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里安静了很长一段时间。
院子外头传进来几声鸟叫,还有远处嬷嬷训斥丫鬟拖地不干净的动静,隔得远了,听不太清。
常威坐在凳子上,整个人像是被钉在了那里,动都不敢动。
他的脑袋压得更低了,两只手搁在膝盖上,手背上的青筋慢慢鼓起来。
林远没催他,回到桌前坐下,端起茶碗喝了一口。
茶水还是凉的,但他没让人换。
过了好一阵,常威的嘴巴动了一下。
「侯爷,您要我做什么?」
声音很轻,像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尾音带着一点颤抖。
林远放下茶碗。
「娶了侍画,去大同。」
常威猛地擡起头,眼睛里全是困惑。
「娶…娶她?」
林远点了一下头。
「对,娶她,明媒正娶,按规矩办,三书六礼一样不少。」
常威的嘴巴张得老大,半天合不拢。
林远继续说。
「娶完之后,你以大明互市官员的身份去大同,想办法接触侍画的部落,最终掌控那个部落,让它成为大明在草原上的代理人。」
常威听到最后一句的时候,腿一软,整个人差点从凳子上滑下去。
他用尽全身力气稳住身体,两只手死死抓着凳子边缘,指甲都要抠进木头里了。
「侯爷,我…我一个赶车的…」
他的声音抖得厉害。
「我怎么可能做到这些…」
林远靠在椅背上,盯着他的眼睛。
「因为你天生神力。」
常威愣住了。
林远站起来,走到他面前。
「在草原上,能徒手扳倒公牛的人,是英雄。」
「你搬得动四百斤的石柱子,这种力气拿到草原上去,蒙古人会把你当勇士看。」
常威的嘴巴张了张,没出声。
林远转过身,走回桌前。
「侍画是合撒儿部头人的女儿,她父亲叫忽图剌,在草原上有三千帐牧民,是个有分量的人物。」
他拿起桌上那管毛笔,在一张白纸上画了几条线。
「你娶了侍画,就是忽图剌的女婿,带着她回到部落,天然就有了立足的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