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有一个争议。《铜仁府志》载;“(苗)遇病不服药,专以祭为事。”苗疆的地方志中,也多苗族因病“延巫祈祷”的记载。事实上,所谓“遇病不服药专以祭为事”的记载是片面的,《凤凰厅志》就有“间亦有以药疗者”的记载。苗族自古既懂得用草药治病,因其所用的草药均以苗语命名,“非方书所载”,于是外族认为“其药名色诡异”。苗族的草药虽“或吞或敷,奏效最捷”,但由于古时苗医的诊断知识有限,难免“误死亦甚速”。然而治疗明显的创伤,则收效甚速,如《保靖县志》所裁:“往往有枪伤刀砍,痛不可支,一药而愈者,亦奇技也”。另清乾隆初阿琳《红苗归流图》 也有“采药治病图”。
清乾隆初阿琳《红苗归流图》 采药治病图
所以苗民往往也是遇病求医无效后,才祈求巫术的。
苗族人虔信巫术,因偶然发生疾病,或遭遇不祥的事故(如婚姻、是非、偷盗、田土纠纷),或预示将发生不幸(如看见蛇爬树干,出门遇到鸟粪淋身,梦见树木被大风吹到等)都要举行特祭,也就是人们所的做法事。主要的活动有过阴、占卦、神明裁判、祭鬼等,此外还有蛊术等。
惧神明—祈先祖、惧巫鬼、
苗疆苗民还普遍崇拜祖先。由于苗族人长期的部落之间的战争、部落与外界之间的战争和迁徙、动荡的生存环境导致内心缺乏安全感,因而常常乞求得到祖先灵魂的庇护,幻想用祈祷和祭祀等仪式能够取悦于那些冥冥之中主宰世界的神灵。
他们通过各种各样的仪式虔诚地祭奠着祖先,相信祖先在冥冥之中的天上会保佑着他们的后代。为此他们每年都要举行盛大的祭祀活动,其场面极为隆重、肃穆、庄严。置身其间,不由人不感到,祖先的魂灵就要从阴间返回来了。人与人、人与神灵、自然万物,彼此融为一体。他们一年全部收获与欢乐,仿佛已经被整个自然感觉到并被祖先分享了,
于是,在腊尓山苗疆就产生了许多相应的祭祀节日,例如前面说的“吃牛”,也叫“吃牯脏”,还有“敲棒棒猪”、“椎牛祭祖”等等。“椎牛”是苗族规模最大最古老的祭祀活动,其主要目的是祭祖,所谓祖就指苗族的列祖列宗,要从近祖请起,一直上溯到远祖,知名的和不知名的历代祖先都要请到,主要有:马狗奶国(就是盘瓠和辛女)、雷神、龙神、五谷神等,此外还要请一些小鬼神,地地道道土生土长的鬼神。
而畏鬼信巫,今昔无异,尤为他族所罕见”;无论大小事务,“咸以巫师一言为断”。“鬼”与“巫”在民间的影响尤为明显之事实。
据乾隆《凤凰厅志风俗》记载:“苗人有病必曰有鬼,延巫祈祷,酿酒剖牲,约亲邻饮福,名曰做鬼,既祭小愈,则委之于命,祭后插标于门,小许人入其家,若小知而入,谓惊其鬼,必勒入者偿其所费之数。”。
由于苗人信鬼,而巫又是沟通人鬼联系的专家,故苗人对巫非常敬重。清田雯《黔书》卷一载:花苗,“病不服药,惟祷于鬼。谓其巫曰鬼师。鬼师乘是以愚之,或宰牲碟鸡,或杀牛,虽极贫亦必称贷而为之。往往以此破产,终不悔悟。”龚柴《苗民考》载:“畏鬼信巫,至虔。人病则曰有鬼,延巫祈祷,酿酒割牲,约亲邻饮,福名曰做鬼。不愈,则委之于命。”
所有的宗教仪式都由苗老司来主张所谓苗老司苗语叫“巴岱”,“巴”泛指雄性,指人则为男人,“岱”有在、对、对付的意思;相对应的“乃”指雌性,指人则为女性,而没有“乃代”这个称呼,只有“乃起”,“起”即放蛊巫术。显然苗疆已经没有女巫师,女的如果懂巫术,就是杠仙的仙娘和放蛊的巫婆了。
苗族多在秋后举行宗教仪式,因此苗老司平时多半种田或做手艺,以宗教为职业是不可能的,从事宗教活动所得的收入,只能算是副业收入。由于苗族没有文字,宗教不成系统,苗老司的祝词可以随讲随好(为此,苗老司杜撰了一些浅显的故事),只要能通过传统的宗教仪式来自我安慰和取得信心就行了。苗老司除了熟悉祭祀方法外,大多还能讲述本宗支的谱系、本民族重大历史事件和迁徙来源的路线,熟悉各种神话传说、古歌古词和民间故事。苗老司在举行椎牛和打猪重大祭祀活动和婚礼民俗时,常常唱一部“苗巫神辞”。由于苗族没有文字,苗巫神词只能心记口传地延续下来。苗巫师手摇铜铃面朝东方或“夯哥”(苗语名称,即祖先灵魂栖息的地方),口念巫词,内容从请巫师起,请亲戚朋友帮忙,举行椎牛、打猪的目的,直到追忆苗族起源,如何战胜强敌和洪水猛兽,求得生存发展的悲壮历史和苗族由北而南,由南而西迁徒的艰苦历程,它是苗族人民世世代代通过口耳相传而保留下来的。
明成化 沈瓒 《五溪蛮图志》 鬼祭。图中苗族巫师(苗老司)手摇铜铃,祭鬼除灾。
不过,延请巫师或鬼师来治的病往往是较严重的病,一般的小病小恙,民间传统是自己行一些简单的小巫术加以治疗。就来嘉庆年间李宗昉《黔记》曾载:“黔俗,家有病者,妇人以米置鸡子之上,蹲门而攘之,名曰叫魂。”罗绕典《黔南职方纪略》卷九载:西苗,“除夕,各置鸡酒,呼合家老幼姓名,谓之叫魂。”这种为病人或节日而进行的叫魂之俗,就是一种简单的巫术。在汉族乡问,这种小巫术也极普遍。
他们有许多禁忌,如夜里不能在家里吹哨—吹口哨会招惹鬼怪;不能用脚踩或移动火坑里的三脚—对祖先不恭或不吉利;大清早忌谈龙、蛇、虎、豹、鬼;在外客死的人不能抬进屋—野鬼不能见家神;七月见蛇进屋不准打 —据说是祖先的化身;孕妇家里不能随意动土、钉钉—防止震荡胎儿坠胎;见蛇交配不能对人说,只能先对树说—此乃不祥之兆,对人说人死,对树说树枯…,凡此种种,多出自对祖先的尊重和趋吉避凶的考虑,而又一律奠基于人、神、自然万物的生命能够相互感应、交通的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