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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2013年8月14日,台风】

【2013年8月14日,台风】

说起我入狱的原因,就不得不提那位咒骂我十五年之久,身高一米六三,体重超一百八十斤,戴着四方眼镜,把衣领扣到喉结处的光头——《荟城邮报》的总编。

我被判入狱,皆拜他所赐。坐在法庭上时,法官问我,是否后悔将圆规插入被害人的左眼,导致其永久性失明。看着律师如拨浪鼓般的摇头暗示,我面对法官,昂起下巴,坦然说道,我对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他自找的。我只后悔没把他两只眼睛一起捅穿。如果不是他长年累月地窃取我的采访成果,把爆款的新闻报道标上他的名字,我也不会一时头脑发热,做出伤害他的举动。

显然,我对事实的陈述并未赢得法官的同情。在律师欲哭无泪的抓狂中,我被当庭宣判“故意伤害罪”,刑期六年。

面对判决结果,我表示不服,要求再次上诉。负责我的律师是初出茅庐的新人,梳着中分短发,细皮嫩肉的,说话也是娘里娘气。在我入狱后,他仅来探访过我一次,并表示法庭会重判刑期完全是我咎由自取。但我始终无法认可他的评价,并坚持认为是他的专业素养不够,才导致法官判断失误。年轻律师在听完我的陈述后,坐在防爆玻璃对面,毅然决然地扣下话筒,朝我竖了个中指,转身离开了会见室。

柳素琴所犯的罪行比我重得多。表面上,她模样乖巧,认罪服刑;但内心里,她是否真心忏悔自己的罪过,我不得而知。台风连吹两日,室外的放风活动取消,狱友们只得留在活动大厅或图书室里大眼瞪小眼。我无心留意窗外的妖风,坐在图书室的台式电脑前搜索着关于柳素琴女儿的案件信息。

图书室有两台电脑,允许服刑人员申请使用。近期,由于上头领导决定跟上时代,在监区开设电脑培训课程,而文化水平相对高的我,成了这门课的协助。在特定区域内,我被允许访问局域网和经过审核的外部网点。

我往搜索栏里输入“荟城十三中池塘杀人案”,页面跳出的是“抱歉,没有找到与之相关的结果”。在《荟城邮报》担任记者期间,市里每年发生的刑事案件超过两百起。十五年间,柳素琴女儿的死淹没在超过三千起案件中,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毕竟又有谁会在十五年后的互联网上讨论一位没有刊登全名的女高中生。

初次搜索没有结果,我又将关键词换成“十三中”、“女高中生”和“遇害”等,终于在市图书馆的网站里看见一张1998年的报纸扫描件。我凑近屏幕仔细看,发现正如柳素琴所说,报纸上刊登了死者躺在地上,上半身盖着白布的照片。报道约一百五十字,除了爆人眼球的标题外,关键信息提及不多,只强调“柳姓女同学于十一月二十日早晨六时被居民发现于池塘内溺毙身亡,传言其在遇害前,疑遭受不法侵害。相关事实有待警方进一步证明。”

有人在网页下方评论区留言,说,怪不得十三中闹鬼的传闻不断,原来是发生过这种事。还有人就着留言回复道,这人又不是死在校内,学校有什么责任,还是好好问责家长吧,孩子遇害,家长难辞其咎。

窗外的风吹停了,雨还在下。狱警喊了“集合”,说“自由活动时间结束。现在列队报数,准备去食堂吃饭”。我关了电脑,走到柳素琴身边,和她并排走在一起。兴许是察觉到狱友们对她有诸多看法,在图书室里,她也自觉地不与人群扎堆,一个人缩在角落里。看着她可怜兮兮的惨样,我开口问道,喂,昨天你说你女儿有心脏病,到底是怎么回事?

走去食堂的路上,柳素琴一脸的欲言又止。食堂的晚餐通常是两菜一汤,我拿了饭盆跟在柳素琴身后,看见今日的饭食又是土豆炒瘦肉和水煮娃娃菜,不禁暗骂食堂做饭的又在犯懒。连续三天吃一样的菜色,等我出狱后,怕是看见土豆都想吐。

每个监舍的人同坐一桌,柳素琴也端了饭盆在我旁边坐下。她用筷子夹起一块土豆放进嘴里,砸吧出声,才缓缓开口说起来。

“我女儿的心脏病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查出来的。”

柳素琴算是能干的人,那年头在秋苑街的喇叭裤铺头一路做到了店长。她记得那天有个熟客正在杀价,铺头里的座机响了,是柳月的班主任打来的,说孩子跑五十米时昏倒了,脸色发紫,已经送往医院了。她挂下电话,骑着单车赶往急诊中心,看见女儿正躺在病床上吸氧。有个男医生走过去问她,说,你是不是孩子的家长?为什么孩子有先天性疾病不治疗,还放任孩子去跑步。

“你先前不知道柳月有心脏病?” 我咀嚼着水煮娃娃菜,感觉食之无味,难以下咽,把吃进去的菜又吐了出来。

“不知道,是医生说了,我才知道的。” 柳素琴用勺子捣碎饭盆里的土豆,再勺起一口,放进嘴里。

在柳素琴印象中,女儿从小就乖。她在铺头里卖货的时候,女儿总是安安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画画看小人书,偶尔感冒发烧也很快就好,没出现过忽然晕厥的情况。那次急诊,医生安排了检查,结果出来说是先天性心脏病。孩子心脏上有个小洞,没合上。柳素琴听了当时就坐在地上了。

柳素琴的前夫知道女儿身上有病后,没多久就提了离婚,搬到厂里去住了。再碰到前夫的时候,他已经搂着另一个女人在明珠商城挑选年货了。前夫搬出去以后,楼下的麻将铺也因为牌友变多,屋子里装不下,搬去了其他小区。柳素琴的家一下子空了,楼下也不吵了,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似乎所有人都在往前走,回过神的时候,只有她困在了那间房子里。

我对柳素琴说起她前夫的事尤其烦闷,但也知道女人只有在提及她所憎恨的男人时,想说的话才会滔滔不绝。见她的情绪抒发得差不多了,我把话头引回柳月的案子上。

“柳月出事是在98年。她那时候都成人了吧,遗体是在池塘边被发现的?”

柳素琴吃完了饭,盆里的菜半点没剩。她用袖管擦了擦嘴,说,孩子死的时候刚满十八岁,高中读的是文科班。她不像我和她爸。她会学习,能看得进书,语文好,英语也好,成绩总能排进班级前十。她是在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号,离学校两公里外的池塘里被发现的。那年岭南的冬天冷啊,孩子在水里泡了一夜,捞上来的时候脸都泡肿了。

“离学校两公里的地方也不远啊,嫌疑人当时无法锁定吗?” 我紧接着问。

柳素琴叹了口气,说,不是无法锁定,是没有证据。警方首先盘问的是我们家里另一个孩子。

80到90年代,计划生育正查得严,国企员工更是被严格监管的对象。我眯起眼睛,对柳素琴的话半信半疑。许是看出了我的疑虑,柳素琴解释道,她是只有柳月一个女儿,但当时她家里住着另一个男孩,是邻居的儿子,叫卓青。

柳素琴那个人,朋友少得可怜。自打与前夫离婚后,亲戚们嫌她丢了家族的脸面,渐渐也就不太往来了,能和她说话的同龄人没几个。卓青的父母是外地来荟城打工的,租了原先麻将铺的屋子,住在柳素琴家楼下。卓青的妈是江浙人,皮肤很白,眉毛很细,模样很是秀气,做了糕点总给柳素琴母女端上楼,喊她们吃。卓青父母是做睡衣批发生意的,在他初三那年,去省城进货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两人当场死了。

“我看孩子实在太可怜,也没有能去的地方,就让他来家里住了。” 柳素琴说。

卓青和柳月一般大,98年的时候都读高二,读的是不同学校。柳素琴强调,警方没说过卓青是嫌疑人。他们找上卓青的原因是有人说柳月在出事前一天,晚自习下课后,告诉她同桌自己要去找卓青,说卓青约了她在家外头见面。

“所以警方认为,卓青是那晚最后一个见到柳月的人?” 收拾饭盆的间隙,我问柳素琴。

柳素琴把饭盆规整地放进塑料回收桶里,说,是。卓青也承认那晚自习后,他与柳月没有回家,是约在外头见的面。但奇怪的是,柳月失踪的那晚,卓青也失踪了。等到第二天上午,卓青走进家门时,警方也跟着来了。

“当年你家这事,有记者上门采稿吗?” 我继续道。

柳素琴回忆说,有电视台的人来过,但是被警方轰走了。不过,媒体的消息太快。事发后的第二天,报纸就登了头条。沈记者,说真的,我不喜欢你们行业,你们喜欢放大群众的痛苦。

我干干地笑了一声,没答话。柳素琴说得也不算错,记者这门行当是哪里有痛苦就往哪里钻。柳素琴给我的消息里有太多叫人疑虑的地方,我决定先想办法验证她说的细节是否属实。在网上看见那篇扫描上传的演示文稿时,我无意间发现,那篇报道的署名我竟然认识。

吴远宗,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名字。

他正是我在《荟城邮报》工作时,低头不见擡头见,不得不合作过多次的前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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