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才子佳人信有之” 才子佳人,是一句不时髦的老话。说来也可怜得很,自从五四以后,这四个字就渐渐倒霉起来,到现在是连受人攻击的资格也失掉了。侥幸才子佳人这两位宝贝却并没有灭亡,不过摇身一变,化作一对新时代的新人物:文学家和安琪儿。才子是那口里说“钟情自在我辈”,能用彩笔做出相思曲和定情诗的文人。文学家是那在心弦上深深地印着她的倩影,口里哼着我被爱神的箭伤了,笔下写出长长短短高高低低的情诗的才子。至于佳人即是安琪儿,这事连小学生都知道了,用不着我来赘言。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昔日的才子和当今的文学家都是既能做出哀感顽艳的情诗,自己又是一个一往情深的多情种子。 我却觉得人们没有这么万能,“自然”好像总爱用分工的原则,有些人她给了一个嘴,口说莲花。可是别无所能,什么事情也不会干,当然不会做个情感真挚的爱人,这就是昔日之才子,当今的文学家。真真干事的人不说话,只有那不能做事的孱弱先生才会袖着手大发牢sāo。真真的爱人在快乐时节和情人拈花微笑,两人静默着;失恋时候,或者自杀,或者胡涂地每天混过去,或者到处瞎闹,或者……但是绝没有闲情逸致,摇着头做出情诗来。人们总以为英国的拜lún,雪莱,济慈是中国式的才子,又多情,又多才。我却觉得拜lún是一个只会摆那多情的臭架子的纨绔公子。雪莱只是在理想界中憧憬着,根本就和现实世界没有接触,多次的结婚离婚无非是要表现出他敢于反抗社会庸俗的意见。济慈只想尝遍人生各种的意味,他**情,因为爱情可以给我们很大的刺激,内里包含有咸酸苦辣诸味,他何曾真爱他的爱人呢?最会做巧妙情诗的Robert Herrick有一次做首坦白的自叙诗,题目是Upon Himself中间有几段,让我抄下来罢! I could never love in deed; Never see mine ow bleed; Never crucify my life; Or for widow,maid,or wife. ………… I could never break my sleep, Fold my arms,sob,sigh,orweep. Never beg,or humblywoo With oaths and lies,(as others do) …………… But have hitherto lived free As the air that circ*** me A credit with my heart, her broke in the whole,or part. Herrick这么坦白地说他绝不会有什么恋爱,也不会挨求恋和失恋的痛苦,这到是他心中的话。但是那个爱念Herrick的年青人不会觉得他是赞颂爱情的绝妙诗人?等到看着这首冷酷的自剖,免不了会有万分的惊愕。然而,这正是Her—rick一贯的地方。若使Herrick不是这么无情的人,他绝不能够做出那好几百首艳丽的短短情歌。爱lún·波(Edgar Allanpoe)说,“真挚的情感有种质朴的气味(ho—meliness),那是不能拿来做诗材用的。”风花雪月的诗人实在不能够闭着嘴去当一个充满了真挚情感的爱人。欧美小说里情场中的英雄,很少是文学家;情人多半是不能做诗的,屠格涅夫最爱写大学生和文学家的恋史,可是他小说中的主人翁多半是意志薄弱的情人,常带着“得不足喜,失不足忧”的态度。这都是洋鬼子比我们观察得更周到的地方。不过这样地把文学家的兼职取消,未免有点“焚琴煮鹤”,区区也很觉得怅然。 文学家不但不知道什么是爱情,而且也不懂得死的意义。所以最爱谈自杀的是文学家,而天下敢去自杀的文学家却是凤毛麟角。最近上海自杀了不少人,多半都有绝命书留下来,可是没有一篇写得很文学的,很动听的;可见黄浦江里面水鬼中并没有文豪在内。这件事对于文坛固然是很好的消息,但是也可见文学家只是种不生不死半生半死的才子了。不过古今中外的舆论是cāo在文学家的手里,小小的舞台上自己拼命喝自己的采,弄得大家头晕脑眩,胡里胡涂地跟着喝采,才子们便自觉得是超人了。 二、滑稽(Humour)和愁闷 整天笑嘻嘻的人是不会讲什么笑话的,就是偶然讲句把,也是那不会引人捧腹,值不得传述的陈旧笑谈。这的确是上帝的公平地方,一个人既然满脸春风,两窝酒颊老挂在颊边,为社会增不少融融泄泄的气像,又要他妙口生莲,吐出轻妙的谈谐,这未免太苦人所难了,所以上帝体贴他们。把诙谐这工作放在那班愁闷人肩上,让笑嘻嘻的先生光是笑嘻嘻而已。那班愁闷的人们不论日夜,总是口里喃喃,心里郁郁,给世界一种倒霉的空气,自然也该说几句叫人听着会捧腹的话,或者轻轻地吐出几句妙语,使人们嘴角微微的笑起来,以便将功折罪,抵消他们脸上的神情所给人的yīn惨的印像。因此古往今来世上大诙谐家都是万分愁闷的人。 英国从前有个很出名的丑角,他的名字我不幸忘记了,就把他叫做密斯忒X罢,密斯忒X平常总是无缘无故地皱眉蹙额,他自己也是莫名其妙,不过每日老是心中一团不高兴。他弄得自己没有法子办,跑到内科医生那里问有什么医法没有。那内科医生诊察了半天,最后对他说:“我劝你常去看那丑角密斯忒X的戏,看了几回之后,我包管你会好。”密斯忒X听了这话,啼也不好,笑也不好,只得低着头走出诊察室。 听说做“寻金记”和“马戏”主角的贾波林也是很忧郁的。这是必然的,否则,他绝不能够演出那趣味深长的滑稽剧。英国十九世纪浪漫派诗人Ce曾说:我是以眼泪来换人们的笑容。他是个谈锋极好的人,每天晚上滔滔不绝地讨论玄学诗体以及其他一切的问题,他说话又深刻又清楚,无论谁都会忘了疲倦,整夜坐在旁边听他娓娓地清谈。他虽然能够给人们这么多快乐,他自己的心境却常是枯燥烦恼到了极点。写“心爱的猫儿溺死在金鱼缸里”和“痴汉骑马歌”的Gray和Cowper也都是愁闷之神的牺牲者。Cowper后来愁闷得疯死了,Gray也是几乎没有一封信不是说愁说恨的。晋朝人讲究谈吐,喜欢诙谐,可是晋朝人最爱讲达观,达观不过是愁闷不堪,无可奈何时的解嘲说法。杀犯当临刑时节,常常唱出滑稽的歌曲,人们失望到不能再失望了,就咬着牙齿无端地狂笑,觉得天下什么事情都是好笑的。这些事都可以证明滑稽和愁闷的确有很大的关系。 诙谐是由于看出事情的矛盾。萧伯纳说过,“天下充满了矛盾的事情,只是我们没有去思索,所以看不见了。”普通人,尤其那笑嘻嘻的人们与物无忤地天天过去,无忧无虑无欢无喜。他们没有把天下事情放在口里咀嚼一番,所以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味道,草草一生就算了。只有那班愁闷的人们,无往而不不自得,好像上帝和全人类连盟起来,和他捣乱似的。他背着手噙着眼泪走遍四方,只觉到处都是灰色的。他免不了拼命地思索,神游物外地观察,来遣闷消愁。哈哈!他看出世上一切物事的矛盾,他报着嘴唇微笑,写出那趣味隽永的滑稽文章,用古怪笔墨把地上的矛盾穷形尽相地描写出来。我们读了他们的文章,看出埋伏在宇宙里的大矛盾,一面也感到洞明了事实真相的痛快,一面也只得无可奈何地笑起来了。没有那深深的烦闷,他们绝不能瞧到这许多很显明的矛盾事情,也绝不会得到诙谐的情绪和沁人心脾的滑稽辞句。滑稽和愁闷居然有因果的关系,这个大矛盾也值得愁闷人们的思索。 因为诙谐是从对于事情取种怀疑态度,然后看出矛盾来,所以怀疑主义者多半是用诙谐的风格来行文,因为他承认矛盾是宇宙的根本原理。Voltaire,Montaigne和当代的法朗士,罗素的书里都有无限滑稽的情绪。 法国的戏剧家Baumarchais说:“我不得不老是狂笑着,怕的是笑声一停,我就会哭起来了。”这或者也是愁闷人所以滑稽的原因。 三、“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文学史 记得五年前,当我大发哲学迷时候,天天和C君谈那玄 而又玄自己也弄不清楚的哲学问题。那时C君正看罗素著的《哲学概论》,罗素是反对学生读哲学史的,以为应该直接念洛克,休谟,康德等原作,不该隔靴sāoyǎng来念博而不专的哲学史。C君看得高兴,就写一封十张八行的长信同我讨论这事情,他仿佛也是赞成罗素的主张。后来C君转到法科去,我在英文系的讲堂坐了四年,那本红笔画得不成书的Thilly哲学史也送给一位朋友了,提起来真不胜有沧桑之感。从前麻麻胡胡读的洛克,笛卡儿,斯宾诺莎,康德的书,现在全忘记了,可是我现在对哲学史还是厌恶,以为是无用的东西。由我看来,文学史是和哲学史同样没有用的。文学史的惟一用处只在赞扬本国文字的优美,和本国文人的言行的纯洁……总之,满书都是甜蜜蜜的。所以我用王右丞的颂圣诗两句,来形容普通文学史的态度。 普通文学史的第一章总是说本国的文字是多么好,比世界上任一国的文字都好,克鲁泡特金那样子具有世界眼光的人,编起俄国文学史(Russian Literature Its Ideals Realitcs)来,还是免不了这个俗套。这是狭窄的爱国主义者的拿手好戏,中国到现在还没有一本像样的文学史,也可以说是一件幸事。 第一口蜜喝完了,接着就是历代文人的行状。隐恶扬善,把几百个生龙活虎的文学家描写成一堆模糊不清毫无个xìng的圣贤。把所有做教本用的美国文学史都念完,恐怕也不知道大文豪霍桑曾替美国一个声名狼藉的总统捧场过,做一本传记,对他多方颂扬,使他能够被选。歌德,惠德曼,王尔德的同**是文学史素来所不提的。莎士比亚的偷鹿文学史家总想法替他掩饰辩护。文学史里只赞扬拜lún助希腊独立的慷慨情怀,没有说到他待Leigh Hunt的刻薄。这些劣点虽然不是这几位文学家的全人格的表现,用不着放大地来注意,但是要认识他们的真面目,这些零星罪过也非看到不可,并且我觉得这比他们小孩时候的聪明和在小学堂里得奖这些无聊事总来得重要好多。然而仁慈爱国的普通文学史家的眼睛只看到光明那面,弄得念文学史的人一开头对于各文学家的xìng格就有错误的认识。谁念过普通英国文学史会想到Words worth是个脾气极坏,态度极粗鲁的人呢?可是据他的朋友们说,他很常和人吵架,谈到政治,总是捶桌子。而且不高兴人们谈“自然”,好像这是他的家产样子。然而,文学史中只说他爱在明媚的湖边散步。 中国近来介绍外国文学的文章多半是采用文学史这类的笔法。用一大堆颂扬的字眼,恭维一阵,真可以说是新“应制”体。弄得看的人只觉得飘飘然,随便同情地跟着啧啧称善。这种一味奉承的批评文字对于读者会养成一种只知盲目地赞美大作家的作品习惯,丝毫不敢加以好坏的区别。屈服于权威的座前已是我们的国粹,新文学家用不着再抬出许多沾尘不染的洋圣人来做我们盲目崇拜的偶像。我以为最好的办法是在每本文学史里叙述各作家的xìng格那段底下留着一页或者半页的空白,让读者将自己由作品中所猜出的作者xìng格和由不属于正统的批评家处所听到的话拿来填这空白。这样子历代的文豪或者可以恢复些人气,免得像从前绣像小说头几页的图画,个个都是一副同样的脸孔。 四、这篇是顺笔写去,信口开河,所以没有题目 英国近代批评家Bailev教授在他那本《密尔敦评传》里主张英国人应当四十岁才开始读圣经。他说,英国现代的教育制度是叫小孩子天天念圣经,念得不耐烦了,对圣经自然起一种恶感,后来也不去看一看里面到底有什么真理隐藏着没有。要等人们经过了世变,对人生起了许多疑问,在这到处都是无情的世界里想找同情和热泪的时候,那时才第一次打开圣经来读,一定会觉得一字一珠,舍不得放下。这是这位老教授的话。圣经我是没有从头到底读过的,而且自己年纪和四十岁也相隔得太远,所以无法来证实这句话。不过我觉得Bailey这话是很有道理的,无论什么东西,若使我们太熟悉了,太常见了,它们对我们的印像反不深刻起来。我们简直会把它们忘记,更不会跑去拿来仔细研究一番。谁能够说出他母亲面貌的特点在那里,那个生长在西湖的人会天天热烈地欣赏六桥三竺的风光。婚姻制度的流弊也在这里。RichardKing说:“为爱情而牺牲生命并不是件难事,最难的是能够永久在早餐时节对妻子保持种亲爱的笑容。”记得Hazlitt对于英国十八世纪歌咏自然的诗人Cowper的批评是,“他是由那剪得整整齐齐的篱笆里,去欣赏自然……他戴双很时髦的手套,和‘自然’握手。”可是正因为Cowper是个城里生长的人,一生对于“自然”没有亲昵地接触过,所以当他偶然看到自然的美,免不了感到惊奇,感觉也特别灵敏。他和“自然”老是保持着一种初恋的热情,并没有和“自然”结过婚,跟着把“自然”看得冷淡起来。在乡下生长,却居然能做歌咏自然的诗人,恐怕只有Burns,其他赞美田舍风光的作家总是由乌烟瘴气的城里移住乡间的人们。Dosoivsky的一枝笔把龌龊卑鄙的人们的心理描摹得穷形尽相,但是我听说他却有洁癖,做小说时候,桌布上不容许有一个小污点。神秘派诗人总是用极显明的文字,简单的句法来表明他们神秘的思想。因为他们相信宇宙是整个的,只有一个共同的神秘,埋伏在万物万事里面。Wil—liamBlake所谓由一粒沙可以洞观全宇宙也是这个意思。他们以为宇宙是很简单的,可是越简单,那神秘也更见其奥妙。越是能够用浅显文字指示出那神秘,那神秘也越远离人们理智能力的范围,因为我们已经用尽了理智,才能够那么明白地说出那神秘;而这个最后的神秘既然不是缘于我们的胡涂,自然也不是理智所能解决了。诗文的风格(style)奇奇怪怪的人们多半是思想上非常平稳。Chesterton顶喜欢用似非而是打筋斗的句子,但是他的思想却是四平八稳的***思想。勃浪宁的相貌像位商人,衣服也是平妥得很,他的诗是古怪得使我念着就会淌眼泪。Tennyson长发披肩,衣服松松地带有成千成万的皱纹,但是他那InMemoriam却是清醒流利,一点也不胡涂费解。约翰生说Gold**ith做事无处不是个傻子,拿起笔就变成聪明不过的文人了。……这么老写下去,离题愈离愈远,而且根本就是没有题目,真是如何是好,还是就这么收住罢! 写完了上面这一大段,自己拿来念一遍,觉得似乎有些意思。然而我素来和我自己写的文章是“相视而笑,莫逆于心”的。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也。 五、两段抄袭,三句牢sāo Steele说:“学来的做坏最叫人恶心。” Sed—handvice,sure,ofallsimostnauseous From’ The Charactersofa Rakeanda quet’ Dostoivsky的《罪与罚》里有底下这一段话: 拉朱密兴拼命地喊:“你们以为我是攻击他们说瞎话吗?一点也不对!我爱他们说瞎话。这是人类独有的权利。从错误你们可以走到真理那里去!因为我会说错话,做错事,所以我才是一个人!你要得到真理,一定要错了十四回,或者是要错了一百十四回才成。而且做错了事真是有趣味;但是我们应当能够自己做出错事来!说瞎话,可是要说你自己的瞎话,那么我要把你爱得抱着接吻。随着自己的意思做错了比跟着旁人做对了,还要好得多。自己弄错了,你还是一个人;随人做对了,你连一只鸟也不如。我们终究可以抓到真理,它是逃不掉的,生命却是会拘挛麻木的。” 因此,我觉得打麻将比打扑克高明,逛窑子的人比到跳舞场的人高明,姑嫂吵架是天地间最有意义百听不倦的吵架——自然比当代浪漫主义文学家和自然主义文学家的笔墨官司好得万万倍了。 “醉中梦话”是我二年前在《语丝》上几篇杂感的总题目。匆匆地过了二年,我喝酒依旧,做梦依旧,这仿佛应当有些感慨才是。然而我的心境却枯燥得连微喟一声都找不出。从前那篇“醉中梦话”还有几句无聊口号,现在抄在下面: “生平不大喝酒,从来没有醉过,并非自夸量大,实在因为胆小,那敢多灌黄汤。梦是夜夜都做,梦中未必说 话,‘醉中梦话’云者,装胡涂假痴聋,免得‘文责自负’。” 十八年十二月十日于真茹。谈“流浪汉” 当人生观论战已经闹个满城风雨,大家都谈厌烦了不想再去提起时候,我一天忽然写一篇短文,叫做“人死观”。这件事实在有些反动嫌疑,而且该捱思想落后的罪名,后来仔细一想,的确很追悔。前几年北平有许多人讨论Gentle—man这字应该要怎么样子翻译才好,现在是几乎谁也不说这件事了,我却又来喋喋,谈那和“君子”Gentleman正相反的“流浪汉”Vagabond,将来恐怕免不了自悔。但是想写文章时候,那能够顾到那么多呢? Gentleman这字虽然难翻,可是还不及Vagabond这字那样古怪,简直找不出适当的中国字眼来。普通的英汉字典都把它翻做“走江湖者”“流氓”“无赖之徒”“游手好闲者”……,但是我觉得都失丢这个字的原意。Vagabond既不像走江湖的卖艺为生,也不是流氓那种一味敲诈,“无赖之徒”“游手好闲者”都带有贬骂的意思,Vagabond却是种可爱的人儿。在此无可奈何时候,我只好暂用“流浪汉”三字来翻,自然也不是十分合式的。我以为Gentleman,Vagabond这些字所以这么刁钻古怪,是因为它们被人们活用得太久了,原来的意义早已消失,于是每个人用这个字时候都添些自己的意思,这字的涵义越大,更加好活用了。因此在中国寻不出一个能够引起那么多的联想的字来。本来Gentleman,Vagabond这二个字和财产都有关系的,一个是拥有财产,丰衣足食的公子,一个是毫无恒产,四处飘零的穷光蛋。因为有钱,自然能够受良好的教育,行动举止也温文尔雅,谈吐也就蕴藉不俗,更不至于跟人铢锱必较,言语冲撞了。Gentle man这字的意义就由世家子弟一变变做斯文君子,所以现在我们不管一个人出身的贵贱,财产的有无,只要他的态度是温和,做人很正直,我们都把他当做Gentle man。一班穷酸的人们被人冤枉时节,也可以答辩道:“我虽然穷,却是个Gentleman。”Vagabond这个字意义的演化也经过了同样的历程。本来只指那班什么财产也没有,天天随便混过去的人们。他们既没有一定的职业,有时或者也干些流氓的勾当。但是他们整天随遇而安,倒也无忧无虑,他们过惯了放松的生活,所以就是手边有些钱,也是胡里胡涂地用光,对人们当然是很慷慨的。他们没有身家之虑,做事也就痛痛快快,并不像富人那种畏首畏尾,瞻前顾后。酒是大杯地喝下去,话是随便地顺口开河,有时也胡诌些有趣味的谎语。他们万事不关怀,天天笑呵呵,规矩的人们背后说他们没有责任心。他们与世无忤,既不会桌上排着一斗黄豆,一斗黑豆,打算盘似的整天数自己的好心思和坏心思,也不会皱着眉头,弄出连环巧计来陷害人们。他们的行为是胡涂的,他们的心肠是好的。他们是大个顽皮小孩,可是也带了小孩的天真。他们脑里存了不少奇奇怪怪的幻想,满脸春风,老是笑迷迷的,一些机心也没有。……我们现在把凡是带有这种心情的人们都叫做Vagabond,就是他们是王侯将相的子孙,生平没有离开家乡过也不碍事。他们和中国古代的侠客有些相像,可是他们又不像侠客那样朴刀横腰,给夸大狂迷住,一脸凶气,走遍天下专为打不平。他们对于lún理观念,没有那么死板地痴痴执着。我不得已只好翻做“流浪汉”,流浪是指流浪的心情,所以我所赞美的流浪汉或者同守深闺的小姐一样,终身未出乡里一步。 英国十九世纪末叶诗人和小品文作家斯密士AlexanderSmith对于流浪汉是无限地颂扬。他有一段描写流浪汉的文章,说得很妙。他说:“流浪汉对于许多事情的确有他的特别意见。比如他从小是同密尼表妹一起养大,心里很爱她,而她小孩时候对于他的感情也是跟着年龄热烈起来,他俩结合后大概也可以好好地过活,他一定把她娶来,并没有考虑到他们收入将来能够不能够允许他请人们来家里吃饭或者时髦地招待朋友。这自然是太鲁莽了。可是对于流浪汉你是没法子说服他。他自己有他一套再古怪不过的逻辑(他自己却以为是很自然的推论),他以为他是为自己娶亲的,并不是为招待他的朋友的缘故;他把得到一个女人的真心同纯洁的xiōng怀比袋里多一两镑钱看得重得多。规矩的人们不爱流浪汉。那班膝下有还未出嫁姑娘的母亲特别怕他——并不是因他为子不孝,或者将来不能够做个善良的丈夫,或者对朋友不忠,但是他的手不像别人的手,总不会把钱牢牢地握着。他对于外表丝毫也不讲究。他结jiāo朋友,不因为他们有华屋美酒,却是爱他们的xìng情,他们的好心肠,他们讲笑话听笑话的本领,以及许多别人看不出的好处。因此他的朋友是不拘一类的,在富人的宴会里却反不常见到他的踪迹。我相信他这种流浪态度使他得到许多好处。他对于人生的希奇古怪的地方都有接触过。他对于人xìng晓得便透彻,好像一个人走到乡下,有时舍开大路,去凭吊荒墟古冢,有时在小村逆旅休息,路上碰到人们也攀谈起来,这种人对于乡下自然比那在坐四轮马车里骄傲地跑过大道的知道得多。我们因为这无理的骄傲,失丢了不少见识。一点流浪汉的习气都没有的人是没有什么价值的。”斯密士说到流浪汉的成家立业的法子,可见现在所谓的流浪汉并不限于那无家可归,脚跟如蓬转的人们。斯密士所说的只是一面,让我再由另一个观察点——流浪汉和Gentleman的比较——来论流浪汉,这样子一些一些凑起来或者能够将流浪汉的xìng格描摹得很完全,而且流浪汉的xìng格复杂万分(汉既以流浪名,自不是安分守己,方正简单的人们),绝不能一气说清。 英国文学里分析Gentleman的xìng格最明晰深入的文章,公推是那位叛教分子纽门n的《大学教育的范围同xìng质》。纽门说:“说一个人他从来没有给别人以苦痛,这句话几乎可以做‘君子’的定义……‘君子’总是从事于除去许多障碍,使同他接近的人们能够自然地随意行动;‘君子’对于他人行动是取赞同合作态度,自己却不愿开首主动……真正的‘君子’极力避免使同他在一块的人们心里感到不快或者颤震,以及一切意见的冲突或者感情的碰撞,一切拘束,猜疑,沉闷,怨恨;他最关心的是使每个人都很随便安逸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这样小心翼翼的君子我们当然很愿意和他们结jiāo,但是若使天下人都是这么我让你,你体贴我,扭扭泥泥地,谁也都是捧着同情等着去附和别人的举动,可是谁也不好意思打头阵;你将就我,我将就你,大家天天只有个互相将就的目的,此外是毫无成见的,这种的世界和平固然很和平,可惜是死国的和平。迫得我们不得不去欢迎那豪爽英迈,勇往直前的流浪汉。他对于自己一时兴到想干的事趣味太浓厚了,只知道口里吹着调子,放手做去,既不去打算这事对人是有益是无益,会成功还是容易失败,自然也没有虑及别人的心灵会不会被他搅乱,而且“君子”们袖手旁观,本是无可无不可的,大概总会穿着白手套轻轻地鼓掌。流浪汉干的事情不一定对社会有益,造福于人群,可是他那股天不怕,地不怕,不计得失,不论是非的英气总可以使这麻木的世界呈现些须生气,给“君子”们以赞助的材料,免得“君子”们整天掩着手打呵欠(流浪汉才会痛快地打呵欠,“君子”们总是像林黛玉那样子抿着嘴儿)找不出话讲,我承认偷情的少女,再嫁的寡fù都是造福于社会的,因为没有她们,那班贞洁的小姐,守节的孀fù就失丢了谈天的材料,也无从来赞美自己了。并且流浪汉整天瞎闹过去,不仅目中无人,简直把自己都忘却了。真正的流浪汉所以不会引起人们的厌恶,因为他已经做到无人无我的境地,那一刹那间的冲动是他惟一的指导,他自己爱笑,也喜欢看别人的笑容,别的他什么也不管了。“君子”们处处为他人着想,弄得不好,反使别人怪难受,倒不如流浪汉的有饭大家吃,有酒大家喝,有话大家说,先无彼此之分,人家自然会觉得很舒服,就是有冲撞地方,也可以原谅,而且由这种天真的冲撞更可以见流浪汉的毫无机心。真是像中国旧文人所爱说文章天成,妙手偶得之,流浪汉任xìng顺 情,万事随缘,丝毫没有想到他人,人们却反觉得他是最好的伴侣,在他面前最能够失去世俗的拘束,自由地行动。许多人爱留连在乌烟瘴气的酒肆小茶店里,不愿意去高攀坐在王公大人们客厅的沙发上,一班公子哥儿喜欢跟马夫下流人整天打伙,不肯到他那客气温和的亲戚家里走走,都是这种道理。纽门又说:“君子知道得很清楚,人类理智的强处同弱处,范围同限制。若使他是个不信宗教的人,他是太精明太雅量了,绝不会去嘲笑或者反宗教;他太智慧了,不会武断地或者热狂地反教。他对于虔敬同信仰有相当的尊敬;有些制度他虽然不肯赞同,可是他还以为这些制度是可敬的良好的或者有用的;他礼遇牧师,自己仅仅是不谈宗教的神秘,没有去攻击否认。他是信教自由的赞助者,这并不只是因为他的哲学教他对于各种宗教一视同仁,一半也是由于他的xìng情温和近于女xìng,凡是有文化的人们都是这样。”这种人修养功夫的确很到家,可谓火候已到,丝毫没有火气,但是同时也失去活气,因为他所磨炼去的火是Prometheus由上天偷来做人们灵魂用的火。十八世纪第一画家Rey nolds是位脾气顶好的人,他的密友约翰生(就是那位麻脸的胖子)一天对他说:“Reynolds你对于谁也不恨,我却爱那善于恨人的人。”约翰生伟大的脑袋蕴蓄有许多对于人生微妙的观察,他通常冲口而出的牢sāo都是入木三分的慧话。恨人恨得好(A good hater)真是一种艺术,而且是人人不可不讲究的。我相信不会热烈地恨人的人也是不知道怎地热烈地爱人。流浪汉是知道如何恨人,如何爱人。他对于宗教不是拼命地相信,就是尽力地嘲笑。Donne,Herrick,Celleni都是流浪汉气味十足的人们,他们对于宗教都有狂热;Voltaire,zsche这班流浪汉就用尽俏皮的辞句,热嘲冷讽,掉尽qiāng花,来讥骂宗教。在人生这幕悲剧的喜剧或者喜剧的悲剧里,我们实在应该旗帜分明地对于一切不是打倒,就是拥护,否则到处妥协,灰色地独自踯躅于战场之上,未免太单调了,太寂寞了。我们既然知道人类理智的能力是有限的,那么又何必自作聪明,僭居上帝的地位,盲目地对于一切主张都持个大人听小孩说梦话态度,保存种白痴的无情脸孔,暗地里自夸自己的眼力不差,晓得可怜同原谅人们低弱的理智。真真对于人类理智力的薄弱有同情的人是自己也加入跟着人们胡闹,大家一起乱来,对人们自然会有无限同情。和人们结伙走上错路,大家当然能够不信而喻地互相了解。当浊酒三杯过后,大家拍桌高歌,莫名其妙地相视而笑,莫逆于心,那时人们才有真正的同情,对于人们的弱点有愿意的谅解,并不像“君子”们的同情后面常带有我佛如来怜悯众生的冷笑。我最怕那人生的旁观者,所以我对于厚厚的约翰生传会不倦地温读,听人提到Addison的旁观报就会皱眉,虽然我也承认他的文章是珠圆玉润,修短适中,但是我怕他那像死尸一般的冰冷。纽门自己说“君子”的xìng情温和近于女xìng(The gentleness and effeminacy of feeling),流浪汉虽然没有这类在台上走S式步伐的旖旎风光,他却具有男xìng的健全。他敢赤身**地和生命ròu搏,打个你死我活。不管流浪汉的结果如何,他的生活是有力的,充满趣味的,他没有白过一生,他尝尽人生的各种味道,然后再高兴地去死的国土里遨游。这样在人生中的趣味无穷翻身打滚的态度,已经值得我们羡慕,绝不是女xìng的“君子”所能晓得的。 耶稣说过:“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流浪汉无时不是只顾目前的痛快,早把生命的安全置之度外,可是他却无时不尽量地享受生之乐。守己安分的人们天天守着生命,战战兢兢,只怕失丢了生命,反把生命真正的快乐完全忽略,到了盖棺论定,自己才知道白宝贵了一生的生命,却毫无受到生命的好处,可惜太迟了,连追悔的时候都没有。他们对于生命好似守财奴的念念不忘于金钱,不过守财奴还有夜夜关起门来,低着头数血汗换来的钱财的快乐,爱惜生命的人们对于自己的生命,只有刻刻不忘的担心,连这种沾沾自喜的心情也没有,守财奴为了金钱缘故还肯牺牲了生命,比那什么想头也消失了,光会顾惜自己皮肤的人们到底是高一等,所以上帝也给他那份应得的快乐。用句罗素的老话,流浪汉对于自己生命不取占有冲动,是被创造冲动的势力鼓舞着。实在说起来,宇宙间万事万物流动不息,那里真有常住的东西。只有灭亡才是永存不变的,凡是存在的天天总脱不了变更,这真是“**常转”。Walter Pater在他的《文艺复兴研究》的结论曾将这个意思说得非常美妙,可惜写得太好了,不敢翻译。尤其生命是瞬刻之间,变幻万千的,不跳动的心是属于死人的。所以除非顺着生命的趋势,高兴地什么也不去管望前奔,人们绝不能够享受人生。近代小品文家Jaekson在他那篇论“流浪汉”文里说:“流浪汉如入生命的波涛汹涌的狂潮里生活。”他不把生命紧紧地拿着,(普通人将生命握得太紧,反把生命弄僵化死了)却做生命海中的弄潮儿,伸开他的róuruǎn身体,跟着波儿上下,他感觉到处处触着生命,他身内的热血也起共鸣。最能够表现流浪汉这种的精神是美国放口高歌,不拘韵脚的惠提曼Walt Whitman。他那本诗集《草之叶》Leaves of Grass里句句诗都露出流浪汉的本色,真可说是流浪汉的圣经。流浪汉生活所以那么有味一半也由于他们的生活是很危险的。踢足球,当兵,爬悬崖峭壁……所以会那么饶有趣味,危险**是一个主因。在这个单调寡趣,平淡无奇的人生里凡有血xìng的人们常常觉到不耐烦,听到旷野的呼声,原人时代啸游山林,到处狩猎的自由化做我们的本能,潜伏在黑礼服的里面,因此我们时时想出外涉险,得个更充满的不羁生活。万顷波涛的大海谁也知道覆灭过无千无数的大船,可是年年都有许多盎格罗萨格逊的小孩恋着海上危险的生涯,宁愿抛弃家庭的安逸,违背父母的劝谕,跑去过碧海苍天中辛苦的水手生涯。海所以会有那么大的魔力就是因为它是世上最危险的地方,而身心健全的好汉那个不爱冒险,爱慕海洋的生活,不仅是一“海上夫人”而已也。所以海洋能够有小说家们像Marryat,Cooper,Loti,rad,等等去描写它,而他们的名著又能够博多数人的同情。蔼理斯曾把人生比做跳舞,若使世界真可说是个跳舞场,那么流浪汉是醉眼朦胧,狂欢地跳二人旋转舞的人们。规矩的先生们却坐在小桌边无精打采地喝无聊的咖啡,空对着似水的流年惘怅。 流浪汉在无限量地享受当前生活之外,他还有丰富的幻想做他的伴侣。Dis的《块ròu余生述》里面的Micawber在极穷困的环境中不断他说“我们快jiāo好运了”,这确是流浪汉的本色。他总是乐观的,走的老是蔷薇的路。他相信前途一定会光明,他的将来果然会应了他的预测,因为他一生中是没有一天不是欣欣向荣的;就是悲哀时节,他还是肯定人生,痛痛快快地哭一阵后,他的泪珠已滋养大了希望的根苗。他信得过自己,所以他在事情还没有做出之前,就先口说莲花,说完了,另一个新的冲动又来了,他也忘却自己讲的话,那事情就始终没有干好。这种言行不能一致,孔夫子早已反对在前,可是这类英气勃勃的矛盾是多么可爱!蔼理斯在他名著《生命的跳舞》里说:“我们天天变更,世界也是天天变更,这是顺着自然的路,所以我们表面的矛盾有时就全体来看却是个深一层的一致。”(他的话大概是这样,一时记不清楚。)流浪汉跟着自然一团豪兴。想到那里就说到那里,他的生活是多么有力。行为不一定是天下一切主意的惟一归宿,有些微妙的主张只待说出已是值得赞美了,做出来或者反见累赘。神话同童话里的世界那个不爱,虽然谁也知道这是不能实现的。浪流汉的快语在渗淡的人生上布一层彩色的虹。这就很值得我们谢谢了,并且有许多事情起先自己以为不能胜任,若使说出话来,因此不得不努力去干,到会出乎意料地成功;倘然开头先怕将来不好,连半句话也不敢露,一碰到 障碍,就随它去,那么我们的作事能力不是一天天退化了。一定要言先乎事,做我们努力的刺激,生活才有兴味,才有发展。就是有时失败,富有同情的人们定会原谅,尖酸刻薄人们的同情是得不到的,并且是不值一文的。我们的行为全借幻想来提高,所以Masefield说“缺乏幻想能力的人民是会灭亡的”。幻想同矛盾是良好生活的经纬。流浪汉心里想出七古八怪的主意,干出离奇矛盾的事情。什么传统正道也束缚他不住,他真可说是自由的骄子,在他的眼睛里,世界变做天国,因为他过的是天国里的生活。 若使我们翻开文学史来细看,许多大文学家全带有流浪汉气味。Shakespeare偷过人家的鹿,Ben Jonson,Merlowe等都是Mermaid TavernT这家酒店的老主顾,Goldsimith吴市**,靠着他的口笛遍游大陆,Steele整天忙着躲债,Char***Lamd,Leigh Hunt颠头颠脑,吃大烟的Ce,De Quincey更不用讲了,拜lún,雪莱,济茨那是谁也晓得的。就是Wordsworth那么道学先生神气,他在法国时候,也有过一个私生女,他有一首有名的十四行诗就是说这个女孩。目光如炬专说精神生活的塔果尔小孩时候最爱的是逃学。Browning带着人家的闺秀偷跑,ing违着父亲yín奔,前数年不是有位好事先生考究出Dis年青时许多不轨的举动,其他如Swinburevenson以及《**》杂志那班唯美派作家那是更不用说了。为什么偏是流浪汉才会写出许多不朽的书,让后来“君子”式的大学生整天整夜按部就班地念呢?头一下因为流浪汉敢做敢说,不晓得掩饰求媚,委曲求全,所以他的话真挚动人。有时加上些瞒天大谎,那谎却是那样子大胆子地杜撰的,一般拘谨人和假君子所绝对不敢说的,谎言因此有谎言的真实在,这真实是扯谎者的气魄所bī成的。而且文学是个xìng的结晶,个xìng越显明,越能够坦白地表现出来,那作品就更有价值。流浪汉是具有出类拔萃的个xìng的人物,他们的思想同行事全有他们的特别xìng格的色彩,他们豪爽直截的xìng情使他们能够把这种怪异的xìng格跃跃地呈现于纸上。斯密士说得不错“天才是个流浪汉”,希腊哲学家讲过知道自己最难,所以在世界文学里写得好的自传很少,可是世界中所流传几本不朽的自传全是流浪汉写的。Cellini杀人不眨眼,并且敢明明白白地记下,他那回忆录(Memoirs)过了几千年还没有失去光辉。Augustine少年时放dàng异常,他的忏悔录却同托尔斯泰(他在莫斯科纵yù的事迹也是不可告人的)的忏悔录,卢sāo的忏悔录同垂不朽。富兰克林也是有名的流浪汉,不管他怎样假装做正人君子,他那浪子的骨头总常常露出,只要一念Cobbett攻击他的文章就知道他是个多么古怪一个人。De Quincey的《英国一个吃鸦片人的忏悔录》,这个名字已经可以告诉我们那内容了。做《罗马衰亡史》的Gibbon,他年青时候爱同教授捣乱,他那本薄薄的自传也是个愉快的读物。Jeffries一心全在自然的美上面,除开游dàng山林外,什么也不注意,他那《心史》是本冰雪聪明,微妙无比的自白。记得从前美国一位有钱老太太希望她的儿子成个文学家,写信去请教一位文豪,这位文豪回信说:“每年给他几千镑,让他自己鬼混去罢。”这实在是培养创造精神的无上办法。我希望想写些有生气的文章的大学生不死滞在文科讲堂里,走出来当一当流浪汉罢。最近半年北大的停课对于中国将来文坛大有裨益,因为整天没有事只好逛市场跑前门的文科学生免不了染些流浪汉气息。这种千载一时的机会,希望我那些未毕业的同学们好好地利用,免贻后悔。 前几年才死去的一位英国小说家rad在他的散文集《人生与文学》内,谈到一位有流浪汉气的作家Luffmann,说起有许多小女读他的书以后,写信去向他问好,不禁醋海生波,顾影自怜地(虽然他是老舟子出身)叹道:“我平生也写过几本故事(我不愿意无聊地假假自谦),既属纪实,又很有趣。可是没有女人用温柔的话写信给我。为什么呢?只是因为我没有他那种流浪汉气。家庭中可爱的专制魔王对于这班无法无天的人物偏动起怜惜的心肠。”流浪汉确是个可爱的人儿,他具有完全男xìng,情怀潇洒,磊落大方,哪个怀春的女儿见他不会倾心。俗语说“痴心女子负心汉”。就是因为负心汉全是处处花草颠连的浪子,什么事情都不放在心头,他那痛快淋漓的气概自然会叫那老被人拘在深闺里的女孩儿一见心倾,后来无论他怎地负心总是痴心地等待着。中古的贵女爱骑士,中国从前的美人爱英雄总是如花少女对于风尘中飘dàng人的一往情深的表现。红拂的夜奔李靖,乌江军帐里的虞姬,随着范蠡飘dàng五湖的西施……这些例子也不知道有多少。清朝上海窑子爱姘马夫,现在电影明星姘汽车夫,姨太太跟马弁偷情也是同样的道理。总之流浪汉天生一种叫人看着不得不爱的情调,他那种古怪莫测的行径刚中女人爱慕热情的易感心灵。岂只女人的心见着流浪汉会熔,我们不是有许多瞎闹胡乱用钱行事乖张的朋友,常常向我们借钱捣乱,可是我们始终恋着他们率直的态度,对他们总是怜爱帮忙。天下最大的流浪汉是***里的魔鬼。可是那个人心里不喜欢魔鬼。在莎士比亚以前英国神话剧盛行时候,丑角式的魔鬼一上场,大家都忙着拍手欢迎,魔鬼的一举一动看客必定跟着捧腹大笑。Robert Lynd在他的小品文集《橘树》里《论魔鬼》那篇中说“《失乐园》诗所说的撒但在我们想像中简直等于儿童故事里面伟大英猛的海盗。”凡是儿童都爱海盗,许多人念了密尔敦史诗觉得诡谲的撒但比板板的上帝来得有趣得多。魔鬼的堪爱地方太多了,不是随便说得完,留得将来为文细论。 清未有几位王公贝勒常在夏天下午换上叫花子的打扮,偷跑到什刹海路旁口唱莲花向路人求乞,黄昏时候才解下百衲衣回王府去。我在北京住了几年,心中很羡慕旗人知道享乐人生,这事也是一个证明。大热天气里躺在柳yīn底下,顺口唱些歌儿,自在地饱看来往的男男女女;放下朝服,着半件轻轻的破衫,尝一尝暂时流浪汉生活的滋味,这是多么知道享受人生。戏子的生活也是很有流浪汉的色彩,粉墨登场,去博人们的笑和泪,自己仿佛也变做戏中人物,清末宗室有几位很常上台串演,这也是他们会寻乐地方。白浪滔天半生奔走天下,最后入艺者之家,做一个门弟子,他自己不胜感慨,我却以为这真是浪人应得的涅。不管中外,戏子**必定是人们所喜欢的人物全靠着他们是社会中最显明的流浪汉。Dis的小说所以会那么出名,每回出版新书时候,要先通知警察到书店门口守卫,免得购书的人争先恐后打起架来,也是因为他书内大角色全是流浪汉,Pickwick俱乐部那四位会员和他们周游中所遇的人们,《双城记》中的Carton等等全是第一等的流浪汉。《儒林外史》的杜少卿,《水浒》的鲁智深,《红楼梦》的柳二郎,《老残游记》的补残老是深深地刻在读者的心上,变成模范的流浪汉。 流浪汉自己一生快活,并且凭空地布下快乐的空气,叫人们看到他们也会高兴起来,说不出地喜欢他们,难怪有人说“自然创造我们时候,我们个个都是流浪汉,是这俗世把我们弄成个讲究体面的规矩人。”在这点我要学着卢sāo,高呼“返于自然”。无论如何,在这麻木不仁的中国,流浪汉精神是一服极好的xìngfèn剂,最需要的强心针。就是把什么国家,什么民族一笔勾销,我们也希望能够过个有趣味的一生,不像现在这样天天同不好不坏,不进不退的先生们敷衍。写到这里,忽然记起东坡一首《西江月》,觉得很能道出流浪汉的三昧,就抄出做个结论罢! 照野弥弥浅浪, 横空隐隐层霄, 障泥未解玉骢骄, 我yù醉眠芳草。 可惜一溪风月, 莫教蹋碎琼瑶, 解鞍鞯枕绿杨桥, 杜宇一声春晓。 “顷在黄州,春夜行蕲水中,过酒家,饮酒醉。乘月至一溪桥上,解鞍曲肱,醉卧少休。及觉已晓,乱山攒拥,流水锵锵,疑非尘世也。书此语桥柱上。” 十八年除夕之前二日于福州。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