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这场大雨,南边的军事威胁暂时解除了,这也让主角得以把注意力再度转移到内政上面来。
也得益于这场大雨,「东杨城」迎来了一场大丰收。
这场大丰收当然不是指农田里的那些结草籽的植物,毕竟它们才刚刚出芽,就算野草生长迅速,也得两三个月后才能收获。
首先,「东杨城」附近的猎物突然大大增多。
昆虫到了夏季就进入繁殖期,尤其是在雨后,植物疯狂生长,也直接或间接为素食的或肉食的昆虫提供了大量食物。
现在,「东杨城」附近的猎物多到让主角眼花缭乱。
每一处小水潭边,都有成群如烟似雾的蚊蚋在飞动,它们组成的蚊柱,就像一条在不断做无规则运动的龙卷风一样壮观。
随时随地都会有生命走到尽头的蚊蚋从天空掉下来,落到地面上。但是蚂蚁们对这些肉很少的虫子尸体压根没有兴趣,到处都有更具有吸引力的食物在等着他们。
比如随便哪一株植物上,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找到大量肥硕的毛虫,它们肉质细腻鲜美,远比那些啃完也没几丝肉的蚊蚋强。
如果愿意费点力气,阴暗潮湿的角落里,总有些蚯蚓钻出了地面。几十只工蚁一起努力,也可以抓住这不错的猎物。
就连蚂蚁们喜欢的蜜露,现在都已经可以敞开供应了。
「东杨城」的蚜虫虽然在之前的连场暴雨中损失惨重,但是在雨后,这些蚜虫展现出了惊人的繁殖力。
蚜虫的繁殖方式比较复杂:雌虫(干母)以卵胎生的方式在夏季进行孤雌生殖,产出克隆体的幼蚜虫。而等到夏末,雌蚜虫和雄蚜虫才会交配,然后雌蚜虫产下卵,卵越冬后再次孵化出雌虫(干母)。
蚜虫繁殖力很强体现在他们可以孤雌生殖,雌蚜虫一出生就能够生育,一年能繁殖10~30个世代。
「东杨城」放牧的这些蚜虫,有时候一只一天就可以制造出5-10个自身的复制体。这让蚜虫牧群的规模就像吹气球一样扩大。
蚜虫数量的剧增,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由于蜜露就算存在陶罐中,放置于恒温的地下,其保质期也不长,所以蚂蚁们喜爱的蜜露终于可以敞开供应,完全不限制数量,这让「东杨城」的蚂蚁们都十分开心。连飞骑士的苍蝇们都沾到了光,可以痛快的畅饮它们最爱的蜜露。
坏处也很明显:「东杨城」需要调遣更多工蚁去看护牧群和收集蜜露。而在蚜虫泛滥的区域,植被也普遍营养不良,有的甚至直接被吸干而死。
最后主角只能让放牧工蚁们将蚜虫搬离能够产出草籽和果实的植物,以免影响秋收。当蚜虫太多的时候,甚至不得已杀死了一批体弱的蚜虫,以腾出空间和食物给更强壮梗多产的同类。
「东杨城」的家畜同样也迎来了一波数量上的剧增。
雨后的地下巢穴,温湿度都在最适宜黄粉虫繁殖的范围内。只有经过仔细挑选的黄粉虫(挑选标准是:肉多、长的快、产卵多)才能够活到破蛹,然后将它们的卵再度奉献给蚂蚁们。
每天都有大量长到最佳体型的黄粉虫出栏,由负责屠宰的兵蚁来咬断它们脖子后部的神经,被杀死的虫子大部分被晒成虫干,或者制作成腌肉,储备起来等到冬天食用。
只有小部分黄粉虫肉会被趁着新鲜食用。为了改善蚂蚁们的伙食,主角带着工蚁们尝试了黄粉虫肉汤、烤虫肉、块根炖虫肉等新的吃法,这些菜肴很快普及到了全体雄蚁和雌蚁的菜单上。至于普通蚂蚁,只有在获得奖励时才能吃到这些精心料理的食物。
蚂蚁们在野外收集植物时,带回过一些具有特殊味道的植物,也让整个「东杨城」的调味料更为丰富,不仅限于食盐一种。主角在里面就找到了花椒、桂皮、生姜的替代品,这也让发明更多料理成为了可能。
此外,由于飞骑士军团的规模在达到五十名的上限后,暂没有扩编计划,所以也就不需要培育那么多成年苍蝇了。
蚂蚁们饲养的蛆虫,除了留下做种的,其他的也在最肥美的时候就被宰杀,和黄粉虫一样被吃掉。虽然这些蛆都是用干净的饲料喂养大的,味道甚至比黄粉虫还要鲜美,但主角还是不愿意吃它们。受他影响,雄蚁和雌蚁的菜单里也没有蛆虫的身影,反倒是兵蚁和工蚁们异常喜欢这种肉食。
猎物和家畜提供的肉食已经让「东杨城」的粮仓几乎撑爆,主角不得不下令开挖新的粮仓。
而蚂蚁们除了肉食,也开始大量收集素食作为补充。
除了草籽外,主角还让外出觅食的蚂蚁们收集了一些无毒的新芽,当做蔬菜食用。
大头蚁本来就是杂食性的蚂蚁,以前也少量食用一些植物。
所以这些素食迅速就风靡整个「东杨城」,即便是地位低下的兵蚁和工蚁,现在也是吃烤虫肉吃到了腻,完全无法拒绝一片新鲜菜叶的诱惑。
雨后也是大量菌类冒头的时候。
对于可食用的菌和有毒菌,蚂蚁们有一套世代相传的辨别方法。
主角很快就看见了大量新鲜菌类被运回巢穴,除了一些当天就被趁新鲜吃掉的外,大部分都在巢穴出入口旁的晾晒场被晒成了菌干。
看到这个场景,主角突然想起了在寄生蚂蚁新巢穴外看见的一幕——一只枯叶蝶携带着大量丝线寄生菌的幼体飞向了天空,丝线寄生菌不也是菌类嘛!
警醒的主角立刻让外出的工蚁们排查,看是否发现了和丝线寄生菌类似的菌类,并且将丝线寄生菌的形态图片发给了全巢穴的蚂蚁。
很快就有了反馈,一些工蚁将他们采集到的疑似的菌带到了主角的面前。
主角和兰博飞、兰博佛(巢穴里目前只剩这三只成年雄蚁,其他的都跟随滚驻守在南边要塞)一起查看这些菌类。
绝大部分疑似的菌都是金针菇之类的正常可食用的菌。
但是很快,主角从中挑出了一根菌丝。
它具有纤细的长长的菌柱,最顶端的伞状结构很小,尖尖的像是蛇的脑袋。
这是一株典型的丝线寄生菌的幼体……主角感觉浑身紧张了起来。
这些恶魔,它们的魔爪已经伸到了「东杨城」附近!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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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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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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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菌影迷踪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