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因果(题目还没想好,暂且如此吧)

那一头乌发,是她身上最美之处。

普通人家的女儿,没有富可敌国的家私,没有颠倒众生的容貌,也没有令人惊绝的才艺。可是,当她抽掉横插在发髻上的亮银钗,任头顶乌云,如瀑布般倾落,身边的人,便只能让那片充满魅惑的黑云,弥漫了视野,此时,纵然后羿射了金乌落地,眼前光华如瀑,他们,再也见不到其他。

满头的青丝,自十岁以后,便未曾动过剪刀,只任它如山间的青草,恣肆地、不管不顾地生长。十六岁时,头上的发丝,便已垂至脚跟,乌黑、油亮。白天,她把它们梳成时下最流行的式样,引得女伴争相效仿;夜晚,那些头发,如同最美丽的披帛一般,覆住她精洁的背,同她一一起,进入梦乡。

家里有限的银钱,都得掐着指头,精打细算着用在节骨眼儿上,她买不起街头铺子里的香膏,不过,草木灰和淘米水总是现成的。白瓷的盆子里,盛着清澈的泉水,她轻轻地解开长发,让它们缓缓流泻,黑与白的对照,惊心动魄,令人迷醉。

——迷住了旁人,还有她自己。

只要轻抚头上的发丝,她的心里,便是欢喜。

二八佳人,正是议婚时节。虽非红楼富家女,房前的媒人,却总也不断。她向来不是佻达的女子,婚姻之事,全凭父母做主。

他们家不贪图富贵,只要女儿嫁一个知疼知热的好人。百般考察之后,将她许给成纪县一个叫黄知感的后生。

纳彩之后,她的终身,就算是尘埃落定。

她从窗隙里偷偷瞧过,那男子身材魁梧,面目普通,却令人觉得亲切、安稳,心里是没来由的笃定。将自己的终身,托付给这样的一个人,不光是父母,连她自己也放心。

新婚之夜,菱花镜里,映出动荡的光影,她的夫君,用粗糙的大手,帮她拿下峨峨高髻上的金色步摇。一头长发没了支撑,顿时如玉山倾倒,静静地泻了一身。——那委地的青丝,没有人能够不爱,纵然是世界上最优美的河流,也不及其万一……

她回眸一笑,清丽面容烫伤了那男子的眼睛。从此之以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一夜之间,她从垂髫的少女,变成了梳髻的小小少丨妇丨。

第二天清晨,她的丈夫牵过她的手,将一枚精巧的乌木簪放于她的掌心。并非多么值钱的物件,但是,那是他的心意,她懂。

嵯峨高髻之上,一根乌木簪将青丝挽定,除此以外,并无其他装饰。却无端显得发更黑,脸更白。无需胭脂花粉,自有艳光致致。

每天晚上,坐在妆台前面,在他宠爱的目光里,手持木梳,一下一下地梳头,便是最大的幸福。

他们的日子,过得平静、温煦、恩爱、知足。寻常百姓,不用大富大贵,就这么无风无浪地相携到老,就是上天的莫大恩赐。可是,这是乱世,这样的愿望,注定成为奢望。

彼时,正是唐昭宗天佑年间。

年轻的昭宗皇帝,也想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可是,其兄僖宗死后,留下了一个烂摊子,兵荒马乱,饥馑渐臻,形势如此,积重难返。农民起义风起云涌,黄巢和高仙芝步步紧逼,连战连捷,攻进长安,昭宗步入他先祖玄宗皇帝的后尘,避入蜀地。

天佑,天佑,天所不佑。这个年号,竟然成为天大的笑话!

连帅李继宗打出勤王旗号,要招集乡兵保卫四川,保全皇上。秦州的军务,由刘自然管领。刘自然发布军令,举州的适龄男子,都到军府报道,违令者斩。黄知感也是其中一个,他辞别妻子,忐忑不安地来到军府所在地。

当军中的吏卒喊到他的名字时,一直埋首于卷宗的大老爷刘自然抬起了他那高贵的头。

“你叫黄知感?”

“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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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千羽——中国古代的那些异闻奇事 第77章 - 墨韵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