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她就可以顺理成章带着她哥来接我。
一方面可以宣告我的主权,另一方面她也能有机会跟主管搭上话。
计划很惊喜,意外很合理。
因为一整顿饭下来,我没倒,赵宣倒了。
不是我喝酒不卖力,实在是赵宣喝酒要人命。
丫抱着酒瓶子,来者不拒,凭一己之力,硬是把包厢喝出了大排档的感觉。
喝完也不撒酒疯,就是抱着我死不撒手。
主管过来帮我撕,不仅没把他从我身上撕下来,反而把自己都搭了进去。
最后闺蜜带着她哥,风风火火过来准备抬我的时候,看到的是场景就是:
赵宣左手攥着我的胳膊,右手搂着主管的脖子。
我们仨人,排排坐在饭店大堂沙发上,像极了没交作业被罚坐的小学生。
闺蜜偷偷冲我比了个大拇指,那意思我明白。
「姐们儿够意思!」
不是我够意思,实在是敌方操作太给力。
赵宣的算盘我清楚,按照从前我的习性,他喝醉了我绝对不会坐视不理,一定会把他送回去。
而且还会因为担心他,一直陪到他酒醒。
到时候他就能跟我有单独坐下来好好聊聊的机会了。
但问题是,今时不同往日了。
人多代表着无限可能。
我和闺蜜一拍即合。
闺蜜负责用自己的胳膊瞒天过海,顺便把主管和赵宣这一对连体婴送回去。
闺蜜她哥负责陪我回家。
至于主管和闺蜜最后在哪儿睡觉,那已经不重要了。
各取所需计划通。
闺蜜叫了辆车,临走时拍着自家大哥的肩膀,没头没脑地撂下了一句话。
「好好干。」
然后头也不回地,跟着主管大佬,跑了。
10
我跟在闺蜜亲哥屁股后头去取车,莫名就觉得有点心虚。
虽然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在虚个啥。
车载音响放的,是一首我不知道名字的轻音乐。
轻轻软软的,听上去就很有些缱绻温柔的味道。
车里没开空调,路灯黄色的光在闺蜜她哥脸上打出明明暗暗的光影。
我看得有点愣神。
闺蜜她哥微微侧了下头。
「什么事?」
我瞬间顿悟我的心虚原因。
不管是从哪个角度来说,最近我使唤闺蜜她哥,真是使唤得越来越顺手了。
撇清前男友用他,去医院也用他,现在连接饭局这种事,都得他来出马。
房东做到这个份儿上,也是实名倒霉了。
我的本意是想谢谢他来接我,顺便跟他表达一下最近麻烦他的歉意。
然而,
闺蜜亲哥趁着等红灯的间隙,扭头看了我一眼,回了我三个字。
「不麻烦。」
想了想,又补了一句话。
「这是你的事,不叫麻烦。」
我不得不承认,在我失恋的第一个夏天,我非常清晰地,再次感觉到了心动。
跟对赵宣的一见钟情不同。
闺蜜亲哥只用了三个字。
不麻烦。
那一刻,理智和情感终于归于统一。
我觉得,我的确已经彻底放下赵宣了。
不管是理智上的不吃回头草,还是感情上的不服气,都随着闺蜜亲哥的这一句话,而烟消云散。
11
色字头上一把刀,在酒精的作用下,我非常想把闺蜜她哥就地扑倒,吃干抹净。
不过我需要一个契机。
毕竟我是个女孩子,不能扑得太放肆。
闺蜜她哥在我下车的时候扶了我一把,让我小心别绊倒了。
就是这一扶坏了事。
其实我本来走得挺好的,他手伸过来的时候,我下意识避了一下。
然后我两条腿,就不怎么听使唤地,绊在了一起。
据闺蜜她哥后来描述,当时我几乎是直挺挺地,冲着他倒了过去。
然后,带着恶狗扑食一般的决绝,狠狠地,一口啃在了他胳膊上。
八点档狗血剧误我!
谁告诉我说只要男主角扶女主角,女主角就一定会无限娇羞地倒在男主角怀里,开启嘤嘤嘤模式?
第一次扑闺蜜她哥,我把他扑进了医院。
第二次扑闺蜜她哥,我在他胳膊上,留下了我的牙印。
看着面前那条胳膊上,那一圈混合着酒味口水的牙印,我突然觉得,上一秒才新生的爱情,在这一秒,已经被我自己亲口咬死了。
闺蜜她哥好像在我耳边喊了句什么。
而我满脑子只剩下了一个念头:
我想跟着我的爱情一起去死一死,谁都不能拦着我。
我愣愣地看着闺蜜她哥,然后把我自己的两条胳膊,都伸到了他面前。
「要不你也咬回来?」
闺蜜她哥转过身去,直接蹲了下来。
这回他说什么我终于听清了。
他说:「你别走了,我背你回去。」
哎?
我莫名其妙就觉得很委屈。
我记得以前有一回跟赵宣出去玩,我穿了双新高跟鞋,回来的时候发现脚上磨破了皮。
本来我也就是开个玩笑,缠着赵宣让他背我一段。
结果人愣是在路边摊儿上给我买了双拖鞋,让我换上。
最后我是拎着那双高跟鞋,走回的寝室。
所以,我一直以为让人背是一个很过分的请求。
闺蜜亲哥蹲了半天,看我没反应,还扭过头来催了我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