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齐物论》第四章
论述"道通为一"的观点。各派的见解,非宇宙之全,万物之真,只是主观对外界的偏见看法。再次提出"以明",净心观物的认知方法。
以下分小点来看。
1.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
用组成事物的要素来说明要素不是事物本身,不如用非事物的要素来说明事物的要素并非事物本身;用白马来说明白马不是马,不如用非马来说明白马不是马。(用相对的一方反证对方的存在与特点)
2.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整个自然界不论存在多少要素,但作为要素而言却是一样的,各种事物不论存在多少具体物象,但作为具体物象而言也都是一样的。
??3.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
可以就是可以,不可以就是不可以。道路是走出来的,事物的称谓是人们叫岀来的。(自自然然的存在)
4.有自也而可,有自也而不可;有自也而然,有自也而不然。
可以有可以的原因,不可以有不可以的原因;事物存在有其存在的道理,事物消亡也有其消亡的缘由。(待商榷)
5.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
怎样才是对?认为对就是对。怎样是不对呢?认为不对就是不对。
6.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
万物都有其存在的特性,也有其存在的道理。没有哪一样事物不是天然浑成,没有哪一样事物不是没用的。
7.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
所以,细小的草茎与高大的庭柱,粗鄙的人与美丽的西施,以及一切稀奇古怪的事物,从道的观点来看,它们都是相通为一的。
8.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
旧事物的分解,亦即新事物的形成,新事物的形成亦即旧事物的毁灭。所有事物无论生成与毁灭,皆复归为一个整体。(归于道)
9.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
唯通达的人方知晓事物相通而浑一的道理,因此不会固执己见,而是平庸(中庸)地看待一切事物。
10.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