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咬牙,一跺脚,三百万金晃晃的苍云币就被李慕花了出去,随后一支美轮美奂的发簪就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意识回到现实世界,甄妮正瞪大了眼睛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手上的发簪,虽然玉手捂住了嘴,但俏脸上依然掩饰不住惊讶和喜悦。
“这发簪不简单啊,李兄,这该不是本来你准备送给弟妹的吧,这下好了,给你的宝贝徒弟占了便宜。”
高也在一旁哈哈大笑,因为怎么想李慕一个大男人都不可能提前在身上备着如此女性化的法宝。
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就是这支发簪本来是李慕计划送给林青竹或者聂小雨的,没想到却在此处被甄妮“截了胡”。
“这发簪可以提升你对天地元气的亲和力,你随身佩戴即可。”
也知道自己无从解释的李慕只能尴尬的笑笑,随后将手中的发簪交给到了甄妮的手上,而对方也是小心翼翼地接了过去,繁复摩挲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
“竟然是能够改善元气亲和力的法宝,李兄你每次出手的礼物都是这么大手笔,叫我这个商会少主都羡慕啊。”
高也依然展现着他的幽默,以高氏商会如今的实力,加上他玄天剑宗大弟子的身份,一件玄阶的法宝还不至于让他眼红。
而此时的甄妮则是把所有心思都放在了发簪上,翻来覆去看了好一会后,才在李慕的提醒下将其插在了盘起的头发中。
淡雅别致的发簪配上甄妮姣好的面容,竟有了种脱俗的美感,就连李慕看到眼前的美丽少女,也不由愣了下神。
但这只是年轻男人对美好事物本能的反应,李慕的心中也绝非有其他想法,对他而言,之前的甄妮是需要帮助的妹妹,而现在则是他修仙路上的第一个徒弟。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就来到了再次出发的日子。
从天凌城到辉月城如果全速前进的话大概需要七天的时间,但因为要带着还是凡人之躯的甄妮,所以李慕还是选择了两人骑马上路。
“李大哥,我和雨安的命都是你救下的,以后有用的到我们两个地方只管开口,我们但凡眨一下眼睛,必遭天打雷劈。”
城门外来送行的王尧和白雨安跪倒在地,给李慕磕了三个响头。
经过几天的修养,除了身子还有些虚弱外,白雨安已经没有大碍,这两位玄天剑宗的弟子在经历了这次的生死后,变得更加珍稀对方,同时也对李慕的恩情铭记于心。
“王师弟,白师妹,你们这是在做什么,赶紧起来,我们是一起战斗的同伴,互相帮助是最起码的事情,等我此次出行回来,就上玄天剑宗找你们把酒言欢。”
李慕并没有阻止两人的行为,而是受完之后才将王尧和白雨安扶起,这是因为他不想给对方太多的心理负担,救命之恩换着三个响头,之后双方便还能以朋友相称。
“李兄,别的不多说,一路顺风。”
又和高也来了个离别前的拥抱后,李慕和甄妮分别翻身上马,对着玄天剑宗的三人挥了挥手后,便沿着宽阔的商道一路朝着辉月城的方向开拔。
漠北的夕阳将两人的身影拉的很长很长,最后消失在了无边的旷野远端。
从干燥的西北沿着帝国商道穿过广袤的黄土丘陵地带,李慕和甄妮就来到了被誉为苍云帝国母亲河的越川江,随后依江而行,进入了一马平川的中原区域。
因为只是在离开天凌城前才练习了些许骑马的技能,所以两人走的并不快,沿途李慕还给甄妮讲解了一些修炼上入门的知识,包括实力境界的划分,仙器法宝的分类,仙界大致的势力分布等等。
这些知识对堪称移动百科全书的李慕来说,完全是信手拈来般轻松,讲解过程中为了让甄妮听的懂,他还运用了许多前世才有的幽默比喻。
渊博而诙谐的形象,让第一次踏出天凌城的甄妮钦佩不已,毫不夸张的说,那双灵动大眼睛看向李慕的时候,满满的都是星星。
“师傅,你说修士为什么要追求不断的突破,是为了活得更久吗?可是就算有个几百年寿命,身边的亲人都老了又有什么意义呢?”
两匹汗血宝马并驾齐驱,甄妮已经完全掌握了骑术的要领,一改起初的慌乱,而是一边赶路,一边琢磨着李慕传授给她的知识。
“你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每个修士的心里,都有着自己的目的,有的人就像你说的那样,想要通过修炼实现长生不老,还有些人是为了拥有无穷的力量。”
“至于我,其实从决定踏上仙途也才不过几年的时间,过去的我沉迷享乐,觉得人生就应该每一天过得潇洒自在,但随着身边敌人的出现,我开始意识到如果没有强大到实力,不要说潇洒自在,就连自己最亲近的人都无法保护。”筆趣閣
“随后我便痛改前非,这便是我修炼的初衷,但你要问我现在到底为什么去修炼,恐怕连我自己都没法给出一个完整的答案,或许是我的境界还不够吧。”
甄妮的问题直指修炼的本源,李慕没想到自己这尚未踏上仙途的徒弟,竟然开口就能问出一个很多修士穷其一生都没能寻到答案的难题。
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当下的心境先作出回答,为什么要修炼?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就算是拥有至圣道心的他,也不敢轻言知道答案。
“小丫头片子,没想到你的思想还挺有深度,哈哈,努力修炼吧,去寻找属于你自己的答案,等你找到的那一天,或许会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这仙界的顶峰。”
李慕的回答不可谓不正确,聪慧如甄妮也是细细地想了又想,但显然这么深邃的道理还不是现在的她能够揣摩,被李慕宠溺地拍了拍脑袋后,只得吐了吐舌头,驱使着马匹快步跟上。
“我知道了师傅,我一定会紧紧跟随您的脚步,总有一天,我一定要在顶峰,站在师傅的身后,成为您的坚实后盾。”
少女不知道的是,今日默默在心里许下的愿望,在很多年后,真的成为了她攀上最高峰的信念。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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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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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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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四章 双人成行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