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林在二叔的书房里看书,看到我们,伸手示意我们坐下,然后从密码箱里拿出一支笔和一本笔记本。
我一直拉着小哥的手,就好像怕他跑了似的。对,其实我就是怕他跑了。我让二叔请柯林来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他。他要是跑了,我的辛苦计划不就成了一场空?
柯林把笔记本翻到空白处,让我们盯着它,然后开始在笔记本上缓慢画符号。有人会用怀表将人催眠,有人会用言语将人催眠,而柯林,是用符号将人催眠。
渐渐地,我的眼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然后我看到一片白色,再然后,思维化作虚无,不再受我控制···
第三十一章
我静静躺在病床上,这是我到波士顿的第几天了?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谁知道呢?日子对我而言没多大意义了,每天我都在做着同一件事——等死。
离开中国是我的决定,来波士顿治疗是二叔的决定。我没有想到,二叔竟比我想象之中还要来的厉害得多,不知二叔是怎样的惊天手腕,将吴家的产业从中国一路延伸到马赛诸塞州。美国是世界上医疗最发达的国家,中国尚不足以与之比拟,而波士顿的医疗技术在全美也属前列,拥有着三大医学研究中心,二叔希望在这里我的病情能得到缓解,撑到他把药找来为止。对了,我所在医院的院长是二叔的好友,而我所进行的一切治疗也都是秘密的。
我离开中国是为了躲一个人,一个我很想念,却不能相见的人。他在世界的另一端过得可好?
这里的灯光明亮,空气里漂浮着消毒水的味道,我好像在海里,眼前是一只又一只透明水母乱晃,我的头昏昏沉沉,想要睡觉。我在病床上躺着,身体越来越轻,思想却越来越清晰,灵魂好像飘到了西湖畔。那里有个人叫张起灵,他有爸爸妈妈,二叔三叔,他大学学的是建筑,却窝在间古董铺子里,铺子里有个爱偷懒的伙计,伙计不叫王盟,王盟被三叔调到了别的铺子里,他有一个过命兄弟,姓王,身材很丰满,他叫他胖子,他不认识一个叫吴邪的人。
无疑,那场催眠是成功的。在那场催眠中,我被柯林中途唤醒,而小哥则继续。小哥被抹除了原本的记忆,安上一段我的记忆,然后他就可以以我的身份活下去,做个普通人,过柴米油盐的生活。也许他以后会娶妻生子,儿孙满堂,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刻,白发苍苍的他会在脑海里闪现一个模糊的身影,而我早已成了尘埃,永远不会知道。我不知道我这么做对不对,我只是想让小哥不要再下斗,不要再受伤,不要再流血,不要再孤单。
我在小哥醒来之后就离开了。柯林的催眠结束时,二叔站在小哥旁边,小哥睁开眼,叫了声二叔,我从门缝里看到一切,我知道,从此他就是我,我可以放心地,没有后顾地离开了。
一个人在病房里,会很无聊,有时我会做梦,层层叠叠,斑驳陆离。我经常会梦到一个人,有时他在铺子的后院里看书,躺在藤椅上,手边一杯香茗,一如从前的我。有时他在铺子里,有或穿着考究,或衣衫邋遢的人进来。前者问,老板,这个多少钱?后者问,老板,这个能卖多少钱?他的话很少,却把生意处理的出奇的好。前者虽花了高价,却长了见识,笑呵呵地走了。后者得知手中串珠是赝品,家中放串珠的木盒竟是稀世沉水香,也笑呵呵地走了。他以颇高价格买下了串珠,把玩着手中赝品,他的手突然一用力,珠子散落一地,他手中留下一颗鸽蛋大的血珀,这串赝品中唯一的真品。这样的他,一如我幻想的我。梦的最后终结在一张纸上,他看到那张一个镶着金牙的人递给他的纸,平静的脸在金牙转身那一刻变作惊喜,然后世界颠倒,陷入一片毁灭般的黑暗之中。
梦醒。
第36章 第三十二章
一年过去了,我没有死,回到了中国,回到
了杭州。
小哥正在刷碗,曾经的地上生活能力三级残废不但开始自力更生,还学会了照顾别人。
回想一年前发生的事,真如云烟一般。
本来在波士顿的医院,昏迷前,我连动一下手指的能力都没有了,我觉得我死定了,但我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在杭州家里那张熟悉的床上,小哥就在我旁边趴着睡觉,他头上的白发又多了。
老建告诉我,是小哥找到了传说中的那颗药,把我给救活了。
傍晚,小哥照例扶着我在院子里练习走路。几个月躺下来,我的腿已经有明显的萎缩,再加上毒对脊神经破坏的后遗症还在,我现在得像个婴儿似的摇摇晃晃地练习走路。
我扶着小哥的肩膀,问:“小哥,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小哥看着我的眼睛说:“你的眼睛从来不会说谎。”
原来从那个时候就知道了···
“那你为什么要假装被催眠?”我问。
小哥沉默了一会儿说:“因为这是你希望的。而且催眠成功后,你必然会离开,我需要单独的时间去找能救你的东西。”
我有点伤感,替我的智商伤感,我自以为一切计划的好好,没想到从一开始就被小哥看穿了。不过也幸好被看穿了,不然这会儿我还不知道在哪个冰冷的小盒里呆着。
“小哥。”我看到他的白发,心像是被猛地揪了一下,为了找药,他不知道又付出了怎样的代价,“对不起。”我低下头。
他伸手把我的头发揉成一团,我错愕地看着他,只见他嘴角浮现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别想太多。”
是的,别想太多,一切都过去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我可以拉着小哥的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完—
作者有话要说:
烂尾了。今天诸事不顺,先是一觉睡到下午五点,没人来叫我起床,还做了个可怕的梦中梦中梦,三连环,一个赛一个的真实,然后是发现n多作业没写,最后是一点灵感都没有,烂尾了。
正文到这里算是结束了,接下来会交代小哥是怎么救的吴邪。也许我还会写小成,我挺喜欢他的,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他···
对了,突然想起件事。昊哥说看我的小说像看散文,大伙怎么看?
第37章 番外 张起灵专辑(二)
我,张起灵。人送外号闷油瓶、哑巴张、阿坤、张秃子、斗神,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是被某个蛇精病从坟墓里挖出来写这篇番外的。嗯,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和吴邪在墓里向来游刃有余。
正文都已经结束了,那蛇精病还要番外干嘛呢?不知道打扰别人的幸福生活是要被千万匹草泥马呼啸着踏平的吗?(45度望天···)手有点痒了,可惜没有件称手兵器。小黑,你在哪里?
和吴邪在一起久了,我觉得我废话变多了一点。好了,不废话了。
首先,我要声明一点,我不太会说话,更不擅长讲故事,所以你不要指望我讲的有多精彩,能懂就好。
整件事要从第三十章第一行第一个字开始说起。
我记得我对吴邪说过,有时候对一个人说谎,其实是为了保护他。
吴邪说谎了,所以说,我被保护了?吴邪很不擅长说谎,他说谎的时候,眼神特别诚挚,眼睛水汪汪地看着你,就生怕你不相信似的,却不知道,那双水汪汪的眼睛,让人一眼就看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