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书信一看就是刚写完的,上面甚至还残存着阵阵香气,正是若兰最喜欢的味道。
见李慕结果书信,青衣侍女没再多说一句话,转身就从高耸的甲板上飘然而去,留下李慕怔怔地看着手中的信封。
“看吧,该来的还是要来。”
怀着无比忐忑的心情,李慕缓缓撕开了信封,娟秀的字体印入眼帘,而一段女子对心爱之人的独白也随之呈现。
“李慕,请原谅我这些日子一直在回避你,不是因为我还在生气,而是我有些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你,面对我对你的感情。”
“那天夜里在露台上我所说的话,都是我的心里话,绝无半点戏言,其实从很早之前我就喜欢上你了,喜欢你的温柔,喜欢你惩恶扬善,喜欢你路见不平一声吼,抱歉,盗用了你喜欢说的话。”
“感情这东西是真的奇妙,我若兰不说天之娇女,也算是有着一路坦荡的人生,而且你知道吗?我本来以为这辈子都会是一个人,因为我始终认为强大的女人不需要依靠男人。”
“但当我看到你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大错特错了,爱上一个人原来是这种感觉,我希望自己每一分每一秒都能够呆在你身边,陪你哭,陪你笑,陪你经历每一天的生活。”
“有时候我真的好羡慕青竹妹妹和小雨妹妹,她们都和你一起走过了十多年的人生,其中一定有很多难以忘怀的美好时光吧。”
“我知道我的年纪比你大,我会比两位妹妹更早老去,我也知道如果和你在一起,你会承受很多的压力,我也想过就这么把对你的感情藏在心里,这辈子就在远远的地方看着你就好。”
“但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对不起,或许是我太自私了,我就是不像错过你,我就是想每天、每天、每天地和你在一起,就算所有人都不祝福,我也无怨无悔。”
当书信看到这里的时候,李慕的眼眶已经不争气地红了起来,泪水在不断的打转,仿佛下一刻就会滑落,他没有想到若兰对自己的感情会如此深沉,相比起来,自己那一晚的行为简直就是“绝世渣男”。
“那天晚上你犹豫了之后,我确实有些心灰意冷,我一度以为你的心里根本就没有我,一直都只是我单方面的一厢情愿罢了。”
“我甚至想过此生就这样和你永别了,再也不见面了,虽然我每夜每夜的都在想你,但我知道,感情上的事情终究不能勉强,你有你要做的事情,而我,或许不是能陪你一起走下去的人。”
“正当我以为属于我们的故事,就要以这种有些凄凉的结局落幕的时候,甄妮找到了我,她告诉了我你真实的想法和打算,我这才明白过来,自私的人原来一直都是我。”
“我和青竹妹妹还有小雨妹妹比起来,的确差的太多了,她们难道就不想每天伴你左右吗?她们难道喜欢承受这相思之苦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但她们还是选择了独自踏上变强的道路。”
“我这才明白,这是深爱你的人应该做出的抉择啊,我不应该拘泥于一时的相伴,而是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然后在未来成为你的助力。”
书信上的文字峰回路转,让李慕的瞳孔瞬间放大,他实在没想到自己这么多天都没能解开的误会,却是被甄妮分分钟搞定了,这徒弟还真是没白收,直接给自己撩了个师母回来。
“所以,我决定了,我也要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等再见到你的时候,一定要让你刮目相看,要成为你最好的帮手。”
“而且再怎么说,我比青竹妹妹和小雨妹妹要大,怎么也要拿出做姐姐的榜样,不能落在最后。”
“你出门冒险,也千万注意安全,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记得,还有三个女人在等着你回来。”
信到这里便结束了,但李慕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他注意到了信纸上最后的落款处,还散发着点点墨香的,是李若兰三字。
要知道在仙界,唯有过了门的女子才会将自己的名字冠以夫姓,还有很大一部分出身尊贵或者个人实力强大的女子,一生都不会更改姓氏。
可若兰却在这样一份近乎是私定终身的书信里,在还没有得到任何承诺的情况下,毅然决然的使用了李慕的姓氏,这是何等的信任和深情,她的心里早就把自己当成了李慕的妻子,李家的媳妇。
“若兰姐,我何德何能,可以得到你这样对垂青,我对天发誓,等我的使命完成,我一定八抬大轿,风风光光的迎娶你,还有青竹和小雨过门。”
将书信小心翼翼地叠起,放在了最贴身的地方,辉月城的风将头顶的船帆鼓起,巨大的商船终于缓缓启动。
此时的李慕早就一扫阴霾,心中充满着对未来美好的向往和憧憬,守护三界的信念也变得无比坚定,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他都要好好活下去,因为还有很多人在等着他平安归来。
庞大的船队破浪而行,两岸的建筑飞速后退,苍云大运河极为宽敞,就算是三艘这种级别的巨轮并排行使,也毫无压力。
李慕所在的商船是整支队伍里最大的一艘,足足有十层楼那么高,其中也搭载着上千人,其中除了水手和船只管理者之外,大部分都是商人以及他们的随从。
从甲板上离开的李慕直接回到了自己位于顶层的豪华房间当中,在辉月城居住的这段时间里,他通过脑海中海量的炼丹知识,炼制了一大批种类丰富的丹药。
然后通过熔炼系统不断提升了这些丹药的等级,其中也不乏已经在仙界堪称稀有的品种,随后留下自己适用的部分后,其他全部通过锦福轩出售。ъIqūιU
经此一役,原本已经瘪的不能再瘪的钱包又一次丰满了起来,李慕不但借此购置了大量的物资存放在拟生空间当中,同时也为自己的海上行程安排了极为舒适的房间。
“此行路途遥远,抵达南海至少要六个月的时间,我正好利用这个间隙,尝试一下突破无量境吧。”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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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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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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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章 扬帆起航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