这签的是非独家代理,而且你们荣光娱乐还有最终决定权,可以以合理的理由否决我们的商务方案。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范琛道。
夏诗韵:“当然知道。意味着你们不能为了风暴公司的利益胡来,消耗我的艺人,给他们接那些不上档次又麻烦多多的商务。”
范琛一脸受伤的表情:“这么不相信我,太让人伤心了。我们风暴这么大的公司会做出这种上不了台面的事?更何况我和你哥关系那么铁,坑谁也不会坑你啊。不然邓龙那小子也饶不了我。”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失心不可无。”夏诗韵笑道,“琛哥,我这也是在商言商,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不是?”
“行吧。”范琛无奈摇头,“这也就是对你。换了其他人绝对拿不到这份合同。”
夏诗韵虽然跟他打哈哈开玩笑,但其实心里也清楚。
范琛说的是对的。
现在姜玉莎和王天歌的人气不高,没有流量,也就基本没有主动找上门的商务。
他们的商务机会都要靠关系、靠人脉、靠风暴公司渠道去争取。
所以这些条款的影响还不明显。
然而,一旦两人突然爆红,比如王天歌的流量再大一些,或者荣光娱乐自身的商务渠道、人脉网络建立起来,这种合约就明显对风暴方面很不利。
举个最极端的例子。
姜玉莎红了之后,风暴帮她拉到一个合作品牌,但荣光娱乐这边觉得价格低,认为姜玉莎的身价已经今非昔比,于是否决了合作方案。
风暴毫无办法。
但此时,荣光娱乐却可以通过其他手段联系到这个品牌,绕过4A公司与其签署合作。
4A公司的代理费省下来,荣光娱乐到手的广告代言费增加了。
合作没有中间传话的之后说不定还会更流畅。
对风暴来讲,最后相当于给荣光娱乐免费打工,辛辛苦苦给别人做了嫁衣裳。
所以说,范琛同意签这种合同应该是有风险的。
“那我就代姜玉莎和王天歌感谢琛哥的照顾。”夏诗韵拿起桌上的橙汁,以饮料代酒向范琛举杯,“琛哥放心,我也是很讲义气讲道理的人,绝对不会钻漏洞做过分的事。”
范琛将杯子里的啤酒一口干完,摆摆手道:“我相信你,你也不用这么紧张。”
“那你和我签这个算不算徇私啊?”夏诗韵开玩笑地问。
“还真不是徇私。”范琛身子前倾,表情略显得意,“哥这话不是安慰你。你也知道都不必抬出我妈的身份,以我现在的职位,在公司这点话语权还是有的。”
“不算徇私?”夏诗韵不解。
范琛:“真不算。你知道为什么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