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林准和侯小刀交换了一个眼神,这就招了?
「凶器呢?」林准追问。
「……扔河里了。」
「分尸地点在哪?」
孙晓冉迟疑了一下,放弃抵抗承认:「鹭苑小区那个房子的楼下202户。」
嘶……小三给自己也找了个小三……
金屋藏娇的那个娇,在楼下也整了个金屋藏娇……
这么奇葩的嘛?
这个王恺也真悲催!
自己包的二奶,拿着自己的钱又找了个姘头。
然后自己还被分尸了。
「抛尸的帮手是谁?」林准的问题陡然锋利。
孙晓冉脸上慌乱一闪而过,随即用力摇头:
「没有帮手!就我一个人!都是我干的!」
「就你一个人?」林准的目光落在她那双做了精致长指甲的手上。
长长的指甲,贴着闪亮的水钻。
林准冷笑道:「你指甲留这么长,我很好奇,你用锤子敲碎王恺头骨的时候,是怎么握紧锤柄的?」
「我……」孙晓冉语塞,眼神慌乱地飘忽,手下意识地蜷缩起来。
林准再次发问:「楼下202是给谁住的?」
「没……没有人,我自己住。
我嫌王恺的房子恶心,我就在楼下租了个房子。」她急中生智。
「房子里为什么会有其他人居住的生活痕迹?」林准咄咄逼人。
外面的李菁菁眨眨眼。
楼下202的房子,熊巍已经带着苏净衡去赶往现场了。
刚刚出发,这会肯定还没到。
林准这么问,肯定是在诈孙晓冉
孙晓冉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显然没编好后续。
但不回答本身就是回答。
不回答就说明了林准说对了。
202户住的就是孙晓冉的「外遇」对象。
而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真正的分尸、抛尸人。
现在,另一名嫌疑人就是住在202户。
信息锁定了,警方没理由抓不到!
孙晓冉紧闭着嘴,眼神低垂,不再说话,
一副拒绝配合的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