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多久,二人就到了街上。
人头攒动像碧海波浪,一浪一浪漾向远方。还有的人三五成群结伙扎堆在街角一隅,长篇大论地感慨着不平之事。
当时含莎见这里说得热闹,以为是风流名仕谈论时事,便两眼好奇地插了进来。
孰料她这看似极平常的举动却掷地有声,结果众人立刻鸦雀无声,还媚惑地盯着她看了半天,始终一语不发,最终作鸟兽散。
彼时她回首两眼无辜地看着幸灾乐祸的清歌,像受了伤的小白免。
直到清歌像看白痴般一脸讽刺地告诉她:他们是出来拉客的男妓。
她才恍然大悟,敢情人家把她当嫖客啊!难怪那眼神那么柔媚。
可是那么玉树临风的人,怎么偏就是伶男了。
再看看身后的清歌,她有几分顿悟:当朝王爷都这般,也难怪他人沦落。
街上小摊如雨后春笋,铺子更是琳琅满目,不时还夹杂看诱人的香气。
花开两岸,食满街边。
含莎走在其中更是眼花缭乱,手忙脚乱,口涎三尺,活脱脱一刘姥姥进了大观园。
这不,她左手拿着糖葫芦,右手拿着大坨的云朵——棉花糖,大眼珠骨碌碌地乱转,嘴里还不忘恶狼扑虎地嚼着糖葫芦,那模真是份外滑稽。
青纯的外相,猛虎的吃相,回头率真是百分之二百。某人还臭屁地以为是青睬,仍旧大大方方地大块朵颐。
走在一旁的清歌怕被他人回头的眼神给鄙视死,只好干笑两声,放慢脚步,疏离丢人现眼的含莎。
清歌后悔莫及,想他堂堂王爷风流潇洒,不过就陪她含莎逛一次街,面子尊严便都给她踩在脚下了。
他在身后恼怒地瞪看她,就差瞪出个洞来。
某人感觉身异,便回过头不知所以地张望。最终战战兢兢地跑到清歌身前,献宝似的说:“这年头,糖葫芦都升级了,居然是水果什锦呢!”
清歌嘴角抽了抽,在心中直骂她,见识浅薄目光短浅。
“吃吧!”她很是乖巧地将糖葫芦递近他嘴边,还带着她的牙印。
看着残留地痕迹及她期待的眼,清歌心中一动,再也顾不上含莎的阴险和四围惊叹的目光,着了魔似的就咬了下去。
没有毒药,入口的只是一般水果的清甜与糖浆的香腻,清歌却吃得畅快无比,最终将她手中的全都抢过来吃了。
以致于某人气愤多过了兴奋,发了疯地跑向前方觅食去了……
身后清歌的快乐似溪水清澈,笑容似百花齐放,恍花了行人的眼……
“美人,你是在找本公子吗?”
清歌回头:一个贼眉鼠眼的白衣少年双眼都钉在自已脸上了。
好色之徒,竟敢打本王的主意。
老虎不发威,你丫的当我是病猫吗?
清歌冷着眼,怒火冲天,操起拳头就准备将那个狗头揍成猪头。
而在抡拳的那一刻他正好看到含莎那双似笑非笑的眼,就刷的一下子冷静下来,松了手。
他清歌是文明人,才不能被那个在王府翻了几天书就欺负待女的臭丫头看了笑话。
况且在这大街小巷揍了那狗头,尽管事后太快人心,受人顶礼膜拜,可传到皇帝老头那儿,他多年的伪装不都付之东流了吗?
——所以,他咬紧牙关,忍了。
含莎袖手旁观,双手还使劲擦亮眼睛,唯恐错过了好戏。
清歌,你也有今天!你那臭皮囊成天迷惑良家妇女,今儿也算求仁得仁了。含莎在一旁干想。
街旁围观的人均是一脸惋惜慨叹,又一个良家夫男要遭到毒手了。
没有一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正确来说,是连拔口相助的人都没有。
也是大司马家的公子好男风,谁人敢管,小命不要了吗。碰上这檔子事,只要不是自已,众人都狠下心闭着双眼就过去了。
没有英雄救美,清歌你藏的那点武功,今儿还不露出来。含莎越想越开心,下意识就笑出了声。
旁人一脸愤怒地瞪她:这丫头看着少年受辱还这么开心,真是蛇蝎心肠。
可是事实上,也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
此刻,身系万千目光的清歌只是平静地看着那恶心的白衣少年很久。久到含莎想骂他倒胃口时,众人伸长的鸭脖子酸疼时,*秽少年忍耐不住干咳时,他才玩弄着额头碎发,慢悠悠地说:“兄台,我认识你吗?”
啊!众人大跌眼镜。
含莎磨磨牙,真是个妖孽,啥时都不忘耍风骚。
“我姓秦,是秦公子。你不认识我不要紧,过两天……”*荡猥琐地打量着清歌那风流的体态,无耻地说,“等本公子好好疼爱你以后,咋们自然就熟了。”
含莎听此,暗想:清歌和那少年还真是天生一对。
一个风流。
一个下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