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85住四交道鬼:生前当劫匪,专劫行路人

住四交道鬼在中国百鬼中排第84位,这种鬼喜欢住在各处交通旁之阴暗或危险之处,专戏弄路人,特别是心中有恶之人,使其走失迷路及车祸,从而经常杀死行人或者开车之人。佛经上解释:交道鬼是因为生前喜爱偷盗行路人的东西,行路人的粮食,死了之后就会变成住四交道鬼。古代人出门的时候也带干粮,带着粮食吃的,带着钱。所以有人就会专门打劫路人的物品,说白了就是古代专门打劫的,山贼之类的人,死后就会变成住四交道鬼。

既然住四交道鬼生前当强盗最喜欢抢路人,那么古时候的人出远门都会带些什么呢,是不是和电视剧里演的一样,随处打猎,或者就啃点饼子。古人出门带的食物其实还是很丰富的,战国以前,交通落后,饮食业很不发达,人们出门旅行,经常能碰到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的时候,即使腰缠万贯,也没地儿买吃的,没办法,出门时,得带上干粮。这干粮,就在用竹子或柳条编的小圆筐里装着。

那时候,没有烧饼,没有馒头,更不可能有速冻水饺和速食米线,最耐贮存、最适合携带、也最常见的干粮,就是“糗”。糗是什么呢?有人说,是炒面。错!是炒熟之后,加水捣制、揉搓成形、最后再晾干的锅巴。这锅巴,当时不光能用小麦面加工,还可以用大米、大豆、小

米、小豆以及用其他粮食来加工。加工的方法大同小异,都是先搁锅里炒熟,再搁石臼里捣碎,再加水和匀,再揉搓成块,最后再铺开晒干。单看形状,它有点儿像现在超市里卖的、女生爱吃的、真空包装的锅巴,但现在的锅巴是油炸的,加工方法跟糗不一样。

至少从西周开始,一直到战国后期,老百姓出门走远路,身上一般都会挎一个“箪”,箪里装的,一般都是糗。走路走饿了,打开箪的盖子,掏出一把糗来,蹲在路边捧着吃。光吃糗,味道还是偏寡,最好再来点儿菜,不过菜不方便携带,即使在袍子底下揣棵大白菜,路上也不方便炒来吃,于是退而求其次,蘸卤汁吃,这卤汁用醋调制,里面有盐有酱有姜丝,吃干粮时浇上几勺,能代替菜肴。这样一来,先民旅行的典型形象就呼之欲出:或乘马车,或靠步行,风尘仆仆赶路,肩上挎着一个小圆筐,筐里装着锅巴;背后背着一个小瓦壶,壶里装着卤汁儿。

有钱人出门,也带干粮,他们带的干粮不光有糗,一般还有脯。脯,就是腊肉,不过跟现在超市里卖的腊肉不太一样,其加工方法,是在鲜肉上擦姜抹盐,然后搁石臼里使劲捣,捣得稀烂,再搁锅里蒸,蒸熟之后,再抹姜抹盐,然后挂起来晾干。换言之,脯是熟的,拆开包装就能吃。旅行的时候

,脯装在哪里呢?不装,用桑皮或者荷叶包起来,再用绳子束紧,出门时,揣到怀里,或者放到车上,或者跟行李一块儿打包。

古装剧里打猎抓鱼也不算胡扯,古人同样可以在远行途中捕捉野味来补充大量体力消耗所缺失的蛋白质和热量。最为便捷的方式就是是将兽类不去毛、裹泥,放火上烧烤。这种简单粗暴的食用方式虽然不甚卫生,但是很适合缺乏工具的远行人群,同样也给人们带来鲜美的滋味体验。较为奢侈的远行者则会选择携带脯,就是咸肉条或咸肉片,不加姜、桂,只抹盐晒干而成。遣策所见有牛脯、鹿脯、牛胃脯。洛阳汉墓陶敦上有墨书“鸡脯万斤,腊”,这个腊不是我们现在认为的腊肉,这个腊就是将兽类去毛,经火烘烧,再晒干的干肉。

古代的干粮虽然没有防腐剂,但是却能保存很久,春秋时,陈国的司徒辕颇大搞贪污,被陈国人民赶下台,被迫逃向郑国,路上又渴又饿。这时跟他一起外逃的部下辕咺从包裹里翻出三样好东西:稻醴、粱糗、脓脯。稻醴,就是米酒;粱糗,就是用优质米粉加工的锅巴;腶脯,就是腊肉。辕颇一见大喜,大口喝米酒,大口吃锅巴,大口啃腊肉,吃饱喝足,问辕咺道:“我记得咱们跑路时手忙脚乱,什么干粮都没带,这些东西你是什么时候备下的?”

辕咺说:“你刚开始贪污那会儿,我就酿好米酒、炒好锅巴、制好腊肉了,就等你哪天外逃它们能派上用场。”辕颇听了很感慨:“你可真有先见之明啊。”

常识告诉我们,一个领导从开始贪污到最后外逃,当中间隔的时问是很漫长的,没有十年八年,根本发现不了。那位有先见之明的辕咺从辕颇刚开始贪污时就加工好干粮,一直到辕颇外逃,干粮居然都没有变质。让人不禁长叹:人家春秋时代的干粮,保质期可真是长啊!

住四交道鬼生前虽然不体面,但是在古代,做强盗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古代将拦路打劫叫做“剪径”。一个人正在路上走着,突然被人拦住,索要钱财,不然就不让走,于是就叫“剪径”,是不是很形象?因此,强盗又称剪径者。

在古代,要想当一个剪径者必须符合三个条件,才有机会入行,不然还是改行做其他职业吧,不然会饿死甚至丧命的。第一个条件就是,要长得面目凶悍,身材魁梧,或者武艺高强。这样才会让路人害怕,乖乖掏出银子。试着想一下,假如一个文弱书生去拦路抢劫,是一个什么效果?说不定会被路人反过来

抢劫他都有可能。

第二个条件就是要选一个比较恰当的时间。也就是所谓的天时。假如你选一个和平年代去当强盗。刚干了一票,就被人

告诉了官府。和平年代的官兵正愁闲着没事干无聊呢。一听说竟然光天化日之下有人抢劫,保证全军出动,追你到天涯海角。而且官员们多除去一个强盗也能给自己的政绩添上一笔。

像是三国时期,宋朝,元朝末年,这些年代都可以。因为朝廷没功夫管小小的强盗,朝廷又腐败。正是干剪径者创业的大好时机。第三个条件就是必须要选对地方。要是附近已经有了打劫的人,你就到别处去吧,这不是明摆着抢人生意吗。或者跟人家合伙干也行,人多了也能干票大的。

还要选两地交界之处。比如曾经在瓦岗寨的程咬金就会选地方,打劫朝廷的工银的时候,专门选了位于齐州和兖州交界处的长叶林。长叶林既归齐州,又归兖州管。被抢劫的人要是去兖州报案。就到齐州的官府花钱打点一下,于是官府就会说,此地归兖州管。

告状的人就会到兖州告状。这时候只需再去兖州打点一下,官府就会将这件事又推到了齐州。就这样推来推去,这件事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了。

总之这个住四交道鬼其实就是专门打劫路人的劫匪死后变成的鬼,古时候在山道上就能打劫到路人,但是现代都是四通八达的大路,铺天盖地的摄像头,所以这种鬼就从山道到了城里的大马路,专门躲在偏僻的角落戏弄路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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