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可能!
赵江梅啊赵江梅,你可别自己吓自己。
李成他就是一个废物,哪来那么大能量!
肯定是巧合,一定是马秋兰还有江桂芳没管住嘴巴,让这家伙偶然间听到了。
想着马秋兰的性子,赵江梅心中释然,对李成也更加厌恶。
这废物,竟然还吓唬起了老娘!
反了天了,教训,必须要狠狠教训!
等过了这个生日,老娘要让他明白,谁才能在这林家院子里当家做主。
一定要他跪着反思,头上再顶满满一盆水,跪几个小时的,谁求情都没用!
打定主意,赵江梅扭着大屁股,准备去数一数收了多少礼金。
就在这时,院子外停下来一辆车。
蓝天白云的车标,看得赵江梅眼中一亮,脸上立马堆起笑,迎了上去。
“春兰,来这么早?”
车门打开。
一个涂着深色口红,脸上擦满了粉,拿着古驰挎包,四十多岁的女人走下了车。
女人看了赵江梅一眼,不屑地轻笑一声,不阴不阳地说道。
“能不早么?也不知道是谁每天就像是催魂一样,我要是不早点来,说不定都要杀到我家去了。”
“算了,今天是我哥生日,不跟你计较,去给我搬个椅子来,倒点茶,渴了!”
林春兰扭着腰肢,抓着包走进院子,懒洋洋地说道。
得,这是来了个大爷!
透过厨房的窗户,李成看到了这一幕,顿时冷笑连连。
没有半点出去帮忙的意思。
一物降一物,赵江梅吃瘪,他高兴都还来不及。
帮忙,怎么可能!
“春兰,水还没开,要不你先坐着,吃点水果解解渴,这火龙果挺新鲜的,尝尝?”赵江梅陪着笑。
话音刚落,林春兰却是一脸不耐的讥讽道。
“火龙果才值几个钱?二哥过生日,你这个当老婆的,就拿这个招待客人?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
“那春兰你想吃什么,我这就去买。”赵江梅皱起眉,可想着停在外面的车,只好强自忍耐。
“哎呀,等我想想。”林春兰抬头望天,转了转眼睛,过了一会儿才看着赵江梅,叹了口气。
“算了,看在二哥的面子上,我也不难为你了,反正我想吃的,你也买不起。”
“春兰,要不你说说,不说怎么知道我买不起?”赵江梅气急,咬了咬牙,准备来个大出血。
不争馒头争口气,还能被这林春兰瞧不起了?
“呵?”林春兰看了赵江梅一眼,眼中闪过一丝丝轻蔑,顿了顿,她悠悠地说道。
“红宝石罗马葡萄,一串4万,要不,我把地址告诉你,江梅你现在去买?”
“4万!”赵江梅发出一声惊呼,脸色瞬间一白。
她张了张口,想要反问什么葡萄那么贵,这是吃水果呢,还是吃的黄金?
可看着似笑非笑的林春兰,赵江梅到了嘴边的话又硬生生咽了回去,她感觉自己要真问出来了,对方肯定又会嘲笑自己没见识。
“春兰,你先坐着休息下,我去那边看看。”憋了半天,赵江梅说出这么一句,接着便落荒而逃,离得林春兰远远的,再不敢靠近。
交战结束,可惜了!
见赵江梅怂了,厨房内透过窗户看着这一切的李成收回目光,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拿着刀子,继续对付起手里的鱼。
被无字灵牌砸中,得到脑海中那些厨艺相关的记忆后,他还是头一次处理食材这么认真。
微微闭上眼睛,他仿佛能感受到手里那条鱼的肉质纹理,鱼刺骨骼的走向。
“噗!”突然,寒光一闪,菜刀闪电般没入鱼身。
接着,刀子以一个奇特的韵律抖动着,一根完整的鱼脊椎骨被挑了出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收到请柬的宾客们也三三两两的到来。
赵江梅穿着一身大红衣裳,站在门口,收红包还有礼物收到手软,很快也忘记了林春兰带来的不快,笑得合不拢嘴。
礼金越多越好!
什么,八百?来来来,里边请!
赵江梅激动地朝客人们招着手,站在风中,仿佛成了一棵红色的“迎客松”。
生财有道啊!
又收到一个红包,赵江梅笑得眯起眼睛,眼角的鱼尾纹不停地抖动着。
这才是她大操大办的目的,要不是实在找不到那么多亲戚,她都想摆个百八十桌!
“一点小钱,瞧把她给得瑟的,真是没见过世面!”院子里,林春兰撕开一颗巧克力,放鼻子下闻了一下,接着便嫌弃的丢在了地上。
她转过头,看着一身唐装,脸色有些尴尬的林海平,懒洋洋地问道:“二哥,我侄女呢?”
“春兰,小雪在里屋收拾呢,等会就出来。”林海平赔着笑,对这个妹妹,他心里也是有些发怵的。
赵江梅都抵挡不住,何况是他?
瞥了一眼地上的巧克力,林海平心道可惜,脸上却不敢表现出来分毫。
“有什么好收拾的,再怎么收拾,还不是那穷酸样!”林春兰冷哼:“姑姑来了都不出来打声招呼,这孩子,真是越来越没礼貌了。”
林海平一愣,正要解释,旁边一个声音却是响了起来。
“是啊,二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咱们这些做长辈的过来,小辈们不应该早早地在门口等着么?”
说话的是林海涛,也是他弟弟,在林家排行老三,在东海做建材生意。
跟林春兰一样,也是他林海平惹不起的主。
林海平无奈,只得点着头:“海涛说得是,我这就去叫她出来。”
林海平走后,林春兰这一桌,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二十岁出头的女人突然说道:“爸,三姑,你们说,那个林雪她现在还有之前那么漂亮么?”
“这我哪知道,等下看看不就清楚了么?”林海涛不解,旁边坐着的一位年轻男子却开了口。
“爸,按我说,肯定没有媛媛她漂亮。”年轻男子戴着金丝眼镜,穿着一个蓝色衬衫。
他是林海涛刚收的女婿,叫刘冠杰,在工商银行工作,家境也不错,刚买了一台奥迪Q5,很是让林海涛满意。
“说说?”林夕媛看着自家老公,眼睛亮了。
“那就说说。”见众人目光汇聚,刘冠杰有些得意,侃侃而谈:“漂亮女人都是养出来的,可那林雪却嫁了个废物,没钱保养,就算之前长得再怎么好看,现在也肯定不行喽!”
说着,刘冠杰扬了扬自己的手机,晒了一下手机里的购物记录。
“你们看,这是我刚给媛媛买的化妆品吉利数,换作那林雪,她怎么用得起?”
“所以我敢说,今天在这里,我家媛媛绝对是最漂亮的。”
“冠杰不错。”林海涛看了眼刘冠杰的手机,满意地点了点头。
“老公,你真好!”林夕媛挽着刘冠杰的手臂,激动无比。
要知道,从小到大,她就一直被人拿着跟堂姐林雪来比较。
可长相比不过,学习比不过。
每一次,她都是完败。
可现在,情况终于反了过来,林雪自己作死找了那么一个废物做老公,现在肯定早已经人老珠黄,这才躲在屋子里头不敢见人了吧?
林夕媛不无恶意地揣测着,越想越得意。
她暗暗打着主意,等林雪出来,一定要好好嘲笑她一番,出了这些年一直藏在心头的恶气。
想嘲笑我家林雪?那你注定要失望了!
暗中观察着这边动静的李成,冷笑一声,他看着一旁的林雪,眼中异彩连连。
“小雪,姑姑跟叔他们都在外面,出去打个招呼?”
“嗯。”林雪点头,款款走出。
在她走出屋子的那一刻,人群中便发出一声声惊呼。
林夕媛更是瞪直了眼睛,不知所措。
此时的林雪,穿着一件天蓝色长裙,裙子上反射的点点星光,衬托起她白皙的皮肤,还有完美的五官跟身段,美得惊心动魄,让人窒息。
有些人的美是天生的,不需要任何化妆品的修饰,便能惊艳了一方时光。
李成嘴角维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