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初这会儿已在沈氏董事长办公室内坐镇, 等会儿他还有个会要开。他脑子里想着沈宪放他鸽子的事,手机被他重重搁在桌上。
臭小子, 能有什么事情会比他老头子更重要?
他说陪温温在医院里。
在医院里?
联想到早上给他打电话, 温温说要生了?
可温温回国跟沈宪打上照面,也就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难不成, 这臭小子他……
沈伯初不敢再往下想,他又重新拿起手机,给他媳妇去了个电话:“曼曼,你最好有个思想准备, 你儿子搞出人命了。”
……
温温和沈宪在宠物医院里待了大半天, 等全部弄好,已将近下午三点多, 也没有回三水的必要了。
顾及是流浪猫, 它与温温他们都不熟悉。两人经过一番商量,决定还是将猫暂时寄存在宠物医院, 顺便检查下它还有没有别的疾病。
“我送你回家?”
没等来温温的答复,沈伯初的电话又打了进来:“你还陪温温在医院呐?”
“嗯。”
“今天晚上来趟家,你妈说要请温温吃个饭。”他说这话的语气,带了不容沈宪拒绝的意味, 当下就替他们做了决断。
“好。”沈宪只得答应。
挂了电话他面露难言之隐, 说话措辞, 字字在脑海里反复推敲,最终还是向温温表达了他母亲想请她吃饭的事情。
“嗯。”
沈宪今日同意她可以将猫养在他工作室里,温温找不到拒绝这么一位绅士又善良男人的理由。
先是帮着温温反“杀”了作妖女, 现在又很有爱心地收养了流浪猫。温温突然觉得他人还不错。
最重要一点, 昨天晚上吃饭的时候, 沈宪还亲自教她“如何才是打开退婚的正确方式”。
忽然间,他的形象在她心里是万层楼高,隐隐散发着万丈光芒!
她突然为自己先前为了摆脱沈宪,故意跟他作对而感到无地自容。
作为三水工作室的一员,作为沈宪的小徒弟,她暗下决心在这之后的一年,她一定好好工作,以来报答他老人家一直以来对她的不计前嫌。
“你愣那干嘛,还不走?”沈宪见小姑娘杵那迟迟未动,面上动嘴皮催促,心里却翻涌起一丝酸意。
他不知道温温小脑瓜此刻在神游什么,只以为她一听要去他家里吃饭,百般不愿又不好拒绝。
唉,现在的小姑娘呀,不仅难哄,还难追!
得——供——着!
*
这是温温失忆后,第一次来沈公馆。上次陪沈宪应酬完,两人从思南路头走到尾,在沈宪的介绍下,她远远地,粗略地对这幢房子看了个大概。
沈宪给温温拿来客人用的拖鞋。因为只是给来访客人准备的,没有在樾湾那特意给温温备的那双有特色。
“温温来啦。”吴曼笑脸盈盈地走上前来。
她看见温温左手腕上,带着她送的那只羊脂玉手镯,心里很是满意,唇角禁不住又向上翘起些许弧度。
看完她白嫩嫩的腕子,吴曼又将目光紧紧锁在了她的小肚子上,怎么看都不觉得像是有了。
看了老半天,也想了老半天。
最终以一种难以言说的神色,厌弃地看了眼那个在她眼里,一直毫无情趣可言的大儿子。
可能对方是温温吧,她儿子心尖上的人。致使她儿子失了分寸,也情有可原。
吴曼看温温正要弯腰换拖鞋,快步上去一把拉扯住温温的手臂,十分严厉地冲着沈宪下命令:“她要换鞋子!”
沈宪不明他母亲意思,站那始终没有动。
吴曼来气了:“傻呀,帮她换鞋子呀!”
沈宪一时没缓过神来。之前在樾湾的时候,沈宪不是没动过宠她的念头,可温温明显不要。
“赶紧的。”吴曼看沈宪愣在那不知所措,另一只手狠狠拍了拍沈宪的手臂。
“不用,阿姨。”温温着实被惊着了。
她一个沈宪的相亲对象,在他们家的地位怎么比沈宪还高:“真不用阿姨。”
她趁着吴曼不注意,正准备勾起小腿把鞋给脱了,怎料沈宪突然单膝跪地,握住了她的小脚腕子:“抬脚。”
在震惊与错愕中,沈宪帮温温换好了拖鞋。
吴曼十分满意沈宪刚才的表现,只是当他按着吴曼的要求做完这一切,吴曼自顾自挽着温温走了。
“你伯父和沈宪他弟弟啊,还要有段时间才能回来,我们先去客厅看会儿电视。你别客气,就当在你自己家一样。”
吴曼不容分说地领着温温往客厅方向走,拿起遥控器征求她意见:“我们看这个好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