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的祖业不入流,都是自己太口不择言,简直心地狭窄。停云心中懊悔,却说不清是为菊花不平,还是为陶斯馥不平。
陶斯馥见他沉默,轻轻一哂,道:“实不相瞒,我已打听了七八分,这京城的菊花生意,大有文章可做。”又道,“前头拐角那家张元记,我月初下了一百个花盆的定银,今日顺路,正好去看一眼做得如何。停云兄自可先回。”广袖一翻,人已经去远了。
之后接连三五日,陶斯馥只在外奔波,竟不曾再去过北院。
这日城中有南边来的杂耍班子,吹吹打打,吸引了许多看客,四周又当即围上了一圈卖零嘴的小贩,一时热闹非凡。
旁边酒楼上,窗前悬的布帘经风吹起,便露出一张年轻的面孔,一双长眉苍翠如描,飞扬入鬓,正是陶斯馥。他对面坐了一人,白面美髯,长长的笑眼,年纪四十上下。两人谈得投机,桌上果菜未动多少,酒倒已经劝了几巡。
汴梁近年时兴深色菊花,尤以城中丁家养的“夜露”最出名,据说是从蜀中得来的花种,色作绛紫,只花心是浓浓的胭脂红。那丁斐并不是花商,更像个文士,不止夜露菊养得出名,人也极好打交道。陶斯馥又是有心跟他套交情,两人不免一见如故。
忽然听得街上鸣锣击鼓,喧哗起来,两人停了谈笑,望见下边多了一小队官兵,刀剑明晃晃地十分耀眼,慌乱得蚂蚁一般,又有两个小吏在墙上贴了缉捕告示,一个铁板脸的官差厉声念了一遍。当下杂耍也停了,看热闹的人不远不近地挤着看那告示。
斯馥侧耳听了,咋舌道:“丢的是什么贵重草药,这么大的阵仗。”
丁斐抿一口酒,微笑道:“草药不过是幌子,丢的多半是莳萝。”
“那是何物?”
丁斐道:“陶公子不知也不奇怪。莳萝是波斯国特产的香料,每年进上的不过几十罐。咱们寻常人就连见一见也不容易。”又道,“丁某学过波斯官话,曾做过一年通事,是以知道一些。”
斯馥好奇道:“他们说得不清不楚,丁爷怎知是莳萝?”
丁斐拈须道:“只因那衙差刚才说,丢的是一个径约四指宽的象牙罐子,又说那草药气味既辛辣又带些清凉。陶公子你想,会用小小的象牙罐装的东西,必定量少又贵重无比,何况就在下所知,只有莳萝这东西总是存放在象牙中,离了便容易走味。它香味独特,别的东西轻易冒充不了。”
斯馥有些不通道:“若说是贡物失窃,那这排场又小了一点……再说,为何这般遮遮掩掩?”
丁斐眯了眼:“丁某并不曾说是贡物失窃啊。依在下看,多半是哪位贵人想尝尝,私下请人千里迢迢买了一点来,这也是常有的事。”
如此,丢了就不好声张;倘若被有心人弄到手,事情可大可小,因此不能不想方设法追回来。斯馥觉得有理,举杯敬道:“他们告示才贴出来,丁爷就琢磨得一清二楚,佩服。”
丁斐笑道:“哪里。陶公子,这告示贴了有好几日了,你不曾注意而已。今天闹得这样大,八成是有眉目了,你看,他们往相国寺那边去了……诶,那一带如今住的是?”
陶斯馥并不随他往外看,反而笑微微地Mo着下巴,道:“丁爷可是想去抢了那捕头,不,开封府尹的饭碗。”
丁斐收回目光,笑道:“哎,不瞒陶公子,丁某做过许多年师爷,落下这么个爱寻根究底的毛病。”
斯馥微笑道:“交朋友也寻根究底么?”
丁斐大笑数声,凑近道:“这不需要寻根究底,一望而知,陶公子为夜露而来。”
斯馥也不意外,笑道:“不错。”
丁斐摇手道:“这个却不必谈。”
“为何?”
“我那夜露,试过分株,试过扦插,却都不能活,只
此一棵。陶公子应当已经听过,多少人千金以求,丁某从不曾松过口啊。”
斯馥扬起一个大笑,道:“我怎会要丁爷割爱?能让我细细看上一眼,已是三生有幸。”
丁斐眯眼道:“赏夜露的客人,丁某都请他们在十尺之外看;陶公子不比他们,可在五尺之外。”
斯馥终于笑不出来,道:“好吧,丁爷,我只求一根带叶的枝条,三寸即可,如何?”
丁斐也不禁愣住,道:“三寸?”
斯馥认真道:“丁爷与我一枝,明年此时,我奉上夜露十棵。”
费了半日工夫,终于磨得丁斐心动,答应分给一枝,斯馥笑嘻嘻举杯相敬。一杯入喉,楼下却又喧哗起来,原来是那一小队衙差绕了回来,听声响竟是进了这会仙楼。有几位食客见势放了银子便走,也有如陶丁二人一般留着看热闹的。
只听得楼下喧闹了好一阵,掌柜赔尽好话,终于又乱纷纷走了。
丁斐从窗口看那些人走远,道:“如今的官差一蟹不如一蟹,抓个偷香料的小贼,也值得闹这么些工夫。不过,倒是教我想起一个有意思的人物来。陶公子可知道神偷沈妙?”又笑嘻嘻拈须道,“唔,陶公子的年纪,大约不会知道,他大出风头的时候,算起来得是十年前了。”
“大约十年前,那沈妙初出江湖,一夜之间,把金陵城鸡鸣寺的金佛换了铜佛,就此闯下了名声。此人想要的东西,任你藏得铁桶一般严实,他得来不费吹灰之力;别说寻常人家,哪怕咱们开封府那位主子瞒着公孙主簿藏的私房钱,又或者展御猫随身不离的巨阙剑,若是他想弄到手,只怕也是探囊取物。时人送他一个名号,叫空里拈花手。”
他看陶斯馥听得眼也不眨,笑道:“这般人物,陶公子猜他模样生得如何?”
第十八章
丁斐的长须是他生平第一得意的宝贝,夜露只能排在后面。此刻一手轻轻叩着桌面,一手捋着那一把美髯,微微后仰着望着陶斯馥。
斯馥眨眨眼笑道:“这个难不倒我。自古神偷,外人要么传得玉树临风,要么形容得獐头鼠目;却不知这样的人,只有生得面目模糊,教人过目就忘,才算天生有做贼的本钱。”
丁斐似笑非笑,将一个手指伸到斯馥面前,摇了一摇,道:“陶公子错了。那沈妙恰恰生得是唇红齿白,俊美无比,他若哪天金盆洗手,不干这行了,也足可做个花魁。”
斯馥险些喷出一口酒:“花……花魁?”
“有一年,说书先生的保留本子,就是讲他如何乔装了一夜花魁,弄走了山西首富的九霄环佩琴。”丁斐笑微微回想了一阵,接着道,“那故事很是有趣,也不知如今哪里还能听得到。咳,话说回来,做这无本买卖总要有些手段不是?据说沈妙的拿手好戏,便是扮得时男时女,忽老忽少。”
斯馥皱眉道:“他这些本事既然人人都知道,居然还能屡屡得手?”
丁斐道:“世人只道沈妙生得美貌又善于变化,究竟长得什么模样却没有人说得上来,自然无从防范。陶公子你想,街边脏兮兮的乞儿,上门卖针线的美人,你可会怀疑是同一个人?正如同谁不知道红颜祸水,可是美色当前,真正推开的能有几人?这道理原是一样的。”说罢叹了一声,倒仿佛勾起心事,仰头灌下一杯。
斯馥笑道:“如此说来,沈妙的逸事,流言居多,其实并不可全信。”
丁斐也点头:“此人已是传说,传说么,多半是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