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4.《个人承诺书》。
5.考试合格证明。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 1 张。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备注:各地认定材料具体要求不一样,一定要以当地认定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