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阳门124/394 章 · 2433 字

第124章

“老祖宗传下来的,也没人说要丢,这不都在摆在哪儿么,但是也不耽误皖之先生给咱老百姓写文章吧?”

老爷子为之一愣,直呼呼的喘着气,说道:

“都跑去写文章给你们看,不就没人继承学老祖宗的传下来的学问了么?”

队伍最后边,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俩年轻人,一副学生装扮,接过话来,说道:

“老爷子,您这话说得不对,我们学校,光我知道的,就有好多人,既能说之乎者也,又爱看皖之先生的文章,两不耽误!”

老爷子梗着脖子,回应道:

“你们这辈还能说之乎者也,到你们下辈呢?”

年轻人笑道:

“到我们下辈,谁还去管他们,爱学哪个,学哪个呗!”

终于轮到老爷子了,便听到老爷子无奈的叹着气,递上手里的包袱,又从怀里掏出两块大洋,工人报数:长衫三件,皮袄一件。

接过老爷子手里的大洋,等汤皖登记完,就听见老爷子语重心长的说道:

“你这件事办得好,多帮助一些下面人,不过啊,老祖宗的东西,能尽量不丢就不要丢了!”

汤皖这才回应道:

“老祖宗的东西都存在书里呢,能保存上千年,以后的人若是想学,随时可以学,丢不了的!”

“那就好!那就好啊!”老爷子嘴里边念叨着,边走开了。

等到老爷子走了,就轮到刚最先说话的那人,递上来一大包物品,里面叮咛啷当的响,是一些盘子,杯子等日常物品。

“家里这些物件也用不上,扔了也是可惜,就想着拿来了,也不知能不能用得上?”

汤皖接过来,递给工人,笑着说:

“当然能用上,都是花钱买的,给他们,也算物尽其用!”

“那就好,回去就给街坊邻居说说,家家都有这些东西,扔又舍不得扔,不扔又占地方!”

又过了一会,便轮到这俩年轻人,递上一个包裹,还有两本书,里面有几间缝补过的学生装,洗的干干净净的。

这俩年轻人犹豫着,畏畏缩缩的递上一个泛黄的本子。

“皖之先生,我们是水木的学生,特别喜欢您写的诗,然后我们私下就组建了一个诗社,也写了一首,能帮忙看看么?”

汤皖停下手里的工作,结果本子来,认真的看着。

《我》

“我是一片执拗的土地,”

“世间的一切都有我存在的痕迹。”

“但愿:”

“阳光照亮我身影;”

“月光指引我前进。”

这首诗,全篇运用拟人的手法,把自己比作世间万物,或者世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情,最后两句用对比来升华全诗的主题:不论白天或者晚上,但愿两者都能同行在正确的路上!

既有些朦胧诗的感觉,又有些讽刺的意味在里面,尤其是最后两句,但愿“我”能表里如一,而不是白天一个样,晚上又是另一个样。

汤皖不由得多读了几遍,真心觉得写的非常好,不由得夸赞着,点评道:

“写的极好!”

这俩年轻人本来忐忑不安的心,瞬间轻松下来,要知道他们现在面对的,可是公认是白话诗奠基人,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皖之先生,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请求,能在这首诗下面签个名字么?”

汤皖有些吃惊,然后就想起了上次的尴尬事件,不由得问道:

“签名?签谁的?”

这名年轻人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听人说,皖之先生遇到好的文章,便喜欢签上自己的名字!”

汤皖的心里瞬间冒出尼克杨的问号脸,自己啥时候有这样的癖好了?还被传了出去!但是面对俩人无关痛痒的小请求,也不好意思拒绝。

于是,便拿起桌上的笔,在这首诗的下方,写下了自己的大名汤皖。

这俩学生接过本子,异常欣喜,如获至宝,连连道谢,行完礼后,便开心的离开了。

只留下还在原地思考的汤皖,回忆着以往发生过的每一件事情,自己什么时候,有了一个喜欢给中意的文章签名的爱好了?

这世间的事,便总是因为人的欢喜,而变得慢慢符合人的习性,大概是因为自己老婆太美丽,而又要经常去外地出差,因此妇女之节烈观就应运而生了。

又大概是因为老王为人太实诚,做事情件件实干,不省力气,同班的人自然就有了怨气,你老王一个人实干,我们所有人便都要和你一样,不是拖累人么。

所以啊,老王日后做事情,也就慢慢变得和所有人一样了。

汤皖想到这里,瞬间就豁然开朗了,大概是某个人随口说了一句,又或者那天讲台上,认为王斯理是来要签名的尬事被人知晓了。

有的人便发现,或许把流言当真实,搞不好真能要到签名,于是便先试着要了一下。

而汤皖也就给了,那等场合,总不能让俩个年轻人丢了面子,以后若有人要拿这个借口来讨要签名的恶果,便只有自己往肚子里咽了,这才是符合这个世间的常理。

“是的哦,这才是常理!”汤皖对着自己恶趣味的吐槽道。

“是什么常理?”六爷问道。

汤皖便把刚刚的签名的事情,当做一件好笑的事情,说了出来,倒是引来了六爷的打趣。

“皖之先生以后的‘文章’,怕是要桃李满天下了,这个本子一打开,有你的本人签名,另一个本子一打开,还是有你的签名。”

汤皖只能苦笑着,道:

“那我得擦亮眼睛了,写的不好的文章,可不敢随意签名,倘若以后,被人瞧见了,有损我的名声。”

正在这打趣间,便远远地瞧见去城外施粥的人回来了,顶前面的,还是那辆熟悉的大车,走在最前头的是车行的少东家,正领着人走过来。

六爷朝着远处喊道:

“今日怎的弄得这样迟?”

大概是昨日施粥时,六爷对难民说,今日会多施一些粥,大家私下互相传播,导致今日来喝粥的人比昨天翻一倍多。

喝粥的人多了,施粥的人手自然就不够了,秩序无法维持,一会儿就堵着路,来往的人过不去,便对着难民喊:

“赶紧的,速速让条道儿,莫耽误了事情。”

来喝粥的人哪管得了这么多,好不容易拼着全身的力气,抢到一个有利的位置,哪能因为让路而失去了位置,导致没了喝粥的机会。

因为只要出这一小会的力气,就可以喝倒粥,比瘫坐在大街上,哭爹爹,求奶奶的讨饭好多了,而且,在这里喝粥是有正当理由的。

若是给别人,不给他们,便可以理直气壮的骂道:

“大家都是吃不起饭的,凭啥给他们粥,不给我们,这就是瞧不起人。”

瞧瞧,有着一身的力气,喊着最有力的口号,谁要是不给他粥喝,便立马就要被扣上一个“瞧不起人”的大帽子。

同样的,对着路人也可以这样骂道:

“让路,让什么路?耽误了我喝粥,你赔的起么?”

过路人肯定是不干的,凭什么你喝粥,要堵着路,不让我过去,耽误事情,于是便起了矛盾,这件事路人占着理。

但谁叫过路人能吃饱饭呢,总不能和一个靠施粥填饱肚子的人讲道理吧,于是,只能等维持秩序的人把路清空,让路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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