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如果还是人类,面对这种情况,他会闭上眼睛以减轻死前的恐惧。
但是现在,主角只是一只没有眼睑的蚂蚁,只能眼睁睁看着获胜的螳螂高举着两只巨大镰刀,一步步的向自己靠近。主角那对复眼里,已经倒映出了螳螂那骇人的身影。
主角不仅肢体发麻不受控制,就连大脑也仿佛抽搐了,这时候主角一丝一毫继续挣扎、反抗或逃跑的念头都没有了,好像大脑已经默认了死亡的到来,强制切断了对身体的控制。
有的动物,比如兔子,在面对无可避免的死亡结局时,比如即将丧身狼吻,就会由于应激反应主动切断对身体的控制并且死去,就是俗称的“被吓死了”。这样可以避免死前还要遭受极端的痛苦。
这时候主角就处在这个境地,虽然他的灵魂深处还在想要挣扎求活,但是大脑和身体都已经背弃了自己的意志,无法动弹,也无法思考怎么求生。大脑里只是充斥了繁杂的各种情绪。最为可恶的是,自己的知觉还没有剥夺,只能看着携带镰刀的死神一步步向自己靠近,脚步声就像催命的鼓点。
“我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为什么。上辈子死了也就死了吧,还要重生到这辈子受苦。”
“重生也就算了,随便重生到哪个朝代也好,人都是万物灵长,很少有人会被别的生物给杀死吧。”
“为什么是蚂蚁,蚂蚁,蚂蚁!一只螳螂马上就要夺走我的性命了。螳螂而已啊,我小时候杀死过多少螳螂。把它们的头拧下来,把翅膀撕掉,养在瓶子里忘记了活活饿死。”
“现在我要被螳螂杀死了,人类能够轻易消灭掉的螳螂。我要死了,这是报应吗?”
“谁来救救我啊,那些该死的兵蚁呢。你们是怎么保护我的,你们为什么还在远处徘徊不过来。滚,兰博万,你们在哪,快来把螳螂吸引走啊。你们只是蚂蚁,你们去死好了,我不要死啊!我恨这些蚂蚁!”
虽然失去了对大脑的控制,但是主角的情绪思维异常剧烈,这些情绪汇聚在一起,只能用一个词来概括,那就是“不甘”。
是的,不甘。不甘上辈子莫名其妙的死去,更不甘这辈子没有活几天又要步上后尘。不甘心重生成了一只几乎一无是处的蚂蚁,更不甘心居然要死在螳螂的手下。所有穿越者的脸都要被自己丢光了。
螳螂走过来的速度很慢,或者是主角觉得它走过来很慢,因为树枝的晃动、风中叶片的飘落、传来的风啸,所有的景象和声音好像都在慢放。这种缓慢反而一点点更加攫紧了主角恐惧的内心。
螳螂已经走到了主角的面前,它那狰狞的复眼里,主角能看见自己六脚朝天一动不动的狼狈模样。
“要死了,那就来吧,希望不要太疼啊。”主角感觉眼边有泪水,蚂蚁也会流泪吗?:“啊,我想起来了。上辈子我是被车撞了,那时候好疼好冷啊……”
螳螂已经举起了它巨大的镰刀,这时昏暗的天空中,居然有一丝强烈的光束冲破了厚实的云层和混浊的大气,笔直的照射在主角所处的这一小片地方。
”这是丁达尔效应吧。”主角心想:“好美呀!”
镰刀没有落下来了,螳螂的头部猛地向右边转了90度,他突然看见了什么,竟然一时间抛弃了对主角的关注。
主角无法侧过头去,但是一侧的复眼正好能够观察到那个范围。
吸引螳螂关注的,是半米开外一只缓慢蠕动的毛虫,一只没有几根毛的毛虫。主角认出来了,那不就是自己带领属下猎捕的毛虫嘛。
原来主角一开始面对螳螂,是面向西边,躲开第一次扑击后主角向南逃跑,又被螳螂追到了前头,便转向向东北方向跑,跑来跑去,离最开始给毛虫拔毛的地方反而不远。
而那只毛虫,虽然遭到多只兵蚁的凶猛撕咬,但是毕竟体格庞大,还没到被重创的地步。只是昆虫的本能,让它在觉得无法逃脱的时候,干脆假死。就连兵蚁们给它拔毛,它都还深陷假死状态没有回复。现在过了一阵子,它感觉到身边好像没有了蚂蚁们的动静,便悄悄的醒来准备溜走。
蚂蚁们的确已经没有精力去管这只狡猾的毛虫了,但是这只倒霉的毛虫,却被一个更可怕的猎手盯上了。
主角这只雄蚁虽然是比兵蚁更好的狩猎目标,但是一对比这只毛虫,就显得完全不入眼。这只毛虫肥大白嫩,肉质细腻,富含能量,对螳螂的吸引力不亚于糖果之于小孩。而且,昆虫天生对运动的物体更加敏感,主角这时候已经六脚朝天不能动弹了,而毛虫却在缓慢坚定的向远处爬去。
因此,两厢对比之下,在主角即将面临死亡的关头,这只螳螂却转过头去,改变了目标。ET
螳螂再次张开翅膀,飞上了天空。主角也明白过来了怎么回事,急忙想要逃走。但是,这具蚂蚁的身躯依然拒绝大脑的指挥,一动不动的。
虽然刚刚才死里逃生,但是如果不能逃走,那么危险就还没有解除。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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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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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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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死里逃生免费阅读.
