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最重要的是萧授“二十四堡”是有长期固定驻军的建制,而张岳改制“十三哨所”则是游动巡逻的建制。因而,就实质而言他是将一种呈星点状的监控,改制为沿苗疆南部边缘一线,成线设防的规制。而十三哨所建的一线,实际上成为其后苗和客、土民的分界线,苗疆后来的治策基本依据这条线来制定。

十三哨建立后,“每哨间有游兵头目和队长带哨兵更替巡逻,昼夜不分,雨雪不止,如临大敌。”“边墙从外者为生苗,边墙以内间有与民村相错居,或佃耕民地,供赋当差…则熟苗也。”

(《苗防备览》卷八)

查阅今天的地图还可以发现,这“十三哨所”几乎都位于其后蔡复一所建苗疆边墙的沿线川。营哨明显地分为两线:“一线是西起铜仁、凤凰交界的王会营,南下经小坡、铜信、冰塘坳,往东为水田营、五寨司,再至石羊、龙首、拱辰等营哨,可称后防线;另一线,西起凤凰营,向东南经永宁、永安,又北向经盛华、箭塘,再往东而北至清溪、洞口草子、强虎、乾州各营哨,达镇溪所。这是前沿线,紧贴‘生苗’区的沿边。营哨均屯粮,常年驻军。

就这样,明朝统治者废弃了建成一个多世纪的二十四堡,而设五寨、永安、乾州、强虎、石羊等十三哨(今凤凰、麻阳、吉首地),设参将二员,分驻铜仁和麻阳,后迁麻阳参将到五寨司(后称镇筸城),并升参将为副将。

因此,明政府修堡建哨,把生苗圈围起来,形成一道军事防线,继而从整体上构成对湘西苗疆生苗的军事封锁态势。

终极解决方案—明朝苗疆边墙的修筑

苗疆的不断起义和寇边,也使得明王朝坐立不安。这“二十四堡”也好,“十三哨”也好,都还只是孤立的军事据点,由于堡哨间隔过大,有数里、数十里之遥。对付大股苗民起义还能应付,但对零散、小股苗民的劫掠却因间距过远而难以防范,在朝廷地方官员看来,还达不到禁锢苗疆的作用,于是把这些军事据点连接起来,修筑苗疆边墙的想法,就进入了统治者的视野。

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参将孙贤自麻阳移驻五寨司城(后称镇筸城,即今凤凰县城),湖广川贵事务总督张岳就指派参将孙贤试着修五寨司奇梁隘至乾州望城坡止边墙七十里,当时为了早日完工,省工省时,采取分段包工实施工程,相互督促检查,工程进度比较快,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完工,费时一年,耗资570两黄金(山西巡抚刘臬《新建五寨司城记》)。这是首次在苗疆修筑的一段边墙,后来因“不缮修,倾颓殆尽”。孙贤修筑的“边墙”,在万历年间即己“倾颓殆尽”。这段边墙所在的具体位置,现已难确定。原

在腊尔山“苗疆”更大规模修筑“边墙”的,是蔡复一。明万历年间,分守湖北带管辰沅道的蔡复一曾亲自巡历苗疆,目睹了苗疆营哨散布而苗路崎岖的现状,蔡复一认为“营哨罗布,苗路崎岖,难以遏其窥觑”,也就是说营哨间间距过大,苗区的路又难走,不能阻止苗民对省地打主意。于是在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以“请发金帑四万有奇,筑沿边土墙”。

与孙贤修边墙时代不同,对蔡复一修边墙的史籍记载已经很充分了。仅仅过了几十年后清朝的地方官员刘应中的《边墙议》曾做过系统的论述。

康熙十九年至二十六年刘应中调任湖广辰州府知府,任辰州知府期间组织纂修《辰州府志》,续增康熙五年至二十四年近事。清康熙二十五年平苗战争结束后,刘应中奉命会同有关官员,在实地考察并访询寨老的基础上,根据苗民家藏《传边录》,厘清了明朝蔡复一苗疆边墙创筑及巡防始末,也算是对清初是否要修边墙的一次调研。

刘应中进行这次调研的背景是,康熙二十五年,镇筸红苗又掀起“苗叛”,清王朝平定红苗一百一十六寨,按其形势画东西南北四汛,分令哨官熊鸣鹤诸人抚治,复令土弁陈国典居中控制,这样看起来苗疆似乎平静了!

但是地方官知道这只会是暂时的平静,总还是想有一个一劳永逸之计,所以想到了捐修边墙。刘应中同左都督郭忠孝、镇筸协分巡道王舜年一起到镇筸会商。

他们实地查看了蔡复一修建的明代苗疆边墙,从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到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时间也就六十年能左右,但刘应中一行看到的苗疆边墙已经是“凡边墙旧址俱已残塌,所存废墙百不一二。”他们还走访了当地的寨老,当时还有的寨老能说出明代边墙的来龙去脉。

明嘉靖边墙的走向是“旧日边疆上起王会营,下止镇溪所,绕水蹄山统三百余里。”

问寨老边墙筑自何时?曰:“祖父传闻创自先明万历时。”古代的人寿命都不长,寨老一般年纪也就五、六十岁,其祖父应该在明万历年间见证过边墙的修筑。

问起修边墙花了多少钱,出自何处?说是用银四万两有余,出自朝廷的库银。

问其墙之高阔?则称:“高八尺许,基厚五尺,顶三尺,募兵民给于工食,凡筑一丈给银一钱二分,民给银一钱八分。”

修了边墙后,又设了营哨,养汉土官兵七千八百名,各哨选游兵头目、巡墙队长领兵数十名,虽雨夜接替传签,沿墙巡视,墙纪则令兵时为补葺。后天启中,又起自镇溪所,至喜鹊营止,添墙六十里。及崇祯间,寇乱苗叛,土墙尽踏为平地矣!刘应中又得苗民家藏《传边录》一部,他事不无讹谬,惟纪边墙始末与寨老所言如一。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编纂的《湖南通志》对“边墙”修筑情况也有详细描述。这里还讲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蔡复一在划定苗疆边墙的线路时,是想尽量把边墙往苗疆内延伸,想把苗疆边地方渡头坑、毛都塘、两头羊、红岩井、毛谷炖、大田、泡水等处一带起工筑城。沿溪石壁,水城天堑,生成界限,民屯田根得入苗疆腹内。但没想到州府县民,虑远喜近,辞难就易,各官受贿,就近从易,将民屯寨地方芦塘、都溶、龙井、强虎等处田地筑在墙外,被苗民侵占,民怨至今。

乾隆辰州府永绥同知段汝霖对“边墙”补充了后面的修缮和损毁情况:三年内遇有坍塌渗漏,仍令原筑兵民修葺。三年以外责令附近哨寨兵民补筑;嗣因兵额渐被苗占,扼要之地悉为苗据。崇祯七年以后,流贼生发,群苗窥隙,踏为平地,兵民惨遭杀戮,沿边营哨焚毁殆尽。今遗址犹存,沿墙一带安设营汛,稽查防范,苗辑民安。”

明代哨堡分布及苗疆边墙示意图(伍新福绘)

苗疆修筑的边墙花费巨大,边墙“高八尺,下起脚五尺,上收顶三尺。兵筑一丈给银一钱二分;民筑一丈给银一钱八分。”仅蔡复一修筑的300余里就“动支公帑银四万三千余两”。后邓祖禹又添设边墙六十余里,以蔡复一边墙修筑的费用为标准,60里至少也得花费银八九千两。如此一算,仅湘西苗疆边墙就让明政府花银五万多两。不可谓不耗费巨大。

边墙维修也有规定。边墙建好后“三年内遇有坍塌渗漏,仍令原筑兵民修葺。三年以外责令附近哨寨兵民补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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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记忆之一——苗疆 第65章 - 墨韵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