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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12章 第十二章

第二十一章

1994年的9月,我跟着父亲走进了秦安一中。父亲感慨良多,那时候他的精神分裂时好时坏,我也习惯了,只是苦了母亲。有时候忽然发作,就是打母亲,我总是逃避着他,也因为有个疯子的父亲,我其实内心非常自卑。我不恨父亲,我只是觉得他很可怜,但是我从来也没想过我能帮到他什么。直到在秦安一中的那一天,我似乎明白了什么。

父亲说二十年前,他是一中非常优秀的学生,那时候生活很艰辛,但是也很充实,他有机会去北京上大学,但是,命运似乎和他开了个玩笑。他也不怨恨谁,他本身就是被抛弃的孤儿,有人收养他让他活下来,就是一种幸运,更何况还供给他上了高中。但是他也很隐晦的问我,这几年一中有没有考到北京的学生。

一中当时有八个班,我在一班。按照中考的成绩,我是全班第七名,放在全校,应该进不了前五十。当时的秦安一中升学率非常低,每年都只有少数几个能考上大学。但也有人创造了奇迹,甚至有人考上过北大。

这种奇迹给了我鼓励,别人能做到的,我应该也能做到。而更重要的是,我彻底明白了父亲精神分裂的根源,我要考到北京去,那样,父亲才会彻底摆脱疾病的困扰。

新的希望、新的生活开始以后,日子变得很快,也很充实。想起初中时的爱情故事,也许都称不上爱情吧,就觉得很好笑。有时候也想起灵芳。但是老胡去了平凉上中专,我找不到人来一起回忆。我和老胡一直通信,相互诉说彼此的学习和生活。

我的学习一直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似乎离大学还是比较遥远。生活也更加困难,住在8个人的宿舍里,每天自己擀面条,调料只有盐。正是身体发育的时候,营养严重不足。尽管如此,到了第二学期时,我还是小有名气了。

当时文理科还没有分,班上有几个文学爱好者,其中以我和李珺最为突出。“清风明月”因此而得名,我两以“清风”和“明月”为笔名创办了文学社团,并且定期出刊物。虽然是自己印刷,非常粗糙,但也散发着青春的气息。

也有人传言我在和李珺谈对象,这真是莫须有。事实上,我还没有完全从和灵芳的感情纠葛中走出来,虽然已经结束,但是对于爱情,还是认为会影响学业。而如果学业不成,高中毕业回家务农,那么,我的一生将埋没在黄土里,我无法面对父母老师,也无法面对我自己。

也有人反对我的观点,宿舍里晚上偶尔谈起。王锋就会驳斥我,说爱情只能促进学习,怎么会耽误学习呢?他真是说到做到。高一结束时,不仅学习成了全班第一,也把班花追了去,甚至有人看到他们晚上在操场拥抱但是我比谁都更加了解自己。就算我尽力去读书,到了高一的期末考试,还是没有名列前茅。

从初中到高中,从乡镇到全县,自己的圈子完全变了,优秀者多如牛毛,如何出类拔萃脱颖而出?没有更好的办法。放学前,有同学嫌宿舍环境不好,晚上9点就关灯等而决定搬出宿舍。当时学校宿舍是一年15元住宿费,而外边的居民房要高到上百,对我来说是不敢奢想的事情。我一年除了学费等之外所有的花费估计也就上百。补习班的师兄们消息总是很灵通,知道哪个宿舍空,提前把被褥都搬了进来。我也就乘机跟他们借了大二的课本,带着回家复习。当时一中补习三年五年都很正常,我们习惯喊他们老补,补习三年五年之后,能考到天水师专,出来做个老师,就是莫大的成功。

英语一直是我的弱项。那个暑假,我边忙农活边背单词。堂妹小珍初中毕业了,偶尔也来坐坐,请教一些高中的问题。按照她的分数,只有上二中了。她开玩笑说,我也许能碰到灵芳呢。我也笑笑,并不多说。她却总是要重复她的理论,骂我没良心,又说女孩子陷入爱情之后就无法自拔,会茶饭不思日夜想念,等等。我都笑笑,对我来说,过去的就是过去了,考大学,是我唯一要思考的事情。是的,我自认为自己更加理智而成熟了。

等到开学时,我将高二的英语课本都烂熟于心了。加上表弟老孙也初中毕业来一中读书,他做得一手好饭。我于是从生活琐事中摆脱出来,学习一下子轻松了很多,我的大学梦也更加清晰而坚定。但我的人生似乎注定没有那么安宁,就在这个时候,她,又闯入了我的生活。

第一个周末回家时,在路上遇到小珍。一中在东山脚下,走过南小河大桥进入秦安县城,走到和二中交叉的路口,再往前,到了西山脚下,有一元的三轮车去我们村子顶部。但是,高中我几乎就没花费过那一元,而是再往前走半小时,然后爬一小时的山路到家。

西北的黄土高坡看上去很雄伟,冬天满眼沧桑,但到了春夏,则漫山遍野都是绿色的麦苗或者果树。山坡像被斧头砍削过一样,一个山头一条路,一条路通往几个村。路是在山坡上挖掘出的,走的人多了,那路越来越宽敞也越来越光滑,只是落雨时节,都要被踩成泥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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