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到艳帝篡位,并且把能耐大的武将贬到了凡间。元末朱元璋率领众将起义之时,在江西九江,有一个九江汉王陈友谅,乃是一世枭雄。如今混世八年,曾经加入贤帝派的他,在三十六州中的盛州许江建立起了自己的政权,手下拥有二十万的士兵与三十来名的战将。虽不算一个大势力,但起码也有一股实力,占领着盛州的大部分地区以及盛州的州府。
可是,曾经败给朱元璋的他,野心却并未减少。他屡次与相邻的北宋开展,然而每次都败给了北宋杨家将,他扩张领土的梦想始终没有实现,反而因打仗而造成的苛捐杂税搞得民声怨起。
在他手下的汉阳郡的一座叫做汉山县的小县城里,一对士兵醉醺醺地从一家饭店走了出来。两个人喝得连直线都走不直了,摇晃着地向前走。
那饭店的掌柜赶紧跑了出来,毕恭毕敬地说道:“额,两位客爷,小店是小本生意,您们二位还没结账……”
还没等那掌柜说完,其中一个士兵就怒吼道:“结什么账?没看清你家大爷是谁吗?”
“可是……”
“可是什么?本大爷来你店里喝酒就是你的荣誉!”另一个士兵说着“当”地给了那掌柜一拳,把那掌柜打的往后摔了一个跟头,脸上肿了一个大包。这一下引起了许多人来围观。
“你打人!”那掌柜大声叫道。
“打得就是你!”那士兵吼道,“叫你不知死活!”说完,抡起拳头又要打。
就在这时,忽然从人群里蹿出了一个孩子,就十二三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赶到了那士兵旁,“砰”地一下抓住了那士兵的手。他的小手别看不大,却十分有力,如钳子一般,那士兵竟然一下子没有挣脱掉。
正当所有人都处在吃惊之时,那孩子大叫道:“住手!不许伤人!”
那士兵也吃了一惊,当他看清楚着是一个孩子时,却用看不起的眼神对那孩子说道:“去去去!你这小屁孩,给爷爷走开!”
这一下可把那孩子惹毛了,他注视着士兵,两只眼睛烔烔有神,冷静地说道:“那如果我偏不呢?我就要为他讨回一个公道呢?”他指了指那个掌柜。
“诶哟!你这小屁孩!叫你你不听是吧?那爷爷就替你的父母教训教训你!”那士兵的火也被点燃了,说完就用另一只手打向那孩子,围观的人们也都为那孩子捏了一把汗。
可是,令谁也没想到的是,那孩子竟然一闪身躲开了,随后就是一脚。“啪”的一声,那士兵被踢了个踉跄。
另一个士兵一看局势不对,连忙也跑上去打那孩子。两个人一齐将拳头打了出去,可不料那孩子一个凤凰单展翅,再是一个扫堂腿。一瞬间的功夫,两个士兵统统倒在了地上,其中一个士兵的手还脱臼了,十分痛苦。再看看那孩子,脸不红气不喘,显得十分轻松。
另一个士兵扶着受伤的,灰溜溜地从地上站了起来,落荒而逃了。而那个孩子却成了人群心目中的英雄。
所以,话说那个孩子到底是什么人呢?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深厚的功夫。其实,他并不是什么有名的人物,姓姜,名胜,字元龙,祖籍四川成都,乃是本书的重要主人公之一。可是他现在,只不过是家道中落,但他的祖上可是大名鼎鼎的蜀国大将军——姜维。而他自幼之时父亲因为加入了叛军,而被刘备斩了。正好遇上艳帝上台,将版图改变了,他的母亲连夜背着他逃出了现在成都城,来到了九江汉王境内,在汉山县旁的汉山定居,过起了以打柴、纺织所撑起来的苦日子。
姜胜不仅仅是是为了替父报仇,更是天生喜欢武艺,又是天资聪明。在打柴的空余时间里,他喜欢看那些为了生存而来打把势卖艺的舞弄拳脚或兵器,甚至还经常向那些人学上两招。而且,由长辈们传下来的姜家枪法,小小年纪就能将一条大枪练的快如闪电。这次,算是为那些受压迫的老百姓们出了一口恶气。
拥有如此大的能耐的小英雄姜胜姜元龙,今后又会发生些什么呢?请看下回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