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我跟你一起去干活。”乔明溪语出惊人。
宋清淮微怔,不解道:“为什么,你现在不是知青了,没有非要干活的理由,秋收又脏又累,你不是最不喜欢的吗?”
乔明溪撇了撇嘴,“我就是觉得有些无聊嘛,这半年你不在,我基本上都没跟别人打交道,就偶尔出去露个脸,咱家住的地方离他们也不近,这里又不能连网,我感觉我一个人待的都快要发霉了。”
拿着筷子的手一顿,宋清淮又心疼又愧疚,不过他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
“干活就算了,你有物资不缺吃喝,每个月又有政府补贴的十块钱,这事村里都知道,你也没有必要让自己受累,秋收可比春种累多了,更何况你现在身体还不舒服。”
他想了想又道:“你在家无聊我能理解,要不这样吧,你跟我一起去上工,在田边坐着,看看风景,不过要做好防护,不然到时候碎秸秆飞得到处都是,你沾上身上会痒。”
乔明溪长这么大,还真没见过秋收的场景,觉得宋清淮的提议也不错。
于是无所谓道:“行吧,我其实就是想出去转转,又怕自己成天不干活,在村里瞎溜达,太惹人注意。”
宋清淮笑了笑,“我知道,我去洗碗,你换身衣服。”
乔明溪欢快的点了点头,给自己换了身她衣柜里最朴素的衣服。
白色的长袖衬衫,军绿色的长裤,脚下一双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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