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世幻歌6/37 章 · 2480 字

第6章 此乃何物?

在李若安与林昭云依依不舍的眼神中分别后,李思成便开始召集商会员工紧锣密鼓地准备小木匣。

而李若安则派人前往大唐各地进行了外卖人员的招募,并由此派生出了一个新的职业:跑男。

专挑脚力极佳,身体倍儿棒的男子收取木匣之中的订单信息及外卖配送。

外卖业务开展不到半月,便再次将餐饮行业推向了新的**。

兴庆宫内。

“安儿,膳否商会近期可有动作?”

李若安点点头,说道:“虽然每团商会如今依靠外卖业务重新占据市场之七成,但想来,太平姑奶一定会命膳否商会再度模仿,并掀起新的价格战。如此一来,便又会陷入往日之局。因此,我认为必须开拓新的业务方可破解当前之局。”

“你有何想法?”

“商业是最容易被模仿的,太平姑奶又有盐钱作支撑,价格战是决计不能打的。因此新的业务一定要快!在太平姑奶作出反应之前,迅速抢占市场,获得盈利,如此这般,即便是再进行价格战,便丝毫不惧。”

“不错!现在最紧要的便是时间。不过,安儿大可放开手脚,父皇定会是你坚强的后盾!”

……

秋日的清晨,东方的天气刚刚露出微微的光芒,乳白的雾气浮动在古老的城市当中,府南河上画舫缓缓行驶,掩映在一片一片的浓雾间,犹如浮于天际的玉宇琼宫。

深秋的浓雾中,李若安一边哼歌一边沿府南河边的道路奔跑着。

前些日子,去见了见另外要好的几个国公之子。

半年未见,所有人均是胖了一圈,倒不是府上厨子的手艺如何了得,而是大家居然都用起了外卖服务,近半年来宵夜不断,不发胖才怪。

抑或是朋友们给予李若安的视觉冲击太强,便在每天早晨固定下这样的锻炼项目。

前世的唐朝以胖为美之说,在李若安看来,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谎言。在一些出土的唐朝仕女图,特别是中晚唐时期的画,上面所刻画的侍女多是脸盘大、腰身粗的胖女孩,所以有人就说了唐朝肯定是以胖为美,要不然为什么画中的多是胖子,有这么一个词“环肥燕瘦”,人们一看就觉得这是说杨玉环胖而赵飞燕瘦,就觉得作为唐代大美女,杨玉环胖了那么唐朝的审美肯定也是以胖为美,但是这个成语是从苏轼的诗中演化而来,用杨玉环和赵飞燕比喻风格不同,来表示书法的不同流派笔墨,并没有直言玉环就是个胖子。

而且考察唐人的诗中,这些打着浪漫情调的诗人,甚至包括一些素爱美女的文人却从来没从诗词中流露出对胖的半点喜爱,杜甫诗云“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杨玉环的身材都能看出骨头和肉的界限分明,怎么能说杨玉环是个胖子呢?而且能歌善舞的杨玉环为了取得君王的欢心,肯定是爱美的,而且能将长袖舞跳得出神入化,身材肯定也不差,在她自己写的诗中,有这么一句夸赞别人的诗句,“轻云岭上乍摇风,嫩柳池边初拂水。”形容的就是美女跳舞时风姿绰约的动作舞姿,所以推及到杨玉环肯定也是喜欢这种柔弱又纤细的身材。

当然,这个年份,距离杜甫和杨玉环出生分别还有一年和八年,李若安对后世也不能妄加评判,只是就当前所处的环境而言,至少大唐的审美仍旧与后世审美保持着一致。

李若安一路前行,道路两旁砖木结构的古朴建筑时多时少,各种各样的树木,府南河上画舫漂流,偶尔看见船工或是疲倦的烟花女子出现在船头。

“若安哥哥!”

若是往日有人这般呼唤,李若安必然不会回头,找死呢!敢直呼太子名讳,随身的侍卫必定将其拿下。

而这声呼唤,李若安毫不犹豫便回过头去,露出一个阳光明媚的笑脸。

没错!没错!我就是你英俊潇洒万人迷的若安哥哥!

当然,此话是肯定不会出口的,自恋也得有个限度。若是你与某位心仪的女孩已经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这般自恋在对方眼中便是幽默有趣。反之,则是臭不要脸,徒增对方的厌恶。

“昭云,你也出来跑步啊?”

没错,来人正是李若安一见钟情的青春无敌美少女林昭云。

“倒也不是!我是特地来寻你的,先前去了宫里,你宫里的人告诉我,你到此地锻炼身体,我才一路寻了过来。”

深秋的早晨,太阳才刚刚冒头,空气正微凉,连乞丐都不愿在这个时辰上街营业,眼前的少女便来寻自己,定然是有什么要紧之事。

李若安看了看眼前气喘吁吁还吐着微微热气的少女,一袭白色长裙外仅披着一件淡黄色的麻衫,很显然这麻衫定是其府中丫鬟的衣服,不用说,少女又是偷跑出来的。

李若安不免有些心疼,连忙为少女褪去麻衫,解下身上的披风为其披上。

林昭云随即一愣,不免又羞了一个大红脸,唐朝是很开放,但还没开放到才见两面就能做出这等面不改色心不跳的举动,若是叫人看见,指定认为两人就是男女朋友关系。奈何李若安本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即便已经生活了六年,但前世的文化教育他:胆大心细,无所顾忌,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怎的这般不爱惜自己!冻到了吧!”关心是掩饰超越这个时代文化的举动的最好方式。

“还…还好!”林昭云攥了攥身上的披风,脸上的红霞也渐渐开始消散。

“还没用过早膳吧?要不要与我同去?”口吻上是询问,但身体却很强势。

不待林昭云回答,李若安便毫无顾忌地抓起林昭云的柔夷向前方的食肆走去。

此刻的李若安,内心在挣扎,这般行为确实是在冒险,若是被林昭云挣脱,那自己在其心中就坐实了孟浪之名。先前的披风不过是循序渐进的试探,若当时林昭云便面有怒色,李若安是决计不会做出后续的行动。

而林昭云此时内心也在天人交战,先前的披风倒还算不得特别过分,可理解为李若安的关心之举,两位互有好感一见钟情的男女,这般表达倒也不算孟浪。

但是,这会儿自己的小手被李若安紧紧地握在手里,若是不挣脱吧,对方会不会觉得自己太过随便?若是挣脱吧,对方会不会觉得自己对他毫无想法?

对于一位地位尊贵,自小除了父亲、亲戚、表哥、下人等男性接触外,便再无任何男女经验的少女来说,此等情况无疑让人纠结。

还好,到了食肆之后,李若安便放了手,林昭云心里不免又有些失落:他的手好温暖。

“公子,您来啦!”掌柜热情地打着招呼,李若安是这家食肆的常客,这小店的早餐堪称长安一绝,而热情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常客的缘故,更因为店里的一绝正是李若安所教授。

店小二连忙端上两份早餐,林昭云看着眼前这个长条形地金黄色物体,好奇地瞪大了眼睛:“此乃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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