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手捻起一片铜板,轻声自语:“如果正面朝上,我就用流云飞袖把你从床上扔下去,如果背面朝上,我就用一杯冷水从你头上浇下去,如果它站起来了,那我就去睡客房。”
铜板轻轻抛弃,打着转腾空,昏睡中的陆小凤赫然不知自己的命运就被这样决定了。他在做梦,嗯,一个很香艳的梦。
梦中的陆小凤在喝酒。
昨夜松边醉倒,问松我醉何如?只疑松动要来扶,以手推松曰“去!”
哎呦!一声娇唤,一个女子被他推在地上,扶他自然不是松树,而是一个妙龄女子。酒色有毒,有酒有色能享受却是福,游戏花丛的陆小凤自然也不例外。
更何况这女子,一身柳色衣衫,一副清秀美颜,翠袖拢玉笋,碧绦束蜂腰,芳泽无加,铅华不染,不沾胭脂而仪静体闲,不事装扮而神态高远,说不尽动人模样。陆小凤向来怜香惜玉,眼见此景,那酒也醒了大半,急忙伸手去扶。
那人的手握在掌中只觉得肌理细腻骨肉匀,骨节细长指匀称,入眼看来洁白如玉,当真是白玉雕成,传说魏晋王某人手掌洁白,握着玉柄时,几乎让人分不清手和玉,想不到今日竟被我陆小凤也有幸遇到了一个!哈哈哈,梦中的陆小凤畅快的笑出来,所以的舒爽都化为一句话:“手感不错,值得调戏!”
拉拉小手再看脸,这美人的脸怎么看不清楚?陆小凤伸出手来试图去抓:“美人靠近一点嘛,让爷瞧一瞧,脸哪”
如果这女人靠背影迷晕三教九流,一转脸吓退千军万马,那这文是恐怖文,夹杂搞笑歪歪。如果凑近了看清了这美人的脸没有面皮,无色无相,那这文是传教文,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可这文是同人耽,所以陆小凤伸出了脖子看啊看,使劲的往美人的脸上凑,这一凑不要紧,醒了大半的酒彻底醒了过来,那人眉目如画,唇红齿白,俊颜一张迷傻万千少女,不是花家七童是哪个?
“七童!”睡梦中的陆小凤忽然叫出来。
花满楼手一抖,本来可以落入掌心的铜板消失不见。有些诧异的看着忽然惊醒的陆小凤,忍不住用手去mo他的额头:“做噩梦了?”
语气里的关切让陆小凤被酒精熏的有些发疼的肠胃莫名的舒服起来。他的眼光落在了花满楼的手上,那灵活的眼睛禁不住眨了眨:扇手一时似玉,这不是别人是七童。除了七童,谁还来扶他?或者说他在他几乎不具备防御力的时候会出现在誰的身边?
陆小凤很少喝的这么醉,可接下来他要做一件疯狂而大胆的事,在此之前他要放纵一回,搞清楚一些事情。
有这么一句话,一醉可销万古愁,可又有这么一句话,心和胃终究隔着一层,喝多少的酒都淹不到心里去。而现在,花满楼的一句话却好像让心跑到了酒里去,很爽,很辣,很痛快,精虫上脑(此处特指酒精)的陆小凤几乎要哭了。
陆小凤自然被人关心过,想要关心他的女人恐怕得有半个城,花满楼自然也关心过他,可是花满楼同样关心别人,可关心跟关切终究不一样,前者可能是处于本人的良善和正义感,后者则更多的夹杂了个人情感。
陆小凤喜欢美丽可爱的女孩子,温柔善良懂得喝酒懂的闭口最好脑子还不要那么聪明,而他的女人缘幼特别好,所以大家都觉得他风流多情。陆小凤觉得自己很冤枉,尤其是对上花满楼的时候。
花满楼总是关心任何一个出现在他身边的人,哪怕不是人只是一粒蒲公英的种子一只受伤的狗一只流浪猫,花满楼是博爱的,爱着这个世界,世界上的任何一个生命,陆小凤只是其中的一个,每每想到这一点的陆小凤就有喝酒的冲动。
他有点不甘有点不忿,他总觉得自己应该是不一样的,可是又没法要求花满楼给自己不一样的待遇,他的情敌几乎是这整个世界,想明白这
一点的陆小凤恨不得穿越时空去跟创世大神盘古决斗。
可是没有鸡又哪有蛋?没有当初混沌如蛋简称混蛋的世界又哪来陆小凤?陷入这个逻辑悖论搞得陆小风差点让自己傻掉。
清醒时模棱两可,心里没底的陆小凤在这酒醉的时刻忽然就发现了。
这种感觉叫做顿悟。顿悟了的陆小凤拿出那个铜板:“七童要做什么?”
松了口气的花满楼,正要递给他醒酒茶,闻言倒毫无芥蒂的说出了自己的原本打算。陆小凤傻呵呵的笑出来,醉眼乜斜:“可它现在在我手里,这要怎么算?”
“你说。”花满楼展现出对醉鬼应有的宽容。
“那我们可以一起睡。”陆小凤一个翻滚让出床边的位置。
花满楼下意识的抬头看房梁。
西叶
花妙人跟着叶孤城刚回到白云城不久,就接到了西门吹雪造访的消息。
叶孤城有些诧异,他诧异的原因有两个:第一,宫九竟然在这里滞留了这么久,太平王世子何时这么清闲了?第二,西门吹雪竟然这么快就来了,自己前脚回来他后脚就到了。
可惜诧异归诧异,叶孤城向来心志坚定,这世上也几乎没有事可以影响到他。略作安置之后,他依然来到了往日里练剑的海域,开始必做的修行。
沧海横流,白云高飞,一条人影出没在ch_ao涨ch_ao落之间,置身在海水之中,举手投足都带着巨大的阻力,然而他却如履平地,他的上身是赤l_uo的,露出了白皙挺拔的脊背,肌肉的线条优美而充满力度,光洁如玉的肌肤经海水一淋,再由阳光一晒,简直亮的晃眼。
没有带发冠,青丝松松的散在脑后,瀑布一样湿湿的披在背上。戴上那檀木珠冠,他就是白云城主,这个时候的他是一个纯粹的剑客。叶孤城是白云城主,这是命里注定的事情,叶氏世世代代背负着血海深仇,这个遗命近乎孙悟空的诅咒一般时刻压在叶孤城的头上,在看着剑的时候,他可以做回自己,那是一种自己彻底属于自己,掌控在自己手里的感觉。
叶孤城喜欢这种感觉,所以他分外享受也珍惜自己练剑的时刻。
这一片海域没有人敢来,他也没有允许任何人来过,在太平王世子宫九面前,他做了一个不甚高明却无伤大雅的遮掩。那人极聪明,说不定是看破了,所以顺水推舟。
这样想着,叶孤城略有一点危机感,无论是谁对上宫九都会有危机感,不管是敌人还是队友。
白云城属于白云城主,这片天地却属于叶孤城。在白云城里他是子民的王,在这片天地里,他仅仅是他自己。
这是一片隐秘的所在。没有人踏足,所以自然也不会有人知道,年幼的叶孤城曾在这里捡过贝壳,曾在海底采过珍珠。白云城繁荣富饶,城主府有许多价值连城的珍品,叶孤城并不是一个很优秀的采珠者,他捞出来的珠子称不上极品,可是他很喜欢,珍爱的程度远远超过了檀木冠上那龙眼大的瑰宝。
没有人来过这里,自然也不会有人见到这样的叶孤城,不衣不冠,披发在水,蔚蓝的海水里金色的阳光下,那洁白的脊背散发着珍珠般的光泽。年幼的他在这里做过无数次挥剑的动作,手臂伸直,肌肉紧绷,手掌微蜷,掌中握着白的灼眼的剑。剑气激荡出的波纹远远的漾开,又迅速合拢,唯一不变的是少年执着坚定的眼神。
他曾在这里练过轻功,承受海水重压的身子变得轻盈而柔韧,穿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