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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8章

[123]和买,宋代的一种政府采购制度,这里指的实际是“和籴”。其主要方式是政府在生产之季节预先付钱以较低价格向民众预定某种物品,到收获之季节再交割物品。但在执行之时,常有弊端。

[124]赵顼前五子皆夭折,赵佣排行第六,宋人当时习俗称之为“六哥”。

[125]雍王赵颢字仲明。

[126]详见《新宋·权柄》

[127]太府寺丞的简称。

[128]即陈州门。

[129]宋代有所谓的“省陌制”,在省陌制下,一贯钱实际只有七百七十文。足钱则指一贯为一千文。

[130]家生,即家具。

[131]指后蜀国。

[132]指挥,宋代皇帝的一种手令。

[133]钞钱比,交钞与铜钱的比价。

[134]即《唐律疏议》,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

[135]即蒲宗孟。

[136]郭逵在宋英宗时曾经授检校太保,所以何畏之沿用旧称尊称之。

[137]尚书省右司郎中的别称。

[138]伐夏以后,宋廷对原有的十二等爵位体制进行了改革——公爵以下,宗室袭封不加“开国”、“武功”;大臣授爵,加“开国”二字;以军功封爵,则加“开国武功”四字。有没有“武功”二字,在待遇上并无任何区别,但却象征一种荣耀。

[139]关扑,即赌博。

[140]宋朝管祖母、母亲都叫娘娘,宫中民间皆然。

[141]主主是宋朝皇室中,长辈对公主的昵称。

[142]史上程颢于西元1085年逝世。

[143]收养鳏寡孤独的穷人、乞丐的场所。

[144]免费安葬被遗弃的尸体、枯骨的机构。

[145]“高班”是入内内侍省倒数第二级官阶“内侍高班”的简称。

[146]作者注:有人认为,中国古代识字率最高者为宋朝之三成,至清末滑落为二成。小说暂取较保守之数据。至于怀疑论者若谓不信,请一笑可矣。小说家言,不必当真。惟古代东方识字率远高于西方,自不待言。江户时代之日本,19世纪中幕末时期,庶民阶层男子达五成四,女子达二成,武士阶层百分之百。同样在1920年,日本儿童就学率达九成以上,莫斯科却仅达二成。

[147]安息文,指的是波斯文;下面的大食文,指的是阿拉伯文。

[148]即《希波战争史》。

[149]见第一卷《十字》。

[150]即秘书丞,吕升卿的官职。

[151]宋朝民间盛行火葬,官方原本严厉禁止,子女将父母火葬,依照自唐代继续下来的刑法甚至要判处死刑!不过在宋代司法中,从未有过因此判罪之先例,自此,迫于财政压力,宋廷终于非正式承认火葬之合法地位。

[152]这也是宋朝的一个惯例,拜宰相、立皇后、立太子时,皇帝要亲自前往内东门小殿,向翰林学士面谕旨意。所以,每当相位空缺之时,汴京朝野,无不竖尖了耳朵,只要听到内侍们前往“小殿子”,亦即是内东门小殿准备,人人便知道这是皇帝要拜相了。

[153]陈相、陈辛相传是战国时人,据说本是儒家弟子,后来投入农家的许行门下。

[154]指孙觉,后面的范公指范镇。

[155]指董仲舒。

[156]镖行起源当不晚于明代正德年间,但笔者暂时未见史料记载宋时即有此行业。按《金瓶梅》等小说,虽所叙故事为宋代事,但只能视为明代风俗。

[157]以上价格皆参考《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会要辑稿·刑法》所载。

[158]此非宋朝旧制,而是吕惠卿改革后之事。汴京之潜火队、军巡铺,专责东京城内灭火、治安等事,旧制由禁军担任,隶属于军方。内城的军巡铺,统归侍卫马军司管辖,外城则由侍卫步军司管辖,最高长官亦由三衙的长官兼任,并不归开封府管辖。但此非汉唐故事,故自宋立国以来,便饱受批评。又因军巡铺有治安管辖权,常与开封府发生冲突;军巡铺在处理案件时,其官吏素质良莠不齐,更多有冤假错案,甚至屡屡发生百姓击登闻鼓申冤之事。禁军方面,自军制改革后,禁军极重训练,潜火队、军巡铺既要担任消防之任,又要负责治安、捕盗,还要配合坊正收税,甚至连开封的排水系统,亦要由其监督、修缉,这些部队亦成为三衙之负累。故吕惠卿为相时,借着地方官制改革的机会,极力推行改革,终于将汴京的巡检、消防系统,从禁军中彻底剥离,而归入开封府的管辖之内。吕惠卿取消了旧有的四厢都巡检,将汴京重新划界命名,城内分为十厢一百二十坊,城外分为九厢十四坊,每厢设厢巡检,各坊则按大小设若干军巡铺。当时开封府的刑狱,本是所谓“二厅三院制”,其中三院,即是府院为民事法庭,左右军巡院为轻罪刑事法庭。吕惠卿以二厅三院皆士人为主官,而诸厢巡检与军巡铺皆武人,遂又剥夺军巡铺之司法权,增加二厅三院官吏人数,规定大小案件,军巡铺不得辄断,皆要送交二厅三院裁断。惠卿竟因此大刀阔斧一革旧弊。改革之后,一般的军巡铺不过五六人,各有辖区;但每隔一定的距离,则建一座望火楼,楼上则有人昼夜巡视,观察各厢坊是否出现火情,而楼下则是潜火队的居所。为节省开支,各厢巡检与其直属部队,亦与潜火队一起住在望火楼下面,故有些望火楼下面,同时亦是军巡铺。

[159]按汉族之丧礼,人死之后,第二日要给死者清洁遗体,换上衣服,称为“小敛”;第三日则收尸入棺,称为“大敛”。按礼法,人君入敛的衣服,应当有一百套。大敛的次日,也就是第四日,亲人按着亲疏的不同,穿上不同的丧服,则称为“成服”。阿越按:有宋一朝,皇帝死后,并不严格遵守此礼。北宋皇帝从死至大敛,最短四日,最长八日。如据《宋史》,赵顼死后八日,方大敛成服。而大敛、成服,有时亦可在同一日。

[160]闽指今日之福建,蜀指四川,楚指江西,吴越指江浙一带。

[161]欧阳詹,唐人,福建中进士第一人。他中进士之事,对于福建教育的兴盛,有极大的推动。徐寅,唐末五代人,著名文学家。他后半生回乡,在闽国建有公共图书馆性质的“延寿万卷书楼”,聚徒讲学,是福建地方教育史最重要的人物之一。按,凡本节桑充国所论诸事,大抵皆是史实,非作者望壁虚构。

[162]作者按:事实上,这种币制之不同,亦推动了川峡地区贸易之发展。

[163]指五服之外的远亲。

[164]摩逸,即麻逸,今译民都洛岛,参见《新宋·十字》附录。后面之三屿,指加麻延、巴姥酉、巴吉弄三岛,据史家考证,当是今民都洛岛西南之卡拉棉、巴拉望、布桑加等岛。白蒲延、蒲里噜,分别指吕宋岛北面的巴布延群岛、西部的波利略群岛。阿越按:吕宋岛之宋译名,虽有学者据宋人之《诸蕃志》,疑“里银东、流新、里汉”三名中,或有吕宋之宋译名,亦有学者相信麻逸岛兼指民都洛与吕宋两岛,但终不可考,故本书采用明代之译名吕宋称之。

[165]汉族传统丧礼制度,禫是丧家除去丧服的祭礼。禫祭之后,丧家生活归于正常。

[166]此处所言,仅为基本原则。阿越按,宋代外朝禫祭一般在大祥后的第三日举行。所谓“大祥”,是指父母死后两周年的祭礼,因为以日易月,一般就是皇帝死后次日算起二十四日。但历史上,宋太祖二十七日才大祥,而太宗、仁宗则是二十五日。所以其守丧期,相应的也就变成了三十日与二十八日。

[167]三奠、发引,宋代在皇帝死后,才营造山陵。在此之前,皇帝的灵柩暂时安置于宫中,称为“攒宫”,而一般在小祥(父母死后一周年祭礼,以日易月则是自死日算起第十三日)与大祥之间(偶有在小祥之前),则有“掩攒宫”仪式,即是在攒宫以外,用木料围成小屋状,涂上白泥,表示已经暂时安葬。待到山陵造好,再有启攒宫、三奠、发引之仪式,亦是将皇帝的灵柩,离开皇宫,送往山陵。此三项仪式,即意味着丧礼的结束和葬礼的开始。在宋代,一般来说这已经是皇帝死后七个月了。

[168]按行,即卜地,利用阴阳五行之说等来勘察陵寝的位置。确定陵寝位置,叫“得地”,复查叫“复按”。

[169]宋代汴京官营房屋租赁机构。

[170]作者按,在南中国海航行,的确受制于季风。但那种认为无法逆风完成航行的观点,亦是片面的。如明代郑和下西洋第一次航行,即不在东北季风之季节。古人东北季风南下,西南季风北归,这并不完全是航海技术之原因,更主要的是需求原则与经济原则。

[171]作者按,两府这一决策在今日看来近乎不可思议。然真实历史中,纸币最初出现,却正是限制区域使用的。两宋时期,同时出现几种纸币,各自只能在限制区域使用,更是常事。而当使用区域原本不受限制的某些纸币出现问题时,转而采用限定区域使用的办法,更是两宋政府经常使用的手段。故此举无论利弊如何,读者皆不必骇怪。事实上,正如本书所指,宋朝在本质上乃是由若干亚经济区组成的经济联合体,故历史上出现这些情况,亦有其深层的原因。

[172]唐太宗曾派人去摩揭陀取熬糖法,疑为引入白砂糖技术。但宋初中国白砂糖仍然主要依赖进口。或谓据马可波罗所云,白砂糖技术乃蒙元时方引入中国。实则宋末之战乱,实为人类文明史上极大之浩劫,蒙元时有技术失传,欲待重新向中亚学习,亦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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