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带着属下十只兵蚁离开洞穴入口,向南方走去。
南边有一小片灌木丛,灌木丛的面积对于人类来言也就是几分钟就可以横穿的大小,但对于蚂蚁来说可就是一片茂盛的密林了。
这些灌木由于比较低矮,不像乔木那样被大风狂暴的欺凌,因此枝叶都显得非常茂盛。主角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季节,太阳的光照显得非常毒辣,所以在躲进灌木林的绿荫后,感觉就舒服多了。
灌木林里面也有不少独自行动的工蚁,她们或在地面搜寻,或爬上灌木的枝干奔波。主角带着属下们边走边观察工蚁的行动。
这些工蚁主要是搜集植物的草籽和一些菌类带回巢穴,也有些专职工蚁在一些植物上照看着蚜虫。主角在还是人类的时候,就读过一些书籍,介绍蚂蚁们会像牧牛牧羊一样,去放牧蚜虫,保护蚜虫不被天敌吃掉,为的是获得蚜虫分泌的蜜露。
主角注意到,工蚁们除了会抬回去一些死去昆虫的尸体外,基本不会主动去狩猎小虫子。主角分析了一下工蚁们不去狩猎的原因,很可能是由于工蚁的视力太差了,她们只能看清很近距离内移动的物体,昆虫可以很容易的躲开摸索前进的蚂蚁。就算不小心被工蚁碰上了,在工蚁来得及通知伙伴前来支援之前,昆虫也有足够的力量逃之夭夭。
“看来狩猎对于其他雄蚁来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呢!”主角心想,其他雄蚁虽然视力比兵蚁工蚁都好,但也就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不过这个困难对于主角来说不算什么,主角拥有和人类时期一样良好的视力,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至少在地下的微光环境中,主角就和夜猫子一样如鱼得水。
只要能够提前看见昆虫,安排属下完成包围和突袭,那么一般的虫子是很难抵挡十只如狼似虎的兵蚁的攻击的。论群体作战,没有昆虫比蚂蚁更强悍。
主角一开始还担心会遇上蚂蚁的一些天敌,比如穿山甲、食蚁兽等等。但是出来了这么久,除了各种昆虫、蜗牛、蚯蚓,主角就没看见别的生物,所有大型生物仿佛都绝迹了,天空中连飞鸟的影子都没有。M.βΙqUξú.ЙεT
主角一行在灌木林中的地面上穿梭,兵蚁们一路尽职的在地面上留下信息素,而作为指挥者的主角,则偶尔依靠太阳来修正前进的方向。
刚出洞穴那会儿是上午,滚被分配的方向是东南方,他是面朝太阳前进的。于是主角每次看见太阳的方向,再偏向右一些,就大致是南方了。
独自带队行动了半小时,身边独自活动的同巢穴的工蚁越来越少,但是主角一直没有发现值得去狩猎的对象。树上的蚜虫基本都是同巢穴工蚁们在看护,偶尔发现的蜗牛和蚯蚓也让主角提不起兴趣,蜗牛那坚硬的甲壳肯定不是自己手下这些兵蚁能够啃开的,蚯蚓那黏糊糊的身体也让主角感到反胃。虽然知道蚂蚁们对于肉食是来者不拒的,主角也压根没有狩猎蜗牛和蚯蚓的打算。
还有一些特别微小的小虫子,更不被主角放在眼里。既然是一次狩猎练习,那么就得抓住机会锻炼,最好带一只肥大的昆虫回去,在其他雄蚁和那只神经兮兮的老王面前炫耀下。
又走了一小段,在灌木林的深处,主角终于找到了一只合适的目标——一只毛虫。
这只毛虫浑身青绿色,胖乎乎的,柔软的身体上有好些刺毛,看起来应该是某种蛾子或蝴蝶的幼虫。
主角一开始并没有发现它,主角的目光都在地面搜寻,这是犯了人类的经验主义错误。主角压根忽略了自己的头顶也可能会有值得狩猎的目标。
主角正在专心搜寻地面,突然被不远处上方传来的“啪嗒”一声给吓了一跳,抬头一看,发现了这只命中倒霉的毛虫。
这只毛虫从一片被啃食的差不多的叶子上,落到了另一片饱满多汁的绿叶上。落地的声音吸引了主角的注意力。
之所以说这只毛虫倒霉,是因为一般的蚂蚁对于声音并不敏感,就算感觉到了震动,也不能有这么好的视力能看见目标。
但是主角不是一般的蚂蚁,这是穿越之神钦点的灵魂寄宿的躯体,那和人类一样锐利的视线迅速锁定了人类距离大约两米开外的树叶上的毛虫。
对于毛虫来说,它们最大的保密手段就是伪装能力。那和树叶颜色极度接近的肤色,可以让它们躲过绝大多数的危险。而现在,在已经被主角锁定的情况下,毛虫最大的倚仗就没有了。
毕竟是第一次狩猎,主角比较谨慎,仔细的搜索脑海中关于毛虫的各种知识。目前看来,这只毛虫只剩下身上的硬毛还有些麻烦,也不知道有没有毒液。如果没有毒液,光凭这些硬毛是不足以伤害体型较小而且有着坚固甲壳的兵蚁的。
最后,主角经过评估,认为还是很有把握在没有伤亡的情况下捕获这只毛虫的。
于是,主角将十只兵蚁聚集过来,挨个传递了他的狩猎计划。传达完毕后,主角抖动腹部,通过发声和散气,发出了“进攻”的号令。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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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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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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