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铛……叮铛……”
李慕被一阵有规律的敲击声从美梦中拽了出来,睁开双眼,发现窗外的天空刚刚露出鱼肚白。
赶紧擦了擦嘴角流下的口水,李慕一个翻身便爬了起来。
这些日子来一路艰险,风餐露宿,还经历了好几场战斗,这让李慕身体和精神上都非常疲劳。
自从离开清澜城后第一次睡在床榻之上,李慕直感觉没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了,所以这一觉他睡得很香,甚至还做了一个美梦。
在梦里,他手持无上神兵,身披闪着金光的铠甲,站在了象征世界之巅的高山之上,长剑朝天一举,万物皆臣服。
身后站着的是一众绝色美人,有林青竹、聂小雨、夏姑娘,还有好几位看不清楚的容貌,但绝对是国色天香的级别。
在巅峰之上,李慕放声大笑,心中所想都已实现,这种diao丝最终逆袭,抱得美人归,后宫无数的结局让他不禁口水直流。
“终究是梦啊,现在的我还差得远,不过相信总有一天,我一定能成为这仙界至强,再也没有人能敢于欺负我所在乎的人。”ъIqūιU
李慕快速洗漱完毕后,心中默默坚定了一下信念,而后便推开房门,打算先和林青竹他们碰头。
刚走出房间,转身来到长廊之中,眼前的一幕便让李慕停下来脚步。
只见长廊的尽头,一道风姿卓绝的身影正哼着小曲倚靠在窗台之上,不是林青竹还是说。
此时的少女,一头青丝被窗外的微风拂过,朝阳洒在她倾城的脸颊之上,小楼外栽种的柳树枝条垂入窗内,此情此景,让李慕根本挪不开双眼。
真可谓,柳拂青丝飘轻慢,倩影溶进飞絮中,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慕哥哥,你也这么早起床啊,快来看,这漓水城的日出好美。”
少女听到了李慕推开房门的声响,歪着头对少年招了招水,而后指着窗外渐起的朝阳,这是只属于林青竹的笑容,却让李慕的心彻底沉醉。
两人就这样肩并肩站在窗台前,看着远方山峦之间缓缓升起的金乌,双方并没有言语,但李慕却希望这一刻永远不要结束。
“咳咳……”
一道轻微地咳嗽声打断了李慕享受这最美好的时光,回头一看,方琰此时正站在楼梯口,有些局促地看着自己。
“额……我不是有意打断你们的,只是我刚才下去的时候,听伙计说今天那公孙琦会在城主府举行征兵演讲,想问问你们要不要吃完早饭后,一起去探查一下。”
方琰其实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罢了,虽然童年剧变加上之后的悲惨经历让他显得比实际年龄大了不少,此时看到林青竹和李慕两人如此模样,也是尴尬不已。
看着紧张到两只手都不知道该往哪放的方琰,哪还有一点之前手撕二级妖兽的霸气,最后那露出一点憨笑的表情,让林青竹也是捂着嘴偷笑起来。
“公孙琦要举行征兵演讲?那我们必须去凑个热闹啊,看看这漓水城主,到底是何方神圣。”
李慕听到方琰的话,立马来了兴趣,他知道自己可以无视这漓水城的种种异样,但骨子里喜欢冒险的基因让他抑制不住想要一探究竟的冲动。
其实在之前的卧龙山脉的诡村事件中,他也完全可以袖手旁观,根本无需招惹那些被血色蠕虫控制的活死人村民,但李慕深信自己穿越而来,本就是为了过率性而为的人生,如果啥事情都躲着,还不如当初直接被雷劈死算了。
而且,在这一连串的诡异之事,幕后的黑手究竟是谁,这些人究竟意欲何为,这浓雾后的答案对李慕来说一直如鲠在喉。
方琰的出现让他终于知道了,南宫家族也不过是这股神秘势力的爪牙,如此庞然大物始终隐藏在黑暗之后,李慕不得不抓住任何一点机会,去探查关于这股势力的蛛丝马迹。
敲定主意后,三人便下了楼,简单的解决了早饭后,便一起走出了得月楼。
但连实力强大的方琰都没有察觉到,在他们身后十步开外的一条窄巷中,一道黑影正在死死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这是……城主府?”
三人穿过贯穿四坊城区的大道,在路人的指引下,顺利地来到了位于城东的城主府面前,但眼前的一切让他们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公孙琦的城主府竟然只是一座并不起眼的宅院,不但规模不大,连其中建筑所用的材质也只是随处可见的杨木,要知道凭借这漓水精铁矿的出产,这漓水城的收入几乎可以达到普通主城级城池的一半。
这对一座占地面积如此小的城池来说,是非常惊人的财富,而作为城主的公孙琦,他的城主府,竟然是这番模样。
这着实让李慕等人大吃一惊,三人看着面前比之李家府邸都不知道寒酸多少倍的城主府,对公孙琦的节俭作风,也是有了新的认识。
“这漓水城主竟然如此清贫?我还以为是一个靠压榨百姓的血汗来供自己享乐的类型呢。”
此时虽然距离公孙琦开始演讲的时间还有一个时辰,但李慕发现这座城主府的门前已经有零零散散十几辆马车停靠在一旁,皆是由名贵材质加上良匠手工打造的座驾,一看便知它们的主人绝非一般。
“应该都是一些城中富商和世家的车马,这公孙琦的征兵演说,竟然还吸引了这么多达官贵人来参加。”
林青竹也注意到了城主府前的景象,冰雪聪明的她一眼便看出了这些华丽马车主人的身份。
“这是必然的,这漓水城依靠精铁矿脉而富裕,而城主府有掌控了所有矿脉的开采,所以想要在这里发家致富,只有抱紧这公孙琦的大腿一条路可走,他们能不巴结吗。”
李慕双手背在身后,他是个穷苦人家出身,天生看不惯这些有权有势者那攀龙附凤的嘴脸。
但仔细一想,自己这穿越而来的身份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官二代,一下子感到有些尴尬,抿了抿嘴不再多说什么,而是绕着城主府仔细查探了一番,顺便等着演讲开始。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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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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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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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公孙琦的演讲(一)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