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女在河里洗自己的头,洗得很认真。
耳朵,鼻孔,嘴巴,头发。
从上到下洗个遍。
看来也是个爱干净的鬼怪。
洗完后,红衣女将脑袋捞出水面,抖掉水珠,放回到脖子上。
咔咔嚓嚓!
撕裂的血虫迅速生长,黏合,脖子也跟着恢复原状。
肌肤上连一丝伤口也未留下。
身首相接,好不神奇!
李元看得目瞪口呆。
心里暗暗羡慕。
有这本事,几乎等同不死之躯。
哪怕被人砍了脑袋,也能自己接好。
上了战场便是打不死的小强。
何其厉害!
这时,李元开始考虑一个现实问题。
红衣女作为鬼怪,身上邪门的地方太多了。
他能接受,别人可不会接受。
如此明目张胆跟着他,实在不妥。
在荒郊野岭还好,等到了人类聚居的村庄城镇,太过扎眼。
说不定还会招惹麻烦。
得想个法子,把红衣女藏起来。
李元摸着下巴思索,眼神一瞟,看到旁边的黑棺,顿时计上心来,伸手指着棺材道:“红衣,你这副模样太引人注目,迟早带来麻烦。”
“且先躲进黑棺,避人耳目,如何?”
“红衣”是李元随口起的名字。
为了叫着方便而已。
总不能唤她“女鬼”吧!
红衣一脸疑惑,对李元的话似懂非懂。
但看明白了手势。
加上李元的表情和语气,也能猜个大概。
她点点头,乖乖飘进黑棺,平躺下来。
脸上微微带着一点委屈。
看来,她听出李元话中有嫌弃的意思。
李元也没办法。
带个鬼怪在身边,总归不方便。
想想看,进了城,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红衣忽然把自己的头掰下来,拿在手中玩耍,那场面简直不忍直视。
砰!
李元合上棺盖,熟练地将黑棺扛在肩上。
虽说多了个红衣,可鬼怪本身没有体重,所以扛着不费力气。
他脱下鞋子,趟过潺潺河水,继续往前是一个长长的斜坡。
眼看夕阳西落,天色越来越暗,李元有些着急,想赶快找到附近的村庄城镇,故而走得越来越快。
直至气喘吁吁地爬上坡顶,往远处眺望,眼前是一片广袤原野。
绿草葱葱,林木丛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