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的骨子里并不理性,因为我的冷静都是在事后。当我忽然有了想法,我就完全被这种想法控制,并且为之痴迷。当我决定去找灵芳之后,我的脑子便只有她。晚上失眠了,想起初中发生的一切,想起那个大雪天,她害羞地站在我面前,是的,四年过去了,我还是没有给她朗读过诗歌;想起自己无数次到山沟去远远望着她的身影;想起无数个夜晚,整个身心都被她占据,充满着激情为她写赞美的诗词;也想起那个落泪的黄昏,将自己所有的爱都抛洒在山沟。是的,她在雪地里找我写给她的情诗的碎片。一切的一切,遥远又清晰。
曾经,我以为我把所有的激情都给了她。后来,我否定了这个想法,甚至觉得自己很傻。可事实究竟是什么样呢?
事实就是,其实我从来都没有忘记她,也不可能忘记她。第一次那么深刻的爱一个女生,第一次那么幸福,也第一次那么痛苦。这种幸福和痛苦究竟有多深刻?当时并不知晓,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更加深刻的影响了自己的生活。是的,我为什么总拿其他女生跟她比呢?而比较的结果,千篇一律,都不如她的好。
其实我一直不敢去深入思考这些事情,而更加不敢承认的是:其实我很俗!我没有胆量为爱情付出一切!
男人是否应该有更多的事情去做?或者这是男人的借口?总之,事实就是男人容易陷入爱情,也容易摆脱爱情。
我想出了无数的理由,鼓励自己去找她,和她投入一场爱情。几乎是急不可待的,在周日的下午,和小珍一起上县城了。
秋收都已经完成,地里散落着一些玉米杆子之类的东西。想起一首诗来,似乎是花该折时直须折,不然就凋谢了。
“女孩子很容易就老了,唉!”
我很奇怪,为什么我的朋友都和我这么灵通呢。
“乱说什么啊,你们都是小姑娘!”
“十八岁是女孩子最好的时期。咱们农村的女孩子,过了十八岁,就不好看了,不嫩了。”小珍摇着头很悲伤地说。
我才忽然想起,那一年,灵芳正好十八岁。如今是她最美丽的时候吗?
“女为知己者容。你今天见到她,然后下周再来看她,就会发现,她越加漂亮了。”
她的漂亮容不得怀疑。
饮马巷是过了二中,然后到秦安新华书店的地方转弯朝东走。径直往前是到一中的小路,小路一侧的小巷进去就是她们的宿舍。
我不只是激动,我简直就是害怕。
是的,我忽然很害怕,我忽然感觉自己很寒碜。
“进来啊!”小珍看着站在门外的我笑着说。
我有点想逃离。灵芳心目中的我是什么样子呢?而现在的我又是什么样子?
管不了那么多,拼一回吧。我于是跟在小珍后边进去。那是一个西北平常人家的布局,一个主屋,几个厢房。小珍走过去的一个厢房很不一般,因为挂着一个漂亮的门帘。
“那是灵芳亲手做的呢,漂亮吧?”
我很生硬地笑笑,我不知道面对我的是什么。
小珍推门,进去,我以为要打招呼了,屋里只传来一句:“应该回来了啊!”
我跟了进去,房间摆设很简陋,却非常干净,绝对不像男生宿舍。
我几乎一眼就分辨出了两张床的主人,一屁股就坐在灵芳的床上去。
“一看就知道是她的?”小珍笑着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