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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霍小姐微笑着,从衣柜里拿出了另一双鞋。“是我考虑不周,你今天就先穿这双鞋,高跟鞋我们可以以后再练。”

选好衣服以后,霍小姐走到衣柜的另一边,拉出一个抽屉,里面全是彩妆和护肤用品。

“这些只是日常用的,因为要根据你的肤质选择更合适的,所以彩妆我们先暂时用着这些,以后慢慢添加。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也可以教你化妆。”

“太好了!霍小姐,我觉得你简直就是万能的!”林语诺高兴万分。萧慎想的真的挺周到的。

“对了,他为什么会提前就替我找好你呢?”她还是觉得今天太神奇了。

霍小姐很明白她的疑惑:“萧总也许考虑到以后会带你出席一些正式的场合,所以这也会是你身为萧夫人未来工作的一部分啊。”

哦,原来是这样,她心里那份惊喜似乎淡了一点。

她竟然忘了,哪怕她再想低调,她毕竟是萧慎的夫人。

他经常出没的高档会所,贵族宴会,各种拍卖会,各种商业酒会,自己再不喜欢,也许也会迟早需要陪他出席。

只是,萧慎选择跟她结婚能有什么好处呢?

多了很多麻烦,还多了小毅这个包袱。

她能做的,就是扮演好他的妻子这一角色。

听说大企业的总裁都这样,找个门当户对的女人结婚,婚后形象会比单身时增值不少。

只是,让她不明白的是,他最好的选择一定不是她。

林家名存实亡,如今不过是在苟延残喘。而林家哪怕在巅峰的时候,勉强能跟萧家称为门当户对的时候,她依然不是最佳选择。因为她是林家不受宠的女儿,娶她,着实是一点好处都没有。

不过时间紧迫,林语诺也没有更多的时间感慨了。

一切就绪以后,她便乘专车前往银河娱乐公司。

让她没想到的是,来这面试的人还不少,而更没想到的是,银河娱乐竟然规模其实不算小。

她原本以为,起这样的名字,多半是为了寒碜自己的。看来还真不是。

她因为去的比较迟,轮到她面试的时候,她已经在沙发上打了好几个盹了。

接待她的是一位年轻的女士。

“你为什么会选择娱乐公司呢?”钟莉看着眼前这个似乎刚刚睡醒的女孩,含笑问道。

呃,总不能回答自己是手滑点错了吧。

“娱乐公司可以接触到很多明星,这对于每个女生来说都是个巨大的诱惑。”

她只能临时瞎编了。

钟莉唇边依然是得体的微笑,“可是艺人最怕的是传出绯闻,哪怕是跟身边的工作人员。你的外形条件不错,这点如何避免呢?”

林语诺耸耸肩,“我已婚了。”

钟莉颇有些意外,这倒是确实没想到,这女生看上去要说没成年也都会有人信吧,没想到这么小就结婚了。

有点意思。

“针对你的履历和学历,我们公司有三个职位比较适合你,一个是艺人的助理,一个是经纪人的助理,第三个是企宣部经理的助理。你比较倾向选哪一个呢?”

林语诺晕菜了,都没了解过,可为什么都是助理呢?听上去就不怎么高大上。

不过按照她考试的原则,做不出来的题统统选b的原则。

“经纪人的助理吧。”她不假思索回答。

钟莉想,一般的女孩子,好奇心重的会选艺人的助理,求稳的会选企宣部,工作也稳定。

这个女生确实有些特别,虽然没什么工作经验,但暂且留下来也不错。

公司上升阶段,急需人才,在江华市,这类型人才非常急缺,与其坐等人才上门,不如自己培养好的苗子。

这女孩脑子转的挺快,可以试着用用。

“行,你明天就可以来上班了,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没任何福利。过了试用期根据你的上司意见再来谈具体的薪资。”

这下轮到林语诺真正懵逼了。

这就过啦?她晕晕乎乎的,没答几句话,还都是瞎蒙的,就过面试了。

跟钟莉道过谢以后,她走出了银河娱乐公司。

立刻给杜小小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这个天大的好消息,自己找到第一份工作了。

杜小小正在咖啡馆打工,“娱乐公司?经纪人助理?你一个新人,一没后台,二没资源的,跑去混这个行业,就是一炮灰吧。试用期工资多少啊?”

“3000。”

“3000能够你干个啥?之后工资呢?”

“之后再谈.”

杜小小越发觉得不靠谱,这么低的工资,在江华市这种地方,扣了房租水电基本生活费,一毛钱都剩不下。

“你这莫非是那种骗子公司?”

“公司很正规啦!”林语诺赶紧向她介绍。

“行了行了,你想试试也行,不过我跟你说,娱乐圈有多乱,那一定是比你想象的还要乱很多。你一定要学会保护你自己。否则你知道你们家那个boss发起飙来,弄出人命案就不好了。”杜小小教训起林语诺来是一套一套的。

她总是觉得自己生日比她大一天,那就是要比她多走一天的路,多吃一天的饭。

而且自己这个朋友做事总是少根筋。必须凡事耳提面命才好。

林语诺满脸黑线,不过脑补了一下萧慎暴怒的场景,打了个冷战。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

今天不是周末,突然找好了工作,别的朋友也都在上班,她很想跟小毅分享,便来到了医院icu。

她最近一个月始终没有能够获准进icu去探望小毅,只能隔着厚厚的玻璃巴巴地望着病床上戴着呼吸机的小毅。

小的时候她其实并不喜欢小毅,因为突然多了一个整天会哭的小娃娃,还会分走妈妈的关爱,她非常不满。

从此她的零食和玩具都在减少,妈妈的关注也在减少。

全是因为这个肉嘟嘟,除了吃,只会哭的小屁孩。

后来渐渐的,小屁孩长大一点了,会满地乱爬了。就会撕她的书,抢她的玩具,揪她的头发,把口水糊她一脸。

她每天见了这个小屁孩就头痛。妈妈不在她便偷偷欺负他。

不过还好的是,渐渐的他也不怎么爱哭了。

随便她怎么逗他,他都只会咧嘴咯咯笑。

有一次他跌跌撞撞朝她跑过来,一把扑进自己怀里,嘴里含含糊糊的叫了声:“姐~”

奶声奶气的,可她竟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那时她也还小,可是她突然意识到,怀里的这个小小的人儿,是她的亲人。

那时,母亲已经不见了,他们刚刚被接进林家。

她内心是那么害怕,可是只要抱着小毅,她便没那么怕了。

此时她站在icu门外,多么希望小毅能睁开眼睛,再喊她一声“姐”。

可他已经陷入昏迷很久了。

最开始的那些天,她几乎24小时守在icu门口,束手无策。

后来,她明白,这是病,也是命。

小毅的病必须肾脏移植,而她第一次知道,他的血型稀有到整个江华市都找不要一例跟他血型一致的人。

只是至始至终,她都没再要求过一定要进去icu近距离看他。

哪怕她再想进去,也得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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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走他的心 第14章 - 墨韵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