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弦很好地诠释了什么叫“眼大肚子小”。
他高估了两人的饭量。
“……结账,打包。”
陶路找零钱,刚拉开挎包,一个东西掉出来,落地。
“这是什么秘密礼物啊?”张弦往下溜了溜,捡起来看。
“龙云眉送的。”陶路解释,“我还没拆开,你打开看看呗。”
龙云眉出品,必属精品,那本书用手绘四君子包装纸包得很是整齐,一看就花了不少心思。
只不过有点脏。
——陶路用挎包抡飞车小混混来着,难免包里的东西挨挨蹭蹭。
“你急着过去就为这个?”张弦笑问,三下五除二,毫不怜香惜玉地扒了包装纸,取出一本书,封面是一幅写实的夏日清凉风景,书名叫做……
“《卧室的你和餐厅的我》?这啥意思啊?”
陶路也不知道什么意思,胡乱猜测:“一个男的躺床上,一个女的给他做饭?”
张弦翻了翻:“错了,你说反了。女的休息,男的做饭……唉?”
陶路听他一声惊异后没下文,不由凑过去:“怎么了?”
“你看这里,是不是眼熟?”张弦指着其中一页。
“……‘食色性也’的条幅,端端正正挂在客厅。窗帘洗得褪色,杯盘磕出伤痕,她和他笑着互相指责对方家务无能……一直到两人老得再也走不动路,吃不了东西,就写好遗书,并肩躺在床上安然死去,她想。但生死谁又能预料呢?如果万一哪天她先他而去,就让他把承载双方美好记忆的床丢掉吧!如果他先走,她会拧开煤气阀门,跟在他后面……”
“太熟了这个。”陶路大力点头,这么肉麻,他印象深刻。
虽说字句稍微有所不同,但他能毫不费力地认出,这是朱文拍给李迎辉的书页照片。
龙云眉是作家,跟朱文关系不错,朱文看龙云眉的小说,实属正常。
至于文字的细微差异,无非是第一版和修订版的区别而已。
陶路有点儿唏嘘。
小说是死的,人是活的。
但小说一直都在,李迎辉已经变成骨灰了,朱文还在医院里躺着。
李迎辉是怎么时刻准备着死去,朱文又怀着怎样的心情,拧开煤气阀门的呢?
张弦合上书,装回陶路的挎包,只说:“走吧。”
气氛不由冷下来。
陶路默默拎起打包盒,出饭馆:“弦哥啊……”
张弦“嗯”了一声。
陶路指指他脚边。
“喵。”流浪幼猫弱弱地叫。
“——嗷!”张弦一步蹿到小绵羊后头,“路路你赶紧打发它!”
……刚才的学识渊博思想声速统统不见,陶路认为,这就是他对张弦崇拜不起来的关键原因。
次日晚七点半。
天华食园。
龙云眉笑吟吟地,先点了一道玉米龙骨汤,随后将菜单递到两位男士面前,目光尤其在张弦脸上停留了好几秒。
她今天穿的是斜开襟桃红色褂子滚黑边,黑色半裙滚桃红边,两色相得益彰,头上盘了个乌黑油亮的发髻,插着木簪,点缀着半开的绿玫瑰,不是假花而是鲜花。
而她也穿了一双布鞋。
——这才是布鞋的正确搭配法啊,陶路暗暗赞叹。
不过,他扭头看看张弦,虽然对方还是裹着海绵宝宝外套——似乎张弦就两件外套,另一件是那个亮黄色的——但剃了头刮了胡茬把脸露出来,整个人立刻提升了几个档次,从淘宝爆款变成优衣库,加上自带悠然自得的气场加成,似乎跟龙云眉还挺搭?
陶路原本以为龙云眉这样的人物,要吃饭一定会去那些看起来很高逼格的地方,比如门口小桥流水,室内翠竹成荫,再摆个香炉,放点高雅音乐,服务生各个白净斯文不沾烟火气……这是他能想到的高逼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