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鸦溪位于镇溪千户所附件。镇溪千户所建于明洪武年间,东与辰州府泸溪县相连,北与保靖、永顺两宣慰司(清代改为永顺府)相邻;南接筸子坪、五寨两长官司地(清代改为凤凰厅),西为湖、贵苗族聚居区域,其范围相当于清代的乾州和永绥两厅,即今天湘西吉首、花垣两地。鸦溪居住的主要人群是汉人移民和士兵、本土苗人(熟苗)以及土民。所以以为鸦溪天王庙的存在就说白帝天王是苗民的信仰,理由并不充足。

苗疆白帝天王信仰在明代的分布范围相当有限。直到清顺治年间,与镇溪千户所相邻的泸溪县才有了第一座天王庙。康熙《泸溪县志》对此事进行了记载: 鸦溪,邑西二百六十里,其水自崇山发源,所流合武溪,经县东注与沅水,溪旁有庙,其神相传为白帝天王,每岁六月祀之,以辰日起至巳日止,禁忌甚严,时有水陆诸物,皆不敢取,犯者灾不可言。岂地幽神灵,抑人心疑畏,遂因以戒之欤?此则理之不可解者。续因三省大兵经过后伐树过庙,不似昔日之严。复于本朝顺治十三年六月内,显灵于邑城内,遂立庙于城北,或神之由此(聚散) 欤,未可知也。

但是康熙五十二年,辰沅道周文元受命巡视乾、凤二厅,在由乾入凤途中的靖疆营发现有天王庙,据说是拜亭,而大庙在鸦溪(拜亭源自古神坛,随着祭祀的发展,单一的神坛再也无法满足需要,于是便由一而三,分化为神殿、拜亭(献殿、献台)、戏台。祭祀时,拜亭上主要祭献牺牲,有时兼作演艺之地,献演乐舞)。此庙建修时间不明,推测在明末就已经存在。道光《凤凰厅志》记载:“乌引殿,厅东北四十里,群乌摊香炉于此,厅人因之建祠祀土神(《田氏传边录》),即今靖江营三侯庙是也。”

这在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所立的《靖疆营重修天王神庙碑》得到印证,碑记数百里之间的苗民和居民都尊奉此俗。

最说明白帝天王是苗民的信仰的是在苗疆腹地,即所谓“生界”早起就存在的天王庙。建庙最早的当推卫城潮水溪天王庙,民之所尊者则在竹山番天王庙。《永绥厅志》云:“天王,各里皆有大庙,而以潮山溪为最老,此卫城之潮水溪,现设里之潮水溪,则固无庙。然民之所尤尊者则在竹山番。”竹山番天王庙,位于今湘西花垣民乐镇竹山坳上,旧时香火终年不断,今仅存遗址。而建庙最早的卫城潮水溪天王庙,旧址在今花垣猫儿乡那麻村境潮水溪畔。雍正八年(1731年),总兵周一德平定六里生苗,筑城吉多坪,建天王庙以镇抚之,于潮水溪旁摩岩为铭。今摩岩铭犹存。

但是苗民真的有白帝天王崇拜吗?苗民真的明白白帝天王的来源和故事吗?白帝天王和他们所崇拜的那些鬼神又有什么关系?

苗疆苗民生性敬鬼畏鬼,崇拜的有“三十六堂神”、“七十二堂鬼”,素来鬼神不分,而鬼神又与天相通,苍天无所不知无所不能,鬼神也自然无所不晓无所不能。

但苗民鲜有祭祀场所,他们的主要祭祀活动椎牛、杠仙等都是在自家的院子或室内完成的。唯一的公共祭祀场所是土地堂,土地菩萨苗语叫土地鬼。每个苗寨中都设有一个土地堂,但这个土地堂的供奉对象与汉族土地堂不同,苗人土地堂中供奉的是本宗的祖先神,土地堂常建造于村中的大树旁,多为木制或用三块石板搭成,极为简陋,设于寨旁路口处或大路边行人休息处。内部没有具体的偶像,一般由从山上找来的一块略似人形的天然石块。

这是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凤凰阿拉营的土地堂。苗疆中的土地堂这时仍然十分简陋,勇士衡摄。

但是,土地堂这苗疆唯一的公共宗教祭祀场所显然满足不了苗民对神、对“法”、对上天敬畏和赌咒发誓的需要。倒并不是因为苗寨的土地堂太简陋和不庄重,而是土地堂的的神只是本族的祖宗而不是他们信奉的诸多三十六、七十二神,他们需要一个能够囊括诸多神的神韵,能把他们信奉得那么多神的精灵具体化的神像,以及让他们感受到这种神的存在所具有的庄重感和神秘感的场所或建筑。

天王庙的建造就提供给了苗民这么一个场所。道光《凤凰厅志》记载建庙的原因是“厅人因之建祠祀土神(《田氏传边录》),即今靖江营三侯庙(天王庙的别称)是也”。“厅人”应该是当时的官府或者客民、土人,他们在苗疆生地的靖江营建天王庙的初衷还是“建祠祀土神”,这符合当地的习俗,可见苗民的心中对天王庙的神可能并不是那些他族的神氏,天王庙很可能是官庙,即由官府组织修建的的坛庙。据各种乾隆本当地地方志记载的官庙主要有:文庙,社稷坛,风云雷雨山川城隍坛,先农坛,厉坛,城隍庙,忠义孝悌祠、节孝祠,关帝庙,东狱殿,天王庙。诚如《永绥厅志》云:“天王,各里皆有大庙。”天王庙不同于苗寨旁那些几块石头搭起的土地堂,不仅给白帝天王配置了供奉香火的庙宇,而且泥塑木雕了精致的神像。

那么苗民到天王庙去祭祀祖先神氏了吗?没有,他们仍然在家里椎牛椎猪还傩愿。他们到天王庙去做什么?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所立的《靖疆营重修天王神庙碑》给出了答案,碑记数百里之间的苗民和居民都尊奉开庙吃血的习俗。 所谓开庙吃血就是民众遇上是非争端之事就到天王庙吃血盟誓排解。开庙吃血都有固定范式,争端当事人在百户或寨老的带领下,齐赴天王大庙,把猫血或鸡血滴入竹筒,跪向天王起誓:“你若冤我,我大发大旺;我若冤你,我九死九绝。”然后吃血,绝不敢反悔。理亏者往往逡巡不敢鸣誓,就当面悔罪。有愧者违心吃血,就必有报应,小报有三年,大报在眼前。开庙吃血的不可思议之处就是所有明誓之事几乎都会如人所愿。

天王庙的存在让苗民的歃血盟誓和神判有了一个场所,它是苗民的庙宇,也是他们的法庭。

“苗中天王庙甚多,在乾城鸦溪者最大,苗人视为圣地。如无天王庙之苗寨…可请天王出巡”。每年以小暑节前辰、巳两日为禁日(传说为三王遇害之日),祀天王,禁屠沽,止钓猎,不穿红,不作乐,开禁后方恢复正常生活。禁日期间,苗疆各寨苗民,以及川、黔、滇、桂的苗民,都不远千百里来鸦溪天王庙祭祀。平时遇有凶险之事,如兵灾、匪患、重病,或打官司败诉等,都要诉察阴状,向天王许愿。灾去病愈后,必须还愿。天旱,去天王庙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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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记忆之一——苗疆 第83章 - 墨韵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