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二、收回教育主权

在庆祝大会上,校长陈垣首先致词,他说:“为了辅仁的师生员工的学习和工作,为了收回国家的教育主权,政府决定把辅仁接收自办。” ***还在记者招待会上庄严声明:此次辅仁大学问题,是单纯的教育主权问题,与宗教问题毫无关系。 7月29日,芮哥尼进而宣布:自本年8月1日起,教会对辅仁大学之补助经费即告断绝。 收**育主权教育部领导收**育主权 1950年9月25日,教育部部长***遵照周总理的指示,代表教育部邀教会方面驻辅仁大学代表芮哥尼谈话。 ***首先申明我国政府的原则,他说: 一、在一个独立民主的国家里,不允许外国人办学校,除非是他们的侨民自己设立而为教育他们的子女的学校,这是世界通例。 二、外国人在旧中国所办的教会学校,因为它已经办了多年,所以必须在它真实地遵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及教育方针与法令的条件下,可以暂时允许它继续办,但中央人民政府保有根据需要以命令收回自办的权利,更绝对不允许新设这类xìng质的学校。 三、宗教与学校教育是两回事,必须明确分开,不许任何曲解与含混,在学校课堂内不允许进行做礼拜、查经等宗教活动。 四、教会设立的高等学校,可以设宗教的课程,但只准是选修,而且不允许任何强迫与利诱学生选修宗教课程。 五、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最近颁布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和“私立高等学校管理办法”是全国私立高等学校都要遵守的法令 接着,***答复芮哥尼关于辅仁大学的问题时说: 一、你必须了解前五项原则。 二、信教自由,同时不信教也是自由的,批评宗教也是自由的。因此不能把不信教与批评宗教就认为是违fǎn gòng同纲领,也不能把不信教与批评宗教认为是反宗教的行动。 三、在中国境内的学校,必须设革命的政治课,这是教育法令。革命的政治课是科学的,与宗教的看法有不同之处,但不能说政治课便是反宗教的活动,进行革命的政治教育与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同是*******的既定政策。 四、教会与辅仁大学的关系只是补助经费及主持宗教选课,不能涉及学校行政及其他;否则便是违fǎn gòng同纲领及教育方针与法令。 五、辅 仁大学校董会可以成立而且应该成立,但必须遵照“私立高等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六、辅仁大学校长陈垣,执行中央人民政府政策法令,处理校务,能称其职,其职位不应有所变更。 七、五位教授的聘任与否,是属于学校行政权限的,他们若是教得不好,学校有权解聘;他们若是教得好,政府有责任保障他们的地位。他们若是教徒,若是不信教或批评宗教或有反宗教的言论与行动,那么教会可以执行教会的纪律,但不应该把教会的纪律扩大到学校的行政范围里去,而且也不应该干涉教授们应有的地位。 八、辅仁大学是有几千师生员工的学校,你们从八月一日停发补助费,我们不能让这几千师生员工失业失学,所以答应了陈校长的请求,支付每月需要的经费。我要告诉你,你们这样举动对辅仁大学是不利的,对几千师生员工是有害的,是会使中国的人民教育事业受到损害的。因此,中央人民政府在认为不能容忍的时候,即将收回自办。 九、辅仁大学事件应该于本月内解决,解决的方针与办法,我已告诉你了。 你们倘若不愿意这样做,政府即决心采取最适当的办法,以保障辅仁大学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辅仁大学是***会于1925年1月在北平创办的。最早取名为辅仁社,在旧涛贝勒府开办大学预科一班,并聘请英敛之为社长。 1927年,北洋政府准予该学校试办,并正式将“辅仁社”更名为“私立北平辅仁大学”。在1927年暑假之后,学校便开始招收大学班学生。 到新中国成立时,辅仁大学已经有了23年的历史,教师中有很多知名人士,毕业生将近4000人,成为与北大、清华、燕京齐名的国内著名的高等学府。 在1949年人民解放军进城时,辅仁大学一名叫芮哥尼的教会代表宣布校产与教产划分,学校主权归中国,经费教会照常供给,行政方面的事务教会不再负责。 辅仁大学的教师多数是不信教的,因而与外籍神父的jiāo往也很少,又因为外籍神父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往往架子比较大,从而造成教师中有很多不愉快的抵触情绪。学生和神父、修女之间,摩擦也时有发生。 北平解放后,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学校进行了民主改革,师生员工的政治觉悟 得到了大大提高,致使校内**的教会势力有所削弱,这些进步迹象引起了***会方面的强烈不满。因此,教会开始在经费上缩减预算,将学校的经费从22万美元锐减到了16万美元,而且迟迟没有做出1950年的预算。 时任辅仁大学校长的陈垣与教会方面进行了10多次jiāo涉,但始终毫无结果。 1950年7月14日,芮哥尼致信校长陈垣,提出: 教会可以每年拨给辅仁大学14.4万美元教育经费,但中方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一学校新的董事会由教会选任。二教会对学校人事安排有否决权。三附属中学的经费自给自足。四圣言会所在地仍由教会保留,任何人不准侵扰。 同时,芮哥尼还提出解雇5名进步教员的无理要求,公然对学校的行政进行干涉。 7月29日,芮哥尼进而宣布: 自本年8月1日起,教会对辅仁大学之补助经费即告断绝。 芮哥尼给校长陈垣的信,在辅仁大学引起了轩然**,遭到了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强烈反对。7月31日,学校召开大会,反对教会的无礼行为。 中央人民政府在得知此事后,为了保证辅仁大学的教学工作不致中断,决定先垫付学校8月和9月所需的经费。同时,中央人民政府还本着公私兼顾和维持原校的方针,继续对芮哥尼进行解释和说服,期望他能有所悔悟。 但是,芮哥尼于8月27日和9月19日,两次上书***总理,并两次发表《告同学同仁书》,鼓动少数不明真相的工友向学校请愿,以此达到其组织新董事会,撤换校长陈垣的目的。 为此,教育部不得不宣布,收回辅仁大学的自办权。 9月30日,教育部收到芮哥尼的正式答复,称: 教会最高首长回电,补助费决定停止,除非条件基本上改变,教会坚持决定…… 10月12日,教育部经政务院批准,并根据政务院的指示,将辅仁大学收回自办,并决定任命陈垣为校长,负责主持校务。 在12日上午,全校3000多名师生员工参加了庆祝大会。但见校内张灯结彩,喜气洋洋,校门和礼堂还挂上了巨幅标语: 拥护人民政府接办! 庆祝辅仁大学新生! 教职员工团结起来办好新辅仁! 在庆祝大会上,校长陈垣首先致词,他说: ……为了辅仁的师生员工的学 习和工作,为了收回国家的教育主权,政府决定把辅仁接收自办。这是我们全校师生员工所绝对欢迎和拥护的。从今天起,辅仁得到了真正的解放。 接着,教育部部长***讲话,宣布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接办辅仁大学的命令,任命陈垣为辅仁大学校长。同时,在学校接办期间,成立接办小组,由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张宗麟任组长,陈垣任副组长。通告外国在中国办学的原则 1950年10月12日,就在教育部宣布接办辅仁大学命令的同一天,教育部召开记者招待会,***庄严声明: 此次辅仁大学问题,是单纯的教育主权问题,与宗教问题毫无关系。 政府接收自办的是私立辅仁大学,丝毫不涉及宗教问题,对辅仁大学的宗教选课及信仰***的教授、学生、员工等保证一切如常。 在会上,***严肃通告外国人在中国办学的五项基本原则: 一、在一个独立的民主国家,不允许外国人办学校,这是世界通例。 二、外国人在中国办的教会学校,在遵守国家方针与法令的条件下,可以暂时允许他们继续办,但中央人民政府保有根据需要以命令收回自办的权利。 三、宗教与学校教育是两回事,必须明确分开,在学校课堂内不允许进行宗教活动。 四、教会设立的高等学校,不允许任何人强迫和利诱学生选修宗教课程。 五、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教育法令是全国私立学校都要遵守的法令。 在新政权的支持下,辅仁大学收**育主权的斗争取得了圆满的胜利。 ***自20年代即提出收**育主权的愿望,在人民取得政权后,终于实现了! 辅仁大学的接收是教会及其所代表的外国势力与新中国政权之间正面冲突较量的结果,由此也揭开了新中国接收外资津贴学校的序幕。接办外国津贴和私立学校 1950年,朝鲜战争bào发,国内敌对分子****,妄图制造事端,企图在抗美援朝战线的后方制造混乱。 在教育界,一些接受外国津贴的学校成了敌对分子的反动据点,经常发生敌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事件。 在上海进德女中,学校不仅打着lún理课的幌子继续开设宗教课,而且还利用每天的晨会时间,进行宗教仪式和宗教宣传,荼dú学生们的思想和心灵。 在进德女子初级中学,校方极力制止学生参加开国典礼和保卫世界和平大yóu xing等,也不准在校内搞庆祝活动。 更为严重是,一些帝国主义分子还以外资津贴学校作为据点,收集情报,散布谣言,搞一系列特务活动等。 在这样复杂教育背景下,一场轰轰烈烈收**育主权,接办外国津贴学校的运动,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展开。 据统计,到1950年底,全国共接办外国津贴的高等学校达20所,中学514所,初等学校1133所。此后,其他的私立高校也陆续被全部接办。 1951年1月,教育部还召开了处理接受外国津贴的高等学校会议。***做了重要讲话,他重申新中国不允许外国人在我们国家内办学校的方针。强调这是维护教育主权,夺取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阵地问题。会议确定了处理的原则、办法、政策和措施。 会议期间,接到美国***大**合托事部来电,声言各校派代表赴香港与托事部代理人商谈汇寄津贴费事宜,企图以利诱的手段,阻挠我国收**育主权。各校与会代表随即发表联合宣言,揭露美帝这一yīn谋活动。 处理接受外国津贴的高等学校的工作,是中国人民收**育主权的重大措施,同时也是一场复杂的而且政策xìng很强的斗争。 与此同时,政府还逐步取消教会大学,并改造和限制私立大学。华东教育部以上海的私立大夏大学、私立光华大学为基础,筹建了公立的华东师范大学。 到1951年底,全国20所教会大学全部改组完毕,其中11所被收归国有、改为公立大学,即辅仁大学、燕京大学、津沽大学、协和医学院、铭贤学院、金陵大学、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福建协和大学、华南女子文理学院、华中大学、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华西协和大学。 另外9所大学则维持私立,由中国人自办,政府予以补助。这几所大学是:东吴大学、齐鲁大学、圣约翰大学、之江大学、沪江大学、震旦大学、震旦女子文理学院、岭南大学、求精商学院。 接着,教育部决定,将全国私立中小学全部由政府接办,改为公立。到1956年,全国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基本完成时,全国所有的私立学校基本上已不复存在了。 自此,收**育自办权的运动取得了彻底的胜利。 (本章完)

☰目录
教育兴国: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 第4章 二、收回教育主权 - 墨韵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