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沈元风自战场受伤归来,怕回了侯府,叫孟曼文担心,便独自到水云庄养过一段时日的伤,在水云庄住了近小半年,才回了侯府。
之后孟曼文才晓得,原来沈元风早就回来了,只是因着受伤才一直没有回府,可孟曼文不不知道的是,在水云庄的日子,沈元风过的并不平静。
只因,沈元风在水云庄养伤其间,救下了一名女子,之后那女子便缠上了沈元风,任是沈元风如何拒绝,可那女子就是不走,甚至还主动照顾起沈元风的起居来。
因着是养伤,院子里便也直叫了两个人伺候,除了沈元风身边的护卫,另外一人便是在这庄子上生活了许多年的蒋松了。
是以蒋松对当年的事情知道的也算是一清二楚。
沈丞安听着便觉心头升起一抹不大好的预感,父亲回府后从未提起过这个女子,更没提过在水云庄的事情,便是当时母亲因着担心,如何追问,父亲也是绝口不提。
难道便是因为那名女子吗?
“后来呢?果林的地契又是怎么丢的?”沈丞安神色淡淡,交叠于身前的双手,却是有些忍不住的抓上手腕的白玉镯子,抬眼看向蒋松问道。
蒋松见沈丞安的神色似是无异,便又开口说了起来。
不论沈元风如何刁难,那女子就是不肯离开,对沈元风的事情更是事事亲力亲为,日子一久,沈元风便也说不出要赶那女子走的话了,那女子便在这院子里住了下来。
这一住便是四个月之久,虽是没有明说,可他们也都瞧得出来,这二人是生出了情谊,可沈元风的身子日渐好了起来,便也离沈元风离开水云庄回侯府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沈元风曾问过那名女子愿不愿意同他一起回去,可那女子得知沈元风的身份,却是反问沈元风愿不愿意同她天涯海角的四处流浪。沈元风沉默了,因为他有太多割舍不开的责任,他不能任性的离开。
沈元风拒绝了那女子,可那女子也是性子刚烈的,在乡野间自由自在的惯了,不愿跟着沈元风回到侯府去做一只笼中鸟金丝雀,转身便离开了。
争论完的第二日,那女子便不辞而别,曾经如何赶也赶不走的人,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走了,什么也没留下,什么也没带走。
一开始,蒋松也是这么认为的,还曾为那女子的刚烈所感到有几分敬佩,可没过多久,他便发现那片果林的地契不见了,赶去告诉沈元风,却只得了沈元风几个字。
“随她去吧。”
主家都这么说了,蒋松自然也没有再纠缠的道理,便也不再提起这件事情。那女子走后,沈元风在庄子里又住了一个月,才离开水云庄回了侯府。
水云庄中的一切便又恢复了平静,可哪想到过了好几年了,却因着这地契的事情,吃了黑水庄的亏,黑水庄一口咬定,蒋松他们既是拿不出那果林的地契,便没有证据证明,这片果林是水云庄的。
由此,事情逐渐变成了今日的样子。
沈丞安也不再把玩手腕上的镯子,沉默着坐了好一会儿,才抬眼看向蒋松问道:“你可知道那女子叫什么?庄子里有那女子的画像?”
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子呢?能叫父亲都动了背弃和母亲的承诺的心思,也想要将那女子带回侯府。
这件事情,母亲又知道吗?
沈丞安心头有些混乱,她从未想过那么爱母亲的父亲,竟然也曾爱过别人……
蒋松思索了番,转身出了厅堂,没多少会儿便抱着个画轴回来了。
“姑娘,这便是那女子的画像了,还是那女子走后,主家执笔画的呢,一直就收在书房里,没人动过。”
“那女子的名讳我是不知道的,不过听着主家都是叫她‘阿七’的。”
阿七?
沈丞安自蒋松的手中接过画轴,缓缓打开,一副栩栩如生的画便展现在眼前,画上的女子只简单的扎着两个辫子,身上没有锦衣华服,只是简单的粗布衣衫,天真烂漫的蹲在地上正逗弄着不知道哪儿来的小白猫。
那张脸算不得如何惊艳,不及母亲的美貌的十分之一,却胜在那双澄澈通明的眼睛,似是盛着漫天星河。
沈丞安拿着画卷的手微微收紧了几分,光是看着这副画,她便能感受到父亲对这位阿七姑娘浓浓的爱意,若不是将这位女子的音容笑貌都刻在了心里,必画不出这般画卷的。
画卷上方的两行小字吸引了沈丞安的视线。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
缓缓转身将画卷铺在了桌子上,沈丞安轻摇了摇头,眼底的神色有些复杂,她原以为父亲一生只爱过母亲一人,原来并非如此。
可是父亲已经不在了,再说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
“今日之事,全给我烂在肚子里,回了侯府,便半句都不许再提起。”看了眼桌子上的画卷,沈丞安的语气微重。
母亲已做了半辈子的梦了,便叫她继续做下去吧。
“蒋叔,这副画,还是放回原位吧,将那书房锁起来,往后也不许人再进去了。”
说着,沈丞安便摆了摆手,侧过脸去,不再看那副画卷。
瞧着沈丞安有些伤神的模样,白芍山前两步,轻抚着沈丞安的后背,温声道:“姑娘,要不先去休息一会儿吧,你的脸色不大好呢。”
抬手捏了捏有些发痛的眉心,沈丞安轻摇了摇头:“本就是替他们解决问题的,怎么能被家事给绊住了。”ωwω.χxS㈠2三.co
强打起精神,沈丞安考虑起那黑水庄的事情,怎么听都觉着这黑水庄似是在什么地方听过似的。
没有地契,想要同那些个人讲理怕是不行的了,不然也不会一言不合,便叫人打人了,分明就是强盗行为。
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那黑水庄如此肆无忌惮的,必是身后有所依靠,叫沈二去查一查吧。
沈丞安眼睛微眯,叫来沈二吩咐了一番,却恰见沈四也进了屋子。
“姑娘,沈三回来了,还带了个头发花白的老头。”
那必是将钟神医请来了?
沈丞安的眼底闪过一抹喜色,这下祖母有救了!
“走,随我去接钟神医。”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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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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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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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几回魂梦与君同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