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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第七十二章:艺人经济不能不做

赵小骨没想到欢歌的老板、新锐导演沈欢居然是小迪的男朋友。

她是真的有些羡慕小迪,这么粗的一条大腿,圈里不知道多少对沈欢流口水的女星,年少多金,一表人才,看上去还有些温文儒雅。

“赵小骨,你好,欢迎你来小迪家做客!”沈欢很热情的和赵小骨打了招呼。

“这是小迪买的房子吗?”小骨又是吃了一惊,这地段的房子,怎么也要500万左右吧,难道小迪还是个隐藏的土豪?

“小骨姐,你别理他,这房子是他买的,只是写了我的名字。”小迪的话已经戳伤了小骨的心。

聊了一阵,胡月和袁冰燕也到了。

叫的餐还没有送到,沈欢就和胡月去了书房。

“月姐,学校里这一届的毕业生里面有好的编剧苗子吗?”

“我还真不了解,你们欢歌现在很缺编剧吗?”胡月虽然有欢歌的股份,但是她从没问过公司的事,而且她今天来还有事和沈欢商量。

“月姐,你该说我们欢歌,确实需要编剧,但是有些资历的不容易拉近公司,我就想干脆自己培养!”

“如果有长远的打算,我赞同自己培养,编剧的风格是在不断创作中形成的,你去外面找人还不一定适合欢歌。”

胡月自己就是编剧,对这一行很了解。

“还有件事,沈欢,我和你姐夫商量了,欢歌的股份我们就不要了,要不你自己收回去,要不我就转给小迪。”.

这也是胡月和吴辉元仔细思量后的想法,当初他们只是想帮沈欢,沈欢不仅把钱还给了他们,还让吴辉元在股市赚了1000多万,再拿着股份就不合适了。

胡月也不管沈欢在哪劝说,就对他说,会让他姐夫去北京办好手续的。

沈欢见胡月态度很坚决,也就答应了她。

“月姐,小迪不去欢歌的事你知道吗?”

“我早知道了,小迪是个要强的性子,她不会加盟欢歌的!”胡月也劝沈欢。

“你就让她自己试一试,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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